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解读 精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招标投标-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解读 精品.doc(29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解 读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纸; 第七章 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见标准资格预审文件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1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
2、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1,图纸每套售价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21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不含图纸部分);图纸每套售价最高不超过3000元;参考资料也应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1踏勘现场时间: 年 月 日 时,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
3、间: 年 月 日 时,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2 ,投标人应于当日 时 分至 时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投标预备会与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应有一定的间隔,一般不得少于3天,以便投标人阅读招标文件和准备提出问题。2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技术复杂的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不得少于28天,其他公路工程不得少于20天。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XX年第7号第十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
4、人应当以发送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以上具备相应资格的特定的法人投标。第十一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实行公开招标,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适宜公开招标的,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技术要求,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三)公开招标的费用与工程费用相比,所占比例过大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XX年第7号第十四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一)确定招标方式。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三)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投标资格预审文件;采用邀请
5、招标的,可直接发出投标邀请书,发售招标文件;第十五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应当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公路工程施工采用邀请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发出后,招标人应当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发改办法规20XX824号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审批核准招标内容应包括: (一)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或者部分招标)。 (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拟自行招标的,还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原国家计委令第
6、5号)规定报告书面材料。 (三)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国家重点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对采用邀请招标的理由作出说明。 国家计委第9号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2001.6.18)6.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并明确是否准备参与投标。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解 读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
7、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 投
8、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9、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10、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
11、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
12、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分包金额要求:专业工程分包的工程量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