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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BHYZCi-20XX01)购 销 合 同 书甲方名称:_乙方名称:_项目名称:药品招标议标合同名称:北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招标编号:BHYZCi-20XX01本合同于20XX年5月 10 日,由_(医疗机构名称)为甲方,_(投标企业名称)为乙方,双方根据 20XX年5月 10 日北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结果,依据北海市20XX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议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于20XX年5月10 日,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签订此项药品购销合同: 一、药品名称、规格、剂型、包装、厂家及中标价:见附件(中标药品目录)二、合同金额:
2、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三、技术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品种的有关技术资料。四、采购范围、采购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采购范围:甲方必须在自己定标产品中给相应的投标企业提交采购订单。采购方式:甲方必须通过金药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北海地区招采平台采购。交货期:乙方通过金药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北海地区招采平台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在自己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交付药品。交货地点:_。交货方式:现场验收、网上记录。五、付款方式药品到货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90天内按合同总价付款给乙方。六、质量保证乙方应按合同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规定药品的规格、剂型、包装、生产厂家、中标价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
3、。因药品的质量发生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对于达不到使用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协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4)不合格药品的处理;经国家药检部门抽验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则该批药品费用及国家药监部门的处罚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七、药品验收乙方交货前应按出厂规定的检验方法,对产品做出
4、检验。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但有关质量、规格、批号、产地、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应随药品交甲方。八、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物款总值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逾期验收,或逾期支付货物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乙方所交的药品品种、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不能送货到甲方时,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款应送货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间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
5、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及金药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并通过监督领导小组的审核后,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仲裁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条款,向招标经办方和监督领导小组提交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投标文件或澄清的内容与本合同条款不符,以本合同的条款为主。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和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并在监督领导小组同意下,另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金药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一份。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地址: 地址: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电传: 电传: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签约时间:20XX年5月10日 签约地点:北海市医疗机构药品招标办附件:(中标药品目录详见金药网北海招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