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劳动合同范本整理版范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济南市劳动合同范本整理版范文.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济南市劳动合同范本整理版范文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联系方式:乙方(劳动者)姓名: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一、合同期限和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止,期限为天。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第四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
2、以变更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条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第六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四、劳动报酬第八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第九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其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第十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口,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3、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工资报酬。第十二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第十三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十四条甲方应按国家和
4、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十六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第十七条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第十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十九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
5、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二十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二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三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
6、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四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
7、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七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八、劳动争议处理第二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第三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年月0乙方:(签名)年月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