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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蒙俄经济走廊”共建背景下内蒙古自治区与蒙古国贸易合作的税收服务研究“中蒙俄经济走廊”共建背景下内蒙古自治区与蒙古国贸易合作的税收服务研究摘要:内蒙古自治区作为“中蒙俄经济走廊”的重要环节,与蒙古国经济贸易合作不断加深,合作数量不断增多、合作范围不断拓宽。但随着经贸合作的深入,由于税收差异而引发的争议、矛盾案件逐渐增加,不仅损害双方友谊,更直接影响到“走出去”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加强内蒙古自治区与蒙古国贸易合作的税收服务尤为重要。文章通过对内蒙古自治区和蒙古国贸易合作现状及中蒙现行税收背景的探讨,提出了内蒙古自治区与蒙古国开展贸易合作的税收服务着力点。关键词:中蒙俄经济走廊;经贸合作;税收
2、背景;税收服务一、研究起源2013年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对国际经济发展格局产生深刻影响。2014年9月,在上合组织杜尚别峰会期间,习近平提议建立中国一蒙国一俄罗斯经济走廊,将俄罗斯跨欧亚大铁路、蒙古国的倡议草原丝绸之路进行对接,通过交通、货物运输和跨国电网的链接,打通三国经济合作的走廊建设,推动“一带一路”的战略目标。2016年6月23日,在中国、蒙古、俄罗斯三国元首的共同见证下,三国有关政府部门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签署了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这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早期收获,标志着“一带一路”首个多边经济合作走廊正式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以下简称“内蒙古”),位于中华人民共
3、和国北部边疆,横跨东北、华北、西北地区,接邻八个省区,是中国邻省最多的省级行政区之一,地处欧亚大陆内部,东西直线距离2400公里,南北跨度1700公里,土地国境线长4200公里,北与蒙古国和俄罗斯联邦接壤,地缘优势明显。全区现有对外开放的口岸19个,对俄罗斯开放的有6个口岸,对蒙古国开放的有10个口岸,同时还具有3个国际航空口岸。其中满洲里口岸是中国最大的边境陆路口岸。2017年,满洲里口岸货运量累计完成3109.3万吨,同比增长2%o口岸进出境人员186万人次,同比增长17.1%o口岸中欧班列线路达了41条,开行中欧班列1302列,在全国沿边口岸中欧班列线路和发运量最多。同时,二连浩特口岸是
4、我国对蒙古国的最大口岸。2017年,二连浩特口岸对蒙古国进出口贸易值达137.9亿元,同比增长31.1%,占同期二连口岸对外贸易总值的67.2%。在共建“中蒙俄经济走廊”背景下,内蒙古与蒙古国贸易伙伴关系不断加深,由此可见,内蒙古在“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而在实际贸易中发现,对外投资企业向蒙古国进行投资时,过多侧重于商业策略而较忽视税收政策,使得企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对外贸易的同时加强税收服务的研究,在两地区贸易合作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17年满洲里口岸运量实现稳定增长,2018年1月8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17年二连浩特口岸对外贸易值突
5、破200亿元,2018年2月8日二、内蒙古与蒙古国贸易现状(一)内蒙古与蒙古国贸易合作不断加深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与蒙古国及俄罗斯之间的经贸合作不断升级,双边在贸易、投资、国际经济合作等方面的交往全面展开,这是构建“中蒙俄经济走廊”的源动力。2017年,内蒙古对外贸易呈现多元化,内蒙古企业对蒙古国进出口264.6亿元,大幅增长42.2%,占同期内蒙古进出口总值的28.1%,居首位。(二)蒙古国对内蒙古贸易合作依赖性强内蒙古成为蒙古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从蒙古国出口到中国的产品包括铜、煤、金、牲畜等;中国也成为蒙古国的进口伙伴国,主要进口产品是机械设备、燃料、食品、工业消费品等。2017年,内蒙古
