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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管理手册第四章 第六节招投标管理程序目 录1.目的2352.适用范围2353.招标组织机构与职责2353.1.招投标管理委员会2353.2.招标领导小组2353.3.招标工作小组2363.4.评标委员会2363.5.控制部2363.6.工程部2373.7.供应计划部2373.8.QHSE部2373.9.效能监察部2373.10.项目经理部其它部门2373.11.分公司造价中心2373.12.分公司审计部2374.招标范围和方式2374.1.招标范围2374.2.招标方式2384.3.委托招标2385.招标程序2395.1.检查招标前提条件2415.2.资格预审2415.3.编制招标方案24
2、15.4.填写招标申请表2415.5.编制招标文件2425.6.发出投标邀请书2435.7.发售招标文件2435.8.组织踏勘现场、解答2435.9.成立评标委员会2435.10.编制标底2445.11.接收投标文件2445.12.组织开标评标会议2455.13.签订承包或委托合同2465.14.招标工作总结2466.资料存档2467.相关文件2478.记录2471. 目的 为了加强新建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特
3、制订本程序。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新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检测的招标投标。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投标按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3. 招标组织机构与职责3.1. 招投标管理委员会3.1.1. 分公司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是分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机构,全面负责分公司建设工程包括新建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3.1.2. 贯彻执行国家及总部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分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规定和具体实施办法。3.1.3. 全面负责工程建设市场的管理,监督管理新建项目建设
4、的招标投标工作,维护国家、分公司和招投标单位的合法利益。3.2. 招标领导小组3.2.1. 新建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领导小组)由项目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新建项目招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2.2. 批准成立招标工作小组,审定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分标准、投标单位、标底,在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单位中确定中标单位。3.2.3. 调解项目建设招投标活动中的纠纷,协调解决有疑议的中标结果,并接受集团公司及分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与指导。3.2.4. 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可通过书面授权形式,委托某领导小组成员作为代理人签署3.2.2中的相关文件。3.3. 招标
5、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针对每个项目而言,成员由控制部牵头,项目经理部各部、监理单位及生产单位推荐,经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该项目招标活动中的事务性工作,如组织编写招标文件、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等。3.4. 评标委员会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从集团公司专家评委库中选取的评委应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其职责是根据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中标候选单位,并提交评标报告。3.5. 控制部3.5.1. 负责新建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与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集团公司招标办)联系,接受其监督、检查和指导。3.5.2. 编制
6、项目招标工作的计划、统计月报、年报。3.5.3. 审核参加项目建设投标单位的资格,形成文件并存档。3.5.4. 填写招标项目招标申请,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编制标底及评标、定标办法,接受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并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查和集团公司招标办审批,发放中标通知书。3.5.5. 协助集团公司招标办做好招标项目的监管工作。3.5.6. 编写招标总结并上报集团公司招标办。3.6. 工程部3.6.1. 对潜在施工投标人进行调查,推荐参加项目建设投标的承包商、监理单位名单。3.6.2. 参与招标活动相关工作。3.7. 供应计划部3.7.1. 负责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中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设备、材
7、料清单。3.7.2. 配合招标活动相关工作。3.8. QHSE部3.8.1. 对潜在第三方检验投标人进行调查,推荐参加项目第三方检验投标单位名单。3.8.2. 参与招标活动相关工作。3.9. 效能监察部负责对招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3.10. 项目经理部其它部门配合招标活动相关工作。3.11. 分公司造价中心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标底。3.12. 分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招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4. 招标范围和方式4.1. 招标范围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数为准)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石化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4.1.1. 工程承包合同(含施工承包合同)单
8、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4.1.2. 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4.1.3.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前两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数为准)及以上的。所称工程施工包括地基处理、建筑物、构筑物等建筑工程,以及设备、管道、钢结构、电仪、消防、防腐绝热等安装工程及所有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施工建设行为。4.2. 招标方式4.2.1. 建设工程招标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由于本项目属于石油化工工程,项目技术密集、投资数额大、建设周期长,而且大部分涉及专有技术和专利权保护、对工程质量要求高、对公共安全、环保影响大,为此采用邀
