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EHS(安全健康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项目EHS(安全健康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建设项目EHS(安全健康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保建设项目及工程的设计符合环境、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X有限公司的工厂、外租场所等的建设项目及工程。3、定义3.1 建设项目三同时:指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工程的环保、健康、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3.2 建设项目:3.2.1 安全工程:是指工业防尘、防毒、防噪声、防辐射、防高低温、防振动、防强弱光等设备设施、防化学品危害、防爆、防雷、防静电等设备设施的安装或建设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3.2.2 环境工程:是指工业废水、废气、废渣、危废、厂界噪音等处理和监测设施的新建
2、、扩建、改建工程项目。3.2.3 生产设备设施工程:指用于直接生产的机器设备购买及安装、生产线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3.2.4 2.3消防工程:是指消防设备设施(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卷帘系统、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3.2.5 其它工程:水、电、气、热等能源设备设施的购买及安装,厂房的新建、扩建、改建。3.2供应商:经过公司采购程序选定的、向公司提供项目及工程服务的公司或单位。3.3建设项目负责人:对建设项目及工程的安全、环保、质量、进度直接管理(须具有一定相关经验,由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人员。3.4高
3、危作业:是指危险系数高,事故发生机率较大,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作业的统称:3.4.1有限空间作业: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3.4.2起重吊装作业:指利用起重机或专用吊具将货物、材料或设备设施等从底往高或从高往低处吊运作业。3.4.3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3. 4.4明火作业:凡在工作过程中使用明火或产生明火的作业,称为明火作业。如:电焊、气焊、喷灯作业。3.5 EHS:环保、健康、安全3.6 EHS
4、执行员:由部门指定,负责管理本部门的环境、健康、安全工作,同时作为本部门与环安组工作的联络窗口的人员。4、职责3.7 建设项目负责人:在建设项目立项阶段负责联系环安组及本部门EHS执行员对项目是否符合环保安全法规进行评估,并负责制定相关项目配套的安全及环境工程预算、工程规格书,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安全协议,工程报建等,对每项工程建立档案,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3.8 采购部:按公司相关程序及建设项目所属部门的要求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的资质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投标。在建设项目负责人申请报价时采购部须通知环安组预先审核。3.9 环安组:对建设工程的环保、健康、安全方面实施监督管理:参与供
5、应商实力考察、资质审核;设计方案审核;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程完工验收等环节。对全厂所有工程中涉及的高危作业进行审批和监督。3.10 安组对供应商进、出厂区实施管理,凭施工许可证给予入厂放行。3.11 务部:水、电、气、热等能源设备设施的购买及安装,厂房的新建、扩建、改建全面负责。4. 6生产部/设备工程部:主导对生产设备设施工程实施管理,包括供应商选择、实力考察、资质审核、设计方案审核、施工材料进场验收、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监督,部门EHS执行员全程参与。4.5 部门EHS执行员:对本部门生产设备设施工程实施验收,建立档案;全程参与本部门生产设备设施工程。未经安全验收的新生产线,新机器设备禁止投入
6、使用。EHS执行员全面监督在本部门管辖区域内的所有高危作业。4.6 各部门:对临时或长期外租场所,在投入使用前须通知环安组到现场确认环境、安全、消防方面的合规性,未经确认的外租场所不得投入使用。5、工作流程图无6、工作程序6.1供应商选择:6.11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工程需要列出供应商类型及资质要求,项目及工程报价规格书提供给采购部,由采购部寻找三家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作选择,项目负责人组织对施工承包商作实力考察(办公场所、样板工程、员工保险等),选择价格和实力具有竞争力的施工承包商。6.1.2针对3.1条款定义的项目及工程施工结束后,由项目负责人及环安组在工程项目完工验收评分表上评价供应商的安全及
7、环保的符合性。并作为是否下次选择该供应商的依据。6.2供应商进场施工要求:6.2.1 供应商进场施工前由公司项目负责人到环安组开具施工许可证,经签批后方可进行;门卫室保安员凭施工许可证准许供应商人员及施工工具入场。6.2.2 供应商对入场的施工设备、工具需列明清单交门卫室,施工结束时门卫室将按清单给予放行。6.2.3 施工人员入场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I,培训内容为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关作业操作规程、作业现场安全要求、劳保用品佩戴要求等。未经培训的人员禁止施工作业。6.3施工过程管理:6.3.1项目负责人对进场的工程材料进行验收,需提供材料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国家)、经销
8、商供货证明,项目负责人将提供的相关证明建立档案。6.3.2施工前项目负责人须与供应商负责人签订一份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与义务,存档备案。6.3.3施工前供应商负责人必须指定一名现场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并对施工方现场安全事务承担责任。6.3.4项目负责人每口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对发现的不安全状况及时通报给供应商现场安全员,并要求其限期整改。6.4高危作业管理:6.4.1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有限空间作业、起重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明火作业”等高危作业,项目负责人在施工前须到环安组办理高危作业申请单,经环安工程师、总监签批后方可进行,EHS执行员现场监督跟进。所有高危作业须经EHS执
9、行员现场确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进行,达不到安全要求的禁止施工作业。6.4.2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禁止进行户外高危作业。原则上不批准在非上班时间、休息日、节假日进行高危作业,但若遇紧急情况(影响生产、人身安全)需要及时实施的高危作业,须先电话通知保安组,由保安队长或环安工程师派员现场确认和监督,事后项目负责人补办高危作业申请单。6.4.3施工过程或高危作业中涉及到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6.5工程验收:6 .5.1针对3.1条款定义的建设项目及工程,经试运行具备验收条件,由项目负责人通知环安工程师一起按照完工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并填写工程项目完工验收评分表并存档。
10、7 .5.2新生产线、新机器设备经安装,经试运行一段时间(设备工程部自行确定试运行时间)后,各项性能达到质量、安全及环保要求,由设备工程部负责人填写设备验收报告,经使用部门负责人、EHS执行员验收并签名后由存档。未经安全验收的生产线、机器设备不得投入使用。6.5.3依据法规要求,对一些工程需经政府职能部门验收的,由项目负责人联络政府相关部门验收。6.5.4工程完工验收时供应商须向项目负责人移交竣工图纸、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电路图等相关资料。必要时供应商需向使用部门提供相关使用培训。6.5.5根据实际情况,施工工程结束后,供应商须提供1年或以上的免费维护。6.6监督管理:6. 6.1项目负责
11、人对施工现场需每日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通知供应商安全员及时整改。7. 6.2环安工程师及EHS执行员对所有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通知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安全负责人及时整改,对拖延不改或整改不达标的,环安工程师及EHS执行员有权实施停工整顿。8. 6.3环安工程师及EHS执行员在检查中发现有违章违纪行为的,有权责令立即整改,对故意不整改的人员,有权按相关要求通知保安驱逐出厂,且不得再次进场。9. 6.4各部门临时或长期的外租场所,在投入使用前须通知环安组到现场确认环境、安全、消防方面的合规性,未经确认的外租场所不得投入使用。7、支持文件7.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7.2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7.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7.4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8、相关表单8.1工程项目完工验收评分表8.2施工许可证8.3高危作业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