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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症孕产妇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为了加强重症孕产妇救治的管理、确保重症孕产妇的救 治质量,特制订重症孕产妇救治疑难病例会诊制度,以保证 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救治 水平。一、重症孕产妇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是解决临床疑难 重症孕产妇的诊断、治疗难题及临床教学的重要方法。二、病例选择:重症孕产妇的疑难或危重病例一般是指 未能确诊或治疗困难或疗效不佳的孕产妇患者,需组织疑难 危重病例会诊讨论。(-)组织工作:1 .病情等级C级的疑难病例应由产科组织科内(或院 内会诊)会诊讨论;2 .病情等级B级的重症病例,由医务部主任(或产科 重症负责人)主持组织院内专家组成员会诊讨论,
2、3 .病情等级A级的高危重症病例,由医疗副院长主持, 组织院内、必要时院外专家组会诊讨论。(二)会诊时限:4 紧急情况下1小时内组织会诊,5 .非紧急的,在24小时内组织会诊。三、产科以及孕产妇所在的临床科室遇有重症患者,即 刻报告科主任,医务部,根据病情等级决定讨论范围和时间 ,组织有关院内、院外专家进行疑难重症病例会诊讨论。四、会诊方式:L病情等级C级:全科病例会诊讨论:由主治医师提 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员参加,如患者在产科以外 的临床科室,必须有产科高级职称医生以上参加。2 .病情等级B级:全院会诊,由产科重症负责人(或 重症医学科主任)提出,医务部负责安排、组织,全院讨论 由医
3、务部主任主持。3 .病情等级A级:必要时请外院专家参加的全院会诊, 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负责人提出,医务部负责安排、组织 ,由业务副院长主持。五、会诊程序:由主治医师详细介绍病史、诊疗过程及 各种检查结果,经主治医师以病例诊断、治疗为重点,陈述 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的分析和 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参加专家需对患者病历、当 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及 针对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做进一步讨论,个人发言:分别 记录由低级到高级职称的发言。最后由会诊讨论会主持者归 纳总结,尽早明确诊断,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六、经治科室会诊讨论前应作好充分的资料准备
4、。应先 由住院医师与主治医师整理有关临床资料,尽可能写出书面 摘要发到有关医师手中,有病理报告者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 加,按病情等级报科主任、医务部,决定讨论具体时间与地 点,并通知参加讨论的有关人员。七、专家讨论对病情的分析,进一步诊疗方案,经治医 生必须认真记载在“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八、会诊讨论内容包括,病情分析,诊断意见,进一步 检查意见,治疗方案,疗效分析及预后评估。九、病程记录L会诊讨论情况应及时摘要记入病程记录中,可另页书 写,也可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内容包括:姓名,住院号,记 录时间,讨论时间,主持人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参加人 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签名等。2 .“会诊讨论意见”栏简明扼要记录参加讨论人员的主 要意见以及最终诊断,治疗意见,要求集中主题,归纳讨 论总结性意见,会诊讨论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持人审阅 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