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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XTC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GXTC-1202113项目名称:中农集团办公15层装修改造工程招 标 人: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一二年九月国信招标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GXTC-1202113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2第二章 投标须知4第三章 合同条件及协议书12第四章 投标书格式41第五章 工程技术规范45第六章 资格证明文件50第七章 其他辅助资料54第八章 评标办法591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招标编号:GXTC-1202113受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的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农集团办公15层装修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诚邀
2、贵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1、招标范围及内容:改造工程主要范围包括: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等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技术规范部分、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含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6、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XX年9月28日至20XX年
3、10月12日,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7、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1)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2) 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3) 邀请函回执和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8、标前答疑:书面传真方式进行。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XX年10月19 日上午9:30。10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
4、不接收。各投标人需派本项目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招 标 人: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100052)联 系 人: 闫昭伟 电 话: 010-5933708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100044)联系人:张云良、王艳秋电 话:010-68315588-751、362传 真:010-88356019开户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帐 号:7112510182600005361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 附 表序号编 制 内 容1工程名称:中农集团办公15层装修改造工程工程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
5、工程范围:改造工程主要范围包括: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等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技术规范部分、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合同名称:中农集团办公15层装修改造工程合同形式:单价合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3工期及质量要求:工期要求:70日历天内。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投标货币:人民币5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日6投标保证金额: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限北京市)、电汇。7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2份(光盘或U盘)。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XX年10月19日上午9:30。9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
6、厦10 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1招标服务费: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以项目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遵循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XX1980号”文工程类标准执行;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正本同时按以上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清招标服务费。可采用转账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1总则1.1工程说明1.1.1工程简况工程名称:中农集团办公15层装修改造工程工程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工程范围:改造工程主要范围包括: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等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技术规范部分、工程量清单及图
7、纸。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 1.1.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100044)联系人:张云良、王艳秋电话:010-88354433-7511.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3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1.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1.3.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1.3.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1.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1.3.
8、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1.3.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1.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因其投标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招标方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各章节,同时还包括根据本须知第2.2条和第2.3条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资料。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件及协议书 第四章 投标书格式第五章 工程技术规范第六章 资格证明文件第七章 其他辅
9、助资料 第八章 评标办法2.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根据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2.1.3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技术规范中指出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如有)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要求,并且使招标人满意。2.1.4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2.2 招标文件的解释与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10、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
11、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工程报价3.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8款的有关要求。3.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4.投标文件4.1投标文件的语
12、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方之间与本项目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4.2投标文件的组成4.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书及其附表(2)投标保证金(单独提交)(3)报价预算书(4)工程施工组织设计(5)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证书、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近三年同类项目工程业绩及证明等(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项目经理等级证书(8)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4.2.2投标人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书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3 投标有效期4.3.1自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
13、算起,投标书有效期为前附表中所述的90日历日。4.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他们的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4.4 投标保证金4.4.1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中所述的人民币金额提供投标保证金。4.4.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招标方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4.4.3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转账支票(限北京市)、电汇。关于保证金事
14、项:1、以现金(支票)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2、投标保证金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在退计息利率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3、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计算公式为:金额年利率/360 计息天数。起息日为项目的投标截止日,结息日为招标代理公司中标通知书发出当日。4、在退还投标保证金利息前,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提供相应的计息清单,投标人据此提供保证金利息发票。代理公司在收到保证金利息发票方可退还保证金利息。5、保证金收款人全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号:7112510182600005361;开户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6、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8、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4.4按本须知第4.3.2款,如果投标人同意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时,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按4.3.2款规定相应延长。4.4.5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4.4.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合同签定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及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4.4.7如有下列情况发生,将没收投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