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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方:和谐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为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创建和谐社会的号召,本着以民为本、求真务实的精神,多元化探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最大化地给社区老年人提供温馨服务,甲方在认真规划并充分考虑社区财力现状的前提下,委托乙方在和谐社区开展老年人日间照料餐饮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和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餐饮服务对象为本社区所有六十岁以上老年人,重点服务高龄老人、空巢老人、残疾老人、优抚老人、低保或低收入老人等社区内需要日间照料餐饮服务的所有老年人。第二条、和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餐饮服务的主要内容:为所有服务对象提供膳食
2、供应,且在老年群体年龄段实行折扣优惠:60岁至80岁五折优惠,80岁以上免费。第三条、和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餐饮服务项目建设要达到相关部门的规范要求,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四条、合作方式:和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餐饮服务项目采取“民建公助”方式进行建设,管理运营由乙方负责,乙方自负盈亏,甲方负责指导和监督。第五条、合作内容(一)项目名称:和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餐饮服务(二)项目地址:(三)项目概况:和谐社区西间门面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四)和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餐厅是以甲方提供的场地为依托,乙方出资开办的民办非营利性机构,除政策有补助的费用外,所有开办费用
3、、运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诺永久保持该机构的非营利性和公益性。第六条、合作期限为五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曰止。如甲乙双方合作顺利,到期后优先续签协议。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为乙方落实日间照料中心餐饮服务项目的用房。2、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的餐饮服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协调在建设和运营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保障乙方合法开展各项正常服务活动。3、甲方有权监督、督促乙方做好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餐饮服务工作,甲方可以对服务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提出要求和意见。4、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展的服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设施设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安全管理、
4、食品卫生及营养等方面,如果考核不达标,经甲方书面通知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或者经甲方考核累计三次不达标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5、甲方协助提供乙方办理各类政府行政许可审批中所需要的手续资料,并协调处理许可证照办理中出现的问题。6、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服务区内老年人人口信息,方便乙方开展相关服务。7、甲方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在运营补贴和其它方面给予乙方充分的政策支持,配合做好经费申报工作。如在合同期限内,各级有新的扶持政策规定出台,可按规定的要求给予调整。(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需根据甲方指导和要求投资建好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餐厅,并配置好各类设备设施,为服务区域内的老年人提供好免费的公共服务,
5、并结合自身特色提供相关个性化的低偿和有偿服务。2、乙方应当爱惜日间照料中心的场地、设施设备,确保现有设施设备全部用于养老餐饮日间照料服务工作,不得转租或挪作他用,负责其维修、维护并承担其费用。3、乙方要办理好所需的相关行政许可证,按照规定要求开展相关活动,所有经营、管理、服务活动等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4、乙方有义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免费的餐饮服务,且需保证服务的连续性。5、乙方在合作期内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工作,配合社区搞好环境卫生等工作,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6、乙方严禁将甲方提供的老龄人口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向老年人及家属发送
6、或推送与自身服务无关的内容。7、乙方可以自行配置工作人员,但应当保证满足老年人的需要,乙方还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乙方工作人员应当对服务对象态度友好、温和,不得有不文明的行为,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原因,造成被服务对象人身或精神损害,乙方应当予以赔偿。8、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安全,所有食品均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存在变质、过期、劣质的食品。9、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等任何法律关系,乙方应当与工作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说明其与甲方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10、乙方不得进行虚假广告宣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悬挂、发放任
7、何广告牌或者广告宣传资料。第八条、甲乙双方要密切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共同防范意外风险责任。第九条、甲乙双方要结合被服务对象特点,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服务规章制度,确保双方共同利益得到保障。第十条、日间照料中心餐厅的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维修由乙方负责,其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保证合作期内的正常运营。第十一条、如乙方经营过程中需要对餐厅进行改造,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特别约定(一)乙方应当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或者届满后七日内将房屋交付给甲方,造成甲方房屋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二)因有偿或低偿服务所产生的利润由甲乙双方共同支配,用于弥补社区日常水电费
8、、卫生费、工人工资开销不足部分及逢年过节时对老年人的慰问等,也可用于其他社区公益活动。第十三条、如乙方无法正常运营,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没有正常运营,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仍没有正常运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在七日内交还房屋,或者立即停止给乙方运营补助。第十四条、协议的终止(一)协议期满后双方依据项目评估结果另行商议续约事宜。(二)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且不需要赔偿乙方任何损失:1、出现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情形;2、因乙方原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第十五条、免责条件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
9、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任何一方依法可以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能无故单方面解除协议,否则,应赔偿另一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二)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经甲方书面通知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提前收回房屋或者立即停止运营补助。(三)如乙方没有正常运营,在本协议终止后,乙方拒不交还房屋,甲方可以强制乙方退房。第十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任何对本协议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需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第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盖章)(签字)年月曰年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