6、与蒙古国贸易额达到264.51亿元,同比增长42.5%,增幅高于全区平均增幅19.7个百分点,占全区进出口总额比重28.1%,同比提升4.6个百分点,蒙古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不断巩固。随着中蒙贸易的深入发展,中国与蒙古国进出口贸易额在总出口额中的占比增速较快,蒙古国的大部分产品出口至中国,可见其对中国的依赖性强。(三)内蒙古与蒙古国贸易合作阻力较大1 .口岸建设不完善,枢纽作用受制约。口岸建设不完善,相较于沿海和内地的口岸,除二连浩特口岸建设较完善以外,其他中蒙口岸规划、管理较差,特别是道路、通关设施等较滞后,严重影响口岸的效益。2 .贸易规模较小,制约发展速度。我国从事边境贸易的企业规模小、
7、容量小、资金不足、市场窄。由表1可知,2017年全区对外贸易进出口按贸易方式看,一般贸易、边境小额贸易总额较大,其中边境小额贸易出口金额4.64亿美元,同比增长16.6%,进口金额40.07亿美元,同比增长45.4%。按企业性质看,私营企业进出口总值104.58亿美元,同比增长28.0%,出口金额32.55亿美元,同比增长13.6%,出口金额72.04亿美元,同比增长35.8%。可见边境小额贸易较多、贸易主体以私营企业为主,发展较为初级,一定程度上制约我国边境贸易发展速度。全区对外贸易进出口完成情况表表1计量单位:亿美元项目进出口总值出口进口金额同比季金额同比承金额同比土总值138.9719.
8、649.3512.789.6223.8按贸易方式分一般贸易78.9021.841.5325.737.3717.7加工贸易3.34-31.31.75-44.21.59-7.6其中:来料加工0.9550.60.7292.40.23-11.3进料加工2.40-43.41.03-62.81.37-6.9边境小额贸易44.7041.84.6416.640.0745.4其他贸易12.03-19.61.43-60.610.59-6.5按企业性质分国有企业22.58-5.811.3813.311.20-19.6私营企业104.5828.032.5513.672.0435.8外资企业10.464.05.093.
9、75.374.4其他企业1.35221.40.3373.71.01339.1数据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2017年全区对外贸易进出口完成情况表3 .失信问题存在,影响经贸关系。随着两地区经贸合作的不断加深,中国个别个体商户只顾个人利益,不顾民族声誉和国家影响,在边境贸易上向蒙古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使双方经贸关系恶化,严重影响民族感情,对内蒙古与蒙古国经贸合作产生恶劣影响。三、中蒙现行税收背景中蒙两国相邻,经济贸易交流合作频繁,税收又是贸易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因此了解中蒙现行税收背景对指导今后中蒙税务服务具有重要意义。(一)签订中蒙税收协定中蒙税收协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蒙古国政府为了避免双重征税
10、和防止偷漏税而达成的协议。包括17种应税情况以及两国政府间消除双重征税的方法、非歧视待遇、两国政府相互协商程序、情报交换等内容。目前中蒙税收协定在中国适用的具体税种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而蒙古国同样适用为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由于两国国内法在协定签署后均有较大调整,税收协定同样适用于协定签订之日后征收的属于相同或者实质相似的税收。根据我国与蒙古国签订的税收协定,凡中国居民到蒙古国从事经营活动,可向蒙古国申请享受税收协定规定的相关待遇,申请时一般情况下需要向蒙古国提供中国居民身份证。(二)中蒙自贸区可行性研究启动在商务部召开“第二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指出,双
11、方正在探讨建设二连浩特一扎门乌德跨境经济合作区,中蒙自贸区联合可行性研究也即将启动。钱克明介绍,中蒙两国是山水相连的友好邻邦,两国经济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大。近年来两国关系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取得了长足发展,给两国和两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一是双边贸易持续扩大。中国连续十多年保持蒙古最大贸易伙伴国地位,2016年,双边贸易额46.1亿美元,占蒙对外贸易总额的60%o二是对蒙投资稳步增长。截至2017年6月,中方对蒙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达到41亿美元,占蒙吸引外资总额的30%,我们成为对蒙投资的第二大外资来源国。三是经济技术合作不断深化。中方多年来向蒙方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援助,帮助蒙方建立
