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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办理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需提供以下有关材料:抚恤金发放审批表3份(单位审核盖章),XX年”退休人员规范生活补贴明细表和”和“xx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审核表”(个人档案中复印),死亡人员火化证明,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定期生活困难补助:(一)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以后又依靠死者供养的抚养人)、夫年满六十周岁,无经济来源的;或因病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二)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以后又依靠死者供养的抚养人)、妻年满五十周岁,无经济来源的;或因病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
2、活来源的。(三)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具备法定手续的养子女、与前妻或前夫生子女)年未满18周岁、无生活来源;或虽满18周岁但正在普通高校(不包括研究生或休学工作的)、中专、技校、中学读书无生活来源的;或因病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四)工作人员生前抚养的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8周岁、无生活来源;或虽满18周岁,但正在普通高校(不包括研究生或休学工作的)、中专、技校、中学读书无生活来源的;或因病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需提供材料: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调查表1份(分别到居保股和社保大厅查询后盖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故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2份;申请对象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与死者关系证明(事实婚姻的由村居证明并镇盖章),遗属申请人申请报告(写明申请人基本信息、收入和供养情况,户籍所在地村居证明并盖章),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