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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环境卫生管理检查制度为切实抓好创建文明县城工作,提高机关整体卫生水二平,为政府办机关干部职工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检查制度。1 .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树立文明意识,讲文明、讲卫生、讲整洁,争当文明市民。2 .认真学习环境卫生注意事项,切实履行个人环卫责任,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等。3 .搞好室内“达标”,办公室内卫生实行责任制管理,由各科室包干负责。坚持一日一清扫,一周一大扫制度(周五),力争做到环境清洁无垃圾,室内整洁无蛛网。4 .公共区域卫生由委托的物业公司统一管理,由行管科监督,干部职工要自觉保持,不得把个人和科室卫生责任转移或强加到公共区域。对统一管理区域的卫生服务质量要及时反馈并提出建议意见。5 .各科室不得在办公室及楼道、走廊随意张贴通知、宣传画、标语,如需要应在指定的地点(公示栏)进行张贴。6 .机关单位和个人的各种车辆必须按划定的位置停放。7 .办公室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卫生评比标准分为三等:“优”“良”“差”。考核结果将作为科室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切实把机关环卫工作抓好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