12、了一批基础设施、民生和生产型项目,并为蒙方培训各领域的人才3600多人,促进了蒙古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双边合中国证券网:商务部:中蒙自贸区可行性研究将启动,2017年8月1日作和重大合作事项,同时,双方正在探讨建设二连浩特一扎门乌德跨境经济合作区,中蒙自贸区联合可行性研究也即将启动。四、内蒙古与蒙古国税务服务着力点在“中蒙俄经济走廊背景下”,抓好税收服务、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才能使双方经贸合作更加顺畅,才能推动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二(-)建立多元化的税收服务措施,灵活处理企业税收难题向企业宣讲蒙古国的税收制度,帮助企业规避税收风险。税务部门应积极研究税收信息机制,主动建立对接机制,研究蒙古国
13、的税收制度,为企业提供税收多元化服务。其次,帮助企业解决国际税收争议问题。税务机关要主动作为,通过各种服务措施,让企业享受到税收协定待遇。对企业遇到的国际税收争议,要帮助企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必要时可通过省级税务机关向税务总局或者驻外部门提出申请,通过税务总局或者驻外参赞与有关国家和地区进行协调,最大程度维护企业的权益。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中蒙税收服务网。整合资源,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设立“走出去”企业服务专席,配置多语种的税收解答员,解答企业遇到的税收问题。(二)培养人才队伍,提高服务能力国际税收争议解决需要大量掌握税收专业、熟悉境外文化、精通外国语言、了解经济规律和擅于外交斡旋的
14、专门人才。因此,建议税务部门强化与相关高等院校的合作,从当前和今后的长远目标出发,定向培养专门人才。同时,从税务系统内部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公务员强化知识培训和实战培训,打造一支能够满足国家发展需要的国际税收争议解决团队。(三)加大同蒙古国的税收协定谈签力度,推动建设综合保税区等功能区1 .加大税收协定谈签力度。完善已签订的税收协定,应该跟据国家税收法律的变更,对税收协定中不适应当前情况的条款进行修订,增加反协定滥用条款等,最大限度保护“走出去”企业的权益。2 .加快综合保税区等功能区建设。综合保税区、自贸区等功能区是“走出去”企业享受关税和出口退税政策的基本功能平台。要加大综合保税区等功能区建
15、设力度,依托中蒙边境优势,建立综合保税区或保税物流中心,降低“走出去”企业成本。3 .加快境外产业园区建设力度。建设具有内蒙古特色的境外产业园区,促进产业集群发展,让内蒙古“走出去”企业享受包括税收、签证办理、交通、原材料供应等多方面的政策优惠。(四)建立风险管控机制,降低对外投资风险蒙古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政局相对不稳定,税务制度、金融监管等方面相对不完善,因此,应针对蒙古国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机制,从投资环境、财税制度、经济结构、政治环境等多个角度对当地投资风险进行评估,并发布“蒙古国投资安全指数”。同时,应建立相应的风险预警机制、风险管理机制和风险应急机制等,确保风险可控,为国内企业降低海外投资风险、提高“一带一路”相关项目投资成功率提供参考和帮助。(五)推动制定税收饶让条款降低企业税收成本税收饶让作为一种税收优惠政策,对我国企业“走出去”进行海外投资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的54个协定中,并未与蒙古国签订饶让条款。对于“走出去”企业而言,如果我国与投资国没有协定,或者签署的协定中没有双边税收饶让,即使我国企业在投资国取得税收优惠也不能实际享有,在投资国减免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