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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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名称: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力编号:NMCE-00-RS-QR-007000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资格确认服务指南承办机构: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行政权力名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资格确认法律法规依据:1、因工死亡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六条;2、工伤保险经办流程。审批范围和条件: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

2、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以上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申报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3、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5、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6、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办事流程:受理一办结办结时限:即办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无咨询电话:04765958589投诉电话:04765950511受理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大明街8号赤峰市社保局服务大厅13,1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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