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新闻宣传考核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乡镇新闻宣传考核制度.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东湖镇新闻宣传报道用稿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大我委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提高东湖镇知名度,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组织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南组通2023)8号)、县委宣传部国庆县新闻舆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南宣字2023)3号)文件精神,推动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特制定东湖镇新闻宣传报道用稿考核办法。一、目标任务全委各局(室、站、所)、各村(社区)、“两场一处”每月撰写上报有质量的宣传稿件不少于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500字,所附图片不少于1张。村(社区)任务完成情况视为千分制考核重要依据。二、计分办法1、在国家级主要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全国新
2、闻联播等)刊发或播出的,每篇计300分。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认定为准。2、在省级主要媒体(江西日报、江西人民广播电视台新闻节目等)刊发或播出的,每篇计100分。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认定为准。3、在市级主要媒体(南昌日报、南昌人民广播电视台新闻节目)刊发或播出的,每篇计50分。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认定为准。4、在县级主要媒体(昌南论坛、国庆县发布微信、微博、国庆县电视台、国庆县手机报、掌上昌南等)刊发或播出的,每篇计10分。5、日常信息报送,完成报送任务的计10分,少1篇扣5分,扣满为止;报送稿件未达到质量的不予计分。类似素材以第一个上报人的为准,报送稿件成功上稿的,视稿件完成度,由
3、组宣办确定计分标准。6、凡在各类媒体上稿,可计基础分5分/篇。7、得分每季度计算一次,每分10元。三、注意事项1、严格新闻纪律,所写稿件应追求高质量,内容必须真实,严禁上报虚假新闻。2、在统计稿件篇数时,以单人单篇为单位,合作的稿件最多署名2人。稿件认定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组织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南组通2023)8号)、县委宣传部国庆县新闻舆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南宣字(2023)3号)文件要求执行。3、被多家新闻媒体刊发的内容相同或相似的稿件,以等级最高的媒体刊登为依据,作单篇统计,不重复计算。4、所写稿件需上报组宣办审查同意后发稿。组宣办邮箱:ysjzxb204,联系电话:85706825o5、任何单位或个人发表未经审查稿件造成负面影响的,将启动问责程序。6、考核办法自即日起执行,可追溯至2023年1月1日。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组织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南组通20238号)2、国庆县新闻舆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南宣字20233号)国庆县东湖镇管委会办公室202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