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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有关规定一、服务对象辖区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包括慢病居民。二、工作内容(一)按照国家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二)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并做相应记录。1 .中医体质辨识。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的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及时告知服务对象。2 .中医药保健指导。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三)
2、为居民发放相应的体质调养方案,并预约下次体质辨识时间。(四)结合老年人体质的中医药保健方法,积极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讲座。三、工作要求(一)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每自然年1次,两次之间间隔最短为6个月。(二)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可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病管理及日常诊疗时间。(三)开展老年人中医药保健指导工作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中医药知识和技能专门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因工作需要,体质信息采集可以由其他医务人员完成。(四)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要建立档案,有条件的地区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并建立电子档案。(五)调养方案的发放:体质辨识后除平
3、和质发放平和质调养方案外,其他情况均选择分值最高的偏颇体质发放相应的调养方案,并留取居民签名和联系电话。(六)每次服务后要及时、准确、完整记录相关信息,纳入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档案。(七)要加强中医药宣传,明确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A)要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并记录到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登记表(附件4)。四、考核指标(一)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65岁及以上居民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X1O0%。(二)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抽查填写完整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抽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100o五、档案内容(一)档案封皮(附件1)(二)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附件2)(三)体质调养方案(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