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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的范围、引用标准、职责、 管理内容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设备: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 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二、参考标准Q/SY WH42232013设备检维修管理标准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8 - 1999)三、职责3.1 公司生产运行部为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标准的制 (修)订及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3.2 生产运行部下属技术部(以下简称技术部)负责公司设备检修 管理。3.3 生产运行部下属生产部(以
2、下简称生产部)负责所辖范围设备 检修管理。四、管理内容与要求4. 1检修计划管理4 L 1设备检修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是保证生产的重 要措施,按计划和规程实施检修是企业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单位都要严 格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质量标准,缩短检修时间,做到优质、高效、 安全、文明。设备检修应实行计划管理。1.1.2 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结合生产安排,按检修规程编制设备 检修计划。检修计划分为年度检修计划、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和月度检修 计划。装置运行周期和停工检修工期,公司应根据生产情况作出安排。 装置停工大检修必须由公司作出安排,并应与公司生产计划相衔接。1.1.3 检修计划由生产部提出上报
3、,技术部审核。年度设备检修计 划(包括电报和仪表自动化专业检修计划)由技术部编制,经生产部会 签同意,报公司主管生产领导审批后,于每年10月15日前报公司总经 办审核批准。1.1.4 年度检修计划是费用控制计划,月度检修计划和装置停工检 修计划是检修执行计划。1.1.5 检修计划的提出时间,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在停工前3个月提 出,附材料表上报生产运行部及采购部处。月度检修计划在每月5日前 由进行公司主管生产领导组织安全环保部、技术部和生产部进行技术论 证。4. 2检修安全管理5. 2.1装置停工设备检修,公司应成立检修指挥部,生产运行部、 安全环保部、人力行政事业部、采购部、财务事业部及检修单位
4、等有关 部门负责人参加,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其成员要分工明确,并对 其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 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各单位现场检修 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修全面负责。6. 2.2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生产部负责,设备 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工艺及安全 环保专业工程师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 要求。对于停工检修的生产装置,应由装置负责人对停工、工艺处理和 开停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计划,编 制风险评价报告书,经公司各部门会签批准后,对员
5、工进行培训,同时 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交底。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 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 实检修安全措施。7. 2.3承担检修项目的承包商,应按照项目所在单位的安全技术交 底并进行现场勘察,对项目工艺和施工现场进行风险评价,制订安全技 术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明确责任,编制施工作业风险评价报告书,在检修 开始5天前报公司生产运行部、安全环保部审查合格,同时对本方人员 进行培训,购买相关意外保险后(具体按公司要求),方允许作业。8. 2.4各单位在检修工作开始前,需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对检修 人员就需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
6、过程中可 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 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等方面内容做好安全教育及核发入厂作业证件,检修各单位事后也应对 本单位参检员工和承包方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修教育。4 . 2. 5外委的检维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合同”;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合同”的各 项条款。5 . 2. 6凡参加检维修的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 人员操作证,否则不准作业。施工单位应在施工作业前将特种作他人 员名单、资质上报公司生产运行部和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上网发布,
7、生产部对照检查。6 .2.7装置停工方案内容应包括:L停工范围及停工程序;7 .各物料、公用工程的流向及处理方法;8 .工艺处理的方法及安全措施;9 .装置的盲板流程图;10 对重点的反应器、加热炉、大机组等,必要时,应制定单元停工 方案;11 各项工作的标准及负责人。4. 2.8各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系统的停车、各种物料的进出等,应 以生产事业部指令为准,服从公司统一安排。4. 2.9装置停工,可燃液体物料要退出装置区或送到装置的罐区存 放;可燃固体物料要运出装置区;非可燃物料且开工后继续使用的应包 装好,存放在不碍检修作业的区域;三废的排放应严格执行环保管理规 定,不允许任意排放可燃、易爆、
8、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介质。4.2.10停工期间,装置按计划储存物料的设备、管道、容器的出 入口必须加盲板与外界隔离,并挂上“内存物料!”的警示牌,必要时 划出警戒区并拦上警戒绳。同时应安排操作工,定期巡检、记录,防止 发生跑料、冒料、超温、超压等事故。4. 2.11装置停工时,厂房通风设施,有毒、有害物质及三废的处 理设施,公用工程系统等应最后停运,防止有毒、有害物质不能及时处理,酿成事故。4.2. 12存有易爆、可燃、有毒有害、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 道在检修作业前,应进行相应的蒸汽吹扫、容器及管道水洗、中和、氮 气置换或空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再含有残余物料。气体分析应符合:环 氧乙烷浓度
