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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DFMSB20XX-0546项目名称:水泵装配线招标人:东风汽车泵业有限公司招标机构: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XX年6月11日目 录第 I 卷第一章 招 标 书2第二章 投 标 须 知4第三章 合同一般条款11第四章 合同协议书格式14第五章 评标办法、中标及合同授予标准17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25第 卷投标文件(另附)48第一章 招 标 书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风汽车泵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水泵装配线实行招标采购。 一、招标编号:DFMSB20XX-0546二、招标内容:水泵装配线 1条三、招标货物技术要求及交货要求:见招标文件第I卷
2、第六章四、交货方式及地点: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包装费、运输费及保险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到 站:十堰交货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路66号收货单位:东风汽车泵业有限公司*五、货款结算办法: 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业主(东风汽车泵业有限公司)与卖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1. 合同生效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2. 项目预验收合格, 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货款;3. 项目终验收合格后,且买方收到合同全额17%增值税发票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货款;4. 质保期满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余款;5. 期限为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占每次付款金额的
3、100%。六、招标文件领购时间:20XX年6月12日至20XX年6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七、招标文件购买(可根据潜在投标人的要求邮寄或发电子版)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63号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7室。八、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7月6日9:00时(北京时间)九、开标时间: 20XX年7月6日9:00时(北京时间)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第一会议室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63号十一、开标地点: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第一会议室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63号十二、联系人: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林莉莎 13871389934邮箱地址: llsdfmbidding.邮政编码: 442001(十堰)电 话: (0719)8240263 传 真: (0719)8240790十三、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小于投标总报价的1.5%。收款单位: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民生银行武汉沌口支行帐 号:626 028 251 十四、标书费用:1000元整(按以下帐号信息进行付款)收款单位: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帐号:5703 5752 6746十五、中标结果公示媒体:http:/jyzx.dfmbidding.第二章 投 标 须 知一、总 则
5、1.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书中所叙述的货物采购项目。2.定义2.1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进行招标采购工作,即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 “招标人”系指“业主”、“买方”。2.3 “招标方”指由招标公司和招标人共同组成。2.4 “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果该投标人本次中标,即成为“卖方”。2.5 “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卖方须向业主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手册及其他资料、材料及服务(“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及其他类似义务)。2.6 “天”指日
6、历天数。3.投标人的基本条件3.1 凡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制造商均可单独或联合国内外厂商参加投标。若第六章规定不允许联合投标,则从其规定。3.2 具有相应资质的制造商也可参加投标。(具体资质要求见第六章)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3.4 投标人应具有生产招标货物或类似货物的历史和业绩。3.5 若招标货物有生产许可证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取得该货物的生产许可证。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
7、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也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获得5.1 投标人应向东风 (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后不退。5.2 来人、来函均可购买标书,来函购买须将汇款底联传真至招标公司,招标公司邮寄或发电子版。6.招标文件6.1 招标文件规定了需要的货物、招标程序和合同一般条款,包括: 卷号 章节 标题 第一章 招标书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合同一般条款 第四章 合同协议书格式 附件:履约保证金的银行保函(格式)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合同授予标准 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一章 投标书(格式) 附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8、) 第二章 投标报价书(格式) 附表一 投标报价表 附表二 供货范围一览表 附表三 主要外购配套件清单(不另计价)附表四 业主自选需另计价的附件、配套件、备品备件清单及单价 附表五 *第六章要求响应表 附表六 偏离说明表 第三章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附:附表一 制造商资格说明表 附表二 生产投标产品的主要设备 附表三 *制造商授权书附表四 代理商资格说明表7.招标文件的澄清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发现有差错、疑问或对内容有理解不清之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传真提请招标公司解释,招标公司将及时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根据需要,该书面答复内容同时分发给其它投标人,并视为招标文件
9、的组成部分。8.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8.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公司根据需要可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并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 招标公司将补充修改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投标人,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传真回复招标公司是否收到补充修改意见。8.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公司可以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编制基本要求9.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9.2 投标人应按招标
10、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投标文件。9.3 若投标人只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给评标造成困难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0.度量衡单位10.1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公制和国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书(按第12条规定的要求)11.2 设备投标报价书及附表(按第13.1条规定的要求)11.3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按第15条规定的要求)11.4 投标保证金(按第16条规定的要求)12.投标书12.1 投标书是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和承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中第II卷所示的格式填写和提供。12.2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所列
11、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则投标无效(如本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12.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的同时,必须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按第II卷第一章附件所示格式)13.投标报价书及附表13.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卷II所示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书及附表,明确标明提供货物的内容及简介(包括货物名称、结构、功能、技术性能特点、供货范围、加工装配检验等工艺手段,验收执行的标准,质量保证措施,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内容),保证交货期的措施,售前、售后服务内容(对有偿、无偿请分别列出)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13.2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交货要求及商务条款内
12、容有异议,应在投标报价书中“偏离说明表”栏内予以表达。13.3 若投标人只填写投标报价表,而未提供有关投标货物名称、货物简介等文字资料,给评标造成困难,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4.投标报价14.1 投标货币:以人民币报价14.2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表上应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若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符,则以单价为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可供选择的报价,招标方将不予接受。14.3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投标将被否决;若第六章规定允许有备选方案,则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投标人在开标密封信封中必须书面注明主选方案,评标时仅对主选方案评议,如果投标人未在开标密
13、封信封中书面注明主选方案,其投标将被否决。14.4 投标报价表包括: 14.4.1 货物价:含原材料、标准件、配套件、外协件及加工成产品整个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和各种税费。并包括随货供应的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应提供的图纸资料等的价格在内。14.4.2 包装费、短途装运费:短途装运费系指由卖方至发货站(港)发生的运输费、装车(船)费等一切费用。14.5 货物报价中的长途运输费(含保险费)、现场安装费、调试费、人员培训费和售后服务费招标方会在招标文件I卷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作出说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相应地分项报出其价格,或说明是否含在投标总价中。14.6 投标人的设备或元
14、器件等若为境外产品,其报关、清关等所需的文件及一切手续应完全由投标人办理,由此发生的关税、增值税、港杂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若第六章另有要求,则按第六章规定执行。14.7 投标报价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14.8 经评委核准的不真实投标报价,评委有权进行质疑并提出调整方案。15.投标资格证明文件15.1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是证明或说明投标人具有投标资格,有能力履行合同,证明提供的货物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如: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概况、财务状况(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技术和生产能力,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使用保养说明书、样本、图纸等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