9、请招标方式。4.2.2.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市场资源库成员单位。总投资5000万元(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数为准)及以上的项目,拟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取得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化建设工程项目投标资格证(以下简称投标资格证)。投标资格证按项目办理,持有投标资格证的单位,只能参加投标资格证载明项目的投标。4.3. 委托招标4.3.1. 总公司招标有限公司是出资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格的专业公司,可依法代理工程建设的招标工作。4.3.2. 自行招标力量不足或自行招标有困难时,经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和公司招标办批准,可委托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工作,承担以
10、下招标有关事宜:1) 拟订招标方案;2) 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3) 审查投标单位资格;4) 编制标底;5) 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6) 组织开标、评标;7) 草拟承包或委托合同。4.3.3. 委托招标时应订立委托合同。5. 招标程序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程序一般包括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等四个阶段,各阶段主要工作及程序见下图:招标实施程序流程 集团公司招标办 招标单位 投标单位填投标资格证申请表、投标单位资质情况表参加踏勘现场、答疑投标文件的编制报送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取得中标通知书签定合同领取投标邀请函取得招标文件及资料审定标底及评标定标办法定标底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一般为7-1
11、5日)对开标、评标、定标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确定中标单位(7日内报集团公司招标办批准后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编制招标文件(发放招标文件7日前)报集团公司招标办发出投标邀请书发放招标文件及资料(从发出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15日)从集团公司招投标专家评委库中抽取专家组织踏勘现场、答疑验收招标文件成立评标委员会(一般7-9人)发布招标公告填招标申请表获取信息审批招标申请表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签发投标资格证审批招标文件(7日内给予批复)报招标总结(签订合同后7日内)审查批准招标结果验收招标总结成立招标小组编制评标定标办法5.1. 检查招标前提条件5.1.1. 项目建议书、可
12、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国家或总部批准,施工招标应在初步设计批准后进行。5.1.2. 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或总部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已下达计划。5.1.3. 建设项目规定的资本金和融资的金额已有明确的来源。5.1.4. 建设用地的征、租用工作已经完成。5.2. 资格预审5.2.1. 控制部/工程部/QHSE部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调查,优先选择公司工程建设市场资源库成员。5.2.2. 控制部组织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推荐3个以上合格投标人报招标领导小组批准。5.3. 编制招标方案5.3.1. 控制部组织相关部门组建项目招标工作小组报经招标领导小组批准,项目招标工作小组组长一般由控制部主管主任或主任
13、担任。5.3.2. 项目招标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招标方案,经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上报集团公司招标办审定。招标方案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标段划分、标段工程量、计划招标时间、合格投标单位名单等。5.4. 填写招标申请表5.4.1. 项目招标工作小组填写招标申请表上报集团公司招标办审批。5.4.2. 控制部负责于工程建设项目首个招标申请表上报15天前,将招标方案报集团公司招标办审定;并在发出招标文件15天前,将招标申请表报集团公司招标办审批。5.5. 编制招标文件5.5.1. 项目招标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经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报集团公司招
14、标办审批。5.5.2. 招标文件中要明确评标的原则;在开标后不得对招标文件中的原则进行更改和补充。在招标文件计划发出前7天送集团公司招标办审批,同意后方能发出招标文件。5.5.3. 根据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应当确定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自发出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0天。5.5.4. 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报审后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单位。5.5.5. 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5.5.6.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有:1) 工程项目综合说明;2) 招标范围及标段的划分;3) 工程采用的标准和规范;4) 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5) 项目的技术要求;6) 标价编制的依据;7) 投标、开标、及评标等活动的日程安排;8) 评标及定标原则;9) 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10)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5.6. 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时,应当向3个以上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承包商发出投标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