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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为有效推进我中心镇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提档升级(以下简称一体化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以“突出公益性,保障农村医疗卫生网底”为重点,改革村级医疗机构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准入、工资、绩效、退出等政策,加强村级医疗机构的服务监管,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合理规划和配置镇村卫生资源,确保广大居民享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二、工作目标建立以“三制”“六统一”为基本内容,以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综合管理为工作
2、任务,以硬件设施标准化,运营管理规范化,指导监督体系化、服务质量优质化为主要目标的一体化管理模式。三、管理办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参加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实行“三制”、“六统一”管理。(一)三制1、人员聘任制。根据现有名额,结合本村人口状况,卫生室规模大小、业务情况,确定聘用人员职数,原则上每个卫生室不超过3人。以注册登记的乡村医生为基础,对全体乡村医生重新考核聘用,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录取,优化乡村医生队伍。乡村医生在执业范围内可以在中心和村卫生室之间,村卫生室和卫生室之间合理流动、科学调配。2、收入绩效制。参加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补助由基本补助、绩效补助、其他补助和特定补助等构成。所有村医实行
3、多劳多得、优绩优酬。2023年力争参加一体化管理的村医人均基本补助、绩效补助达6万元以上(含保险)。其他补助(中医适宜技术及口医诊疗费等)上不封顶,根据实际收入全额返还发放。3、财产公有制。所有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首先资产公有化,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由村委会负责,一村一室,村建院管。村卫生室用房统一由村委会无偿提供,个别村卫生室房屋如属个人所有,可由所在村村委会租赁或由村委会提供过渡基本用房,直至村委会提供满足标准化(原则上业务用房不低于150平米)卫生室集体房屋为止。实施一体化后村医不得以个人名义在村卫生室投入,前期的村医个人投入部分按照“一村一策、一事一议”的原则和村委会协商解决。鼓励社会
4、资本以捐赠赞助的形式对村卫生室进行帮扶。(二)六统一1、统一机构管理(1)统一设置。村卫生室的设置遵循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的原则,每个村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卫生室,不符合标准化卫生室标准的卫生室,争取二年内全部改造达标。统一标识。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须统一机构名称,统一机构标识牌匾,统一机构印章和工作制度。(3)统一领导。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村卫生室的法定代表人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室长由中心任免。2、统一人员管理(1)严把人员准入关。村卫生室人员实施定人定岗,即每个村卫生室核定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1名女性村医(如无女村医,统一由中心调配)。新聘用村医
5、原则上为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定向委培人员。(2)严把人员管理关。所有村医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中心要建立健全村医定期考核制度,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长效管理。(3)严把人员退出关。男性村医满60周岁、女性村医满55周岁,原则上应退出村医岗位。缴纳保险的由社保部门发放养老金;未缴纳保险或保险由个人缴纳(未享受到专项补助)的村医,由中心将上述人员进行统计上报给镇政府,由镇政府统一制定村医退出方案。在新方案出台前按原方案执行,新方案出台后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因工作需要对退休村医进行返聘的期限最多不超过5年,且每年体检合格。(4)统筹安排、能上能下、竞争上岗。将业务能力强、
6、工作踏实、能吃苦耐劳的村医借用到中心,将工作马虎、无执业资格或不能适应中心工作的人员安排到村卫生室工作,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机制。3、统一业务管理(1)规范业务范围。明确村卫生室主要承担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定的其他工作。积极组织对村医进行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及务实进修等,提高村医医疗服务水平。(2)规范诊疗行为。严禁超范围执业,诊疗活动做到“四有”,即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票据、公共卫生服务有台账,实行统一的操作系统(H1S系统)。(3)规范院感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消毒管理规定,全面落实村卫生室院感管理制度,医疗废弃物按规定处置。4、统一药械管理
7、(1)统一实行集中采购。在中心药库成立镇村一体化管理采购中心,由村医专(兼)职负责药品、耗材、器械设备等采购工作。(2)统一实行集中支付。药品、耗材、器械设备的费用由中心统一支付,各村卫生室不得和任何医药公司、医疗器械公司发生经济往来,涉及药品耗材捐赠事宜按规定处理。5、统一财务管理(1)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全部上缴,原则上要求每天上缴,不得违反相关财务规定。所有公用支出先申请,报职能科室和分管领导同意,主要领导批准后按规定报支。各村卫生室财务独立核算,不平(2)零差率销售。所有药品、耗材不得加价销售,若违反物价政策受到经济处罚由个人承担。可以收费的项目应按照物价标准收费并上墙公示。6、统一绩
8、效考核(1)成立考核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等负责对村卫生室定期考核,每季度一次。(2)制定考核方案。方案包括综合管理考核方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方案基本医疗服务考核方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方案,实施百分制考核:基本公共卫生占比40分、基本医疗占比30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占比20分,综合管理占比10分,对村卫生室的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日常管理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式考核。(3)明确考核应用。在岗村医奖励性绩效人均18000元,村卫生室年度考核前3名分别奖励为3万元、2万元、1万元,去除综合奖的其余部分用于奖励性绩效考核,奖励性绩效发放与四项工作考
9、核结果挂钩。资金分配金额=该村工作量*考核得分系数,考核得分为四个等次,其中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系数12;85-89分的为良好,系数1.0;70-84分的为合格,系数0.8;70分以下为不合格,系数0.6。奖励性绩效以村卫生室为单位,由室长按各人实际工作量分配。长期借用到中心的村医基本绩效按人均考核发放(个别特殊贡献人员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核主要依据为年终分工项目在全区的排名和平常工作表现等,具体标准由基公卫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鼓励借用村医积极从事空白村(社区)公共卫生工作,多劳多得,不纳入绩效总额。(4)严格处罚措施。实施四个严惩,一是超范围执业的:二是擅自采购药
10、品、耗材或加价销售的;三是擅自收费不开票不上缴的;四是擅自将病人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的。违反上述规定将停发当月基本补助并对上述行为设立有奖举报,凡是经群众举报并查实的奖励举报人IOOO元。四、保障措施1、基本补助。参照中心同等工龄、职称人员确定具体标准,于次月发放,室长每月增加100元。退休返聘的村医按核算标准(不含保险)的60%发放,不在岗不在职的村医不发放基本补助。2、绩效补助。在岗村医绩效补助按照考核得分发放,采取半年预发年终实发的方法,参照“统一绩效考核”相关规定执行。3、定项补助。采取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方法,主要包含一般诊疗费补助、中医适宜技术补助,中草药差价补助、双向转诊补助、老年
11、人体检补助、指定工作补助以及其他医疗收入等,不纳入绩效总额。4保险补助。所有在岗村医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责任险、意外伤害险,定向委培村医缴纳“四险一金”由卫健委给予专项补助。养老保险补助及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按最低标准的71%按月补助给个人随基本补助发放(个人部分自行交纳),不缴纳养老及基本医疗保险不予补助。医疗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由中心统一缴纳。5、其他补助。参加检查评比或者创建创新工作的村卫生室或村医个人由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补助金额。6、福利待遇。按照本中心职工执行。7、运营保障。中心按照村医人均4000元标准落实办公经费,用于村卫生室水电费、网络费、日常公用等。办公、医疗等耗材设备原则上由中心统一配置,房屋修缮、基建装潢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由所在村委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