9、为0,可燃气体浓度(液体蒸汽)不超过该物质与空气混合 物爆炸下限10% (体积),有毒气体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氧含量 19-23. 5% (体积)。应加盲板与系统隔绝后,取样分析合格。不进行检 修作业的上述设备、容器、管道也应进行相应的工艺处理,以保证停工 期间的安全。4.2.13设备在工艺处理合格后需打开人孔时,其内部温度要降到 40C以下,压力要处于常压,设备上的人孔应从上至下依次打开。应先 打开底部排空阀,确认内部不存有物料后,再打底部人孔。打开人孔时, 螺母应对角逐渐松动,并应有防止物料溅喷伤人和人孔盖螺栓伤人的措 施。在清洗容器内少量可燃物料残渣时,必须使用防爆工具,严禁用铁 器
10、敲击、碰撞。4. 2. 14装置停工工艺处理结束后,装置区内生产污水系统及其它 地下管道系统的井、口、池都要封死盖严,明沟、暗井、地面、平台及 其设备、管道外表(保温层)的油污、可燃、有害物料都要清理干净。4. 2. 15装置的氮气系统应由专人管理,防止与仪表风、压缩风互 串。4. 2. 16装置全面检修开工,必须经公司检修指挥部停工验收小组 联合验收合格,具备停工检修条件后,方可进行。停工验收小组联合验收合格的条件是:(1)装置停工工艺处理全部结束并达到安全动火条件,有退料、 置换、分析的记录;(2)有盲板流程图及其盲板登记表;(3)符合前面的第4. 2. 11、4.2.12、4.2.16条
11、要求。(4)各检修单元应出具风险评价和对应消减措施。4.2.17做好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应对工作。检修前相关人员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 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 器具不得使用。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 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 并加锁。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 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应对检修 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
12、经探伤后方可使用。对检修所使 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 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 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 红灯。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 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 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 照明装置。4. 2. 18凡进入检修现场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做到安全着装。每个装置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急救器具、设专人保管。检 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
13、程的规定;电气设备 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 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要与当班值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 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值班长必 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 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4. 2.19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办理票证。检修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动 火、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安全管理标准。严禁涂改、 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 业地点;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 作业环境不
14、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5. 2. 20使用高压水枪作业,必须执行其安全操作规程,采取防护 措施。6. 2.21停工检修期间,公司消防道路必须保证畅通无阻,消防水 和消防、急救装备必须处于充足和完备好用状态。7. 2. 22检修期间不接待参观、实习人员,实行24小时厂区专人巡 逻检查,关键设备、要害部位应建立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8. 2. 23检修现场要做到文明施工,严禁野蛮操作,创造安全文明 的作业环境。(1)检修使用的设备、材料、化工料等物质都要整齐有序地存放 在适宜地点;(2)检修更换下来的带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旧金属设备、管道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置;(3)检修
15、更换下来的设备、管道、阀门、废旧物质及工业垃圾等,要及时清理、运出施工现场;(4)检修时,各种射线源要妥善处置,做好防护或设警戒区,严 防射源伤人;(5)检修时,不准碰砸藤子板、走梯、护栏及电缆;不准以工艺管 线作为通道的基础,必要时应设跨线桥通行。拆除薨子板后的孔洞要布置 警示和围栏,防止人员坠落,工作结束要立即恢复;(6)对容器、管道、设备等进行水压试验时,必须用两个量程相 同并经校正的压力表安装在易观察的部位上。所有的紧固件都应紧牢, 一般情况下不建议用压缩气体作试压介质,特殊情况,使用压缩气体作 试压介质时,须经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批准,并作出相关应急预案,作 业时无关人员不得在试验现场
16、停留。(7)施工作业不应将生产设备、管道、电杆和建、构筑物作为钢 丝绳承力的地锚,特殊情况需经生产部主管领导批准。4.224安全、消防、保卫及监查人员要深入检修现场,实行安全监 督检查,协助作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拟定安全措施;纠正和制止违章 作业、违章指挥及其它违纪行为。4. 3. 25人力行政事业部应处于后勤保障状态,备好急救药品、器 械、车辆及联系救护人员。4. 2. 26检修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要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做到工完 料尽场地清。检修与生产双方应严格交接手续,检修项目应通过质量验收。在确 认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结束,安技装备复位并检验合格后,由检修所在单 位组织对装置检修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达到开工条件时,方可进入 生产开工准备阶段。4. 2. 27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检修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