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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医疗保障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总结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医疗保障领域信用管理,提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XX县医疗保障局积极探索推行信用管理。按照分类实施、重点突出、动态调整、鼓励修复的考核原则,对全县148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2023年度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其中守信117家、基本守信20家、失信1家。通过建立三个机制,有效提高了定点医药机构自我规范和自我约束的自觉性。一是建立完善的信用考核评价机制,为信用监管立标准”。结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服务协议以及县内各定点医药机构实际情况,从协议履行、基金绩效
2、、行政处罚、社会评价等多维度构建起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三级诚信考评指标体系,确保考核体系的科学性、严谨性、公平性。二是建立奖惩有力的结果运用机制,为信用建设增动力”。为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将信用体系考核结果与医药机构稽核监管、总控分配额度等挂钩,通过对守信机构降低日常监督检查频次、调增协议次均指标等激励方式,激发医药机构信用体系考核的争先动力。三是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协同监管机制,让信用评价“长牙齿”。加强纵向、横向联管联查,将信用体系评价结果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内相关单位,进一步强化监管协同、凝聚监管合力,推进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高效运行。四是制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3、制度。按照XX市医疗保障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XX县医疗保障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明确了对各类信用等级的定点医药机构的具体监管措施,激励定点医药机构诚信经营。五是签订信用承诺书。组织全县范围内的定点医药机构签订信用承诺书,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增强履约守法自觉性。并将签订信用承诺书纳入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必要程序,持续推进我县医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六是开展监督检查。将信用分级分类结果运用到监督检查中。根据信用一体化平台反馈的信用等级数据,对照相应的监管措施开展监督检查,对于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定点医药机构,减少检查比例和频次;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定点医药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下一步,县医疗保障局将持续强化分级分类监管力度,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实现医保分级分类精准监管。有效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做到“守信不扰、失信制约”。根据监管对象的不同信用状况实行差别化监管措施,对信用状况好、风险小的两定单位,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状况一般的,执行常规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存在失信行为、风险高的,提高抽查比例和监管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