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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人群全程接种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或北京科兴公司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按照“应接尽接”原则,优先在感染高风险人群(包括口岸、海关、移民、国际交通、医疗卫生、监所相关工作人员和监所被监管人员以及出国人员,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关键岗位人员(包括公安、消防、应急、交通、物流、邮政快递、养老、精神卫生福利、环卫、殡葬、救助管理、市场监管、新闻媒
2、体、社区工作者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人群,水、电、煤、气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关键岗位职业人群)中开展加强免疫,统筹考虑口岸、边境、重大活动等疫情防控需要和60岁及以上等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等因素,逐步扩大加强免疫接种人群范围。对其他符合条件且有接种需要的人群提供加强免疫接种服务。二、疫苗选择加强免疫接种主要选择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或北京科兴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三、接种时间安排加强免疫接种在完成全程接种6个月后实施,使用已接种过的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其中,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3、;使用不同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二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如遇第二剂相同疫苗无法继续供应等情况,可使用与第一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分两个时间段序时推进,2023年11月10日前要完成2023年3月31日、4月30前已接种两针次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或北京科兴公司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的重点人群,2023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2023年5月31日前已接种两针次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或北京科兴公司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的重点人群(重点人群加强免疫接种任务表见附件)。重点人群接种完毕后,可以逐步扩大加强免疫接种人
4、群范围。四、接种地点乡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五、加强综合保障各村居、办公室、乡直属单位负责统计社区工作者、工作人员花名册,向县定期报送疫苗需求;乡卫生院负责向县疾控中心统筹调配疫苗数量用于接种。六、确保接种安全乡卫生院要落实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要求,保障接种安全。七、加强组织实施(一)强化属地属事责任。各村居、办公室、乡直属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高度重视并统筹做好加强免疫工作,切实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人群摸底统计,建立工作台账,动态掌握接种情况,及时通知到期应种人员,确保高质量完成接种工作。(二)加强监督指导。社事办要做好加强免疫接种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各村居、直属事业单位稳妥有序开展疫苗接种工作。乡卫生院加强接种人员的免疫接种工作的技术培训,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处置工作沟通上报工作,尤其是强化疑似严重不良反应的诊断和处置;继续做好全乡疫苗的调配和储运,保障疫苗供应。(四)做好宣传引导。各村居要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的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加强免疫接种的目的意义,积极引导目标人群主动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