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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载后打开文档时,选中工具兰中的“审阅”。选左上角显示兰中的最终状态)为招标文件的最终打开状态第 一 卷 商 务 文 件第1章 招标公告龙泉市垟赛溪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根据浙水保20XX30号关于龙泉市瓯江源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垟赛溪等4条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泉市招标办核准,决定对该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1.1工程建设规模:溪沟整治、新农村环境改造、拦渣堰等,工程投资约100万元,施工计划工期:120日历天。1.2招标范围:龙泉市
2、垟赛溪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工程包括的工程量及全部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1.3对投标单位的要求浙江省范围内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经注册聘用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企业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书(A、B、C类证书)。本工程招标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和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拟任项目负责人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不得为同一人。1.4投标所需提供资料的原件(1)企业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的,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若委托代理的,应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
3、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介绍信;(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书(A、B、C类证书);(6)投标人的受委托人参加投标活动应提供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未提供缴纳凭证原件的,应被拒绝参加投标,总经理是受委托人的可不提供。以上所需资料投标时应提供原件核查。1.5标书下载时间:20XX年10月19日起。招标文件费(包括招标图纸)每份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标书下载网址: .lqztbzx.,1.6招标图纸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不记名获取,获取时间:20
4、XX年10月1926日。 1.7本工程交易席位费 400 元、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以上两项费用采用电汇或转帐(转帐仅限于本地企业,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一次性交纳。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人应在20XX年10月27日16时30分前交纳交易席位费和投标保证金(以到帐为准),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开户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浙江省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帐 号:20XX 0001 5301 603 1.8招标单位: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龙泉
5、市剑池东路299号联 系 人:金先生 电话和传真 0578-72111048 本公告发布的媒体:.lqztbzx. 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龙 泉 市 招 投 中 心第2章 投标须知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概况详见第二章2.1条2资质要求浙江省范围内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经注册聘用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企业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书(A、B、C类证书)。本工程招标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和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参加投标。3招标文件下载时 间: 20XX年10月
6、19日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5投标书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起60日历天 6工程投标指导价人民币104.75万元(含备用金和业主掌握项目)(高于投标指导价的作废标处理)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递交截止时间: 20XX年10月28日14时30分前收 件 人: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递 交 地 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8开 标开标时间:20XX年10月28日14时30分整开标地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411室9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附
7、件1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标准: 20000元(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户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浙江省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账号:20XX 0001 5301 603,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XX年10月27日16时30分前(以到帐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保证金缴纳凭证。11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0%(其中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占保证金履约保的2%)注;如中标价低于招标人最高限价的85%(风险控制价),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12特 别说 明投标人如发现本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
8、违规等内容时,请在10月26日前向招标人和监督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13质量和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工程工期要求:120日历天14注意事项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拒绝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1 总则2.1.1 招标范围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就龙泉市垟赛溪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现请愿意承包该工程施工的企业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工程概况及本次招标发包的合同工作范围详见技术条款第1章第1.1节和第1.2节。合同名称为:龙泉市垟赛溪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工程
9、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为 LSB/YSX01。2.1.2 资金来源自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2.1.3 投标人的资格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浙江省范围内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经注册聘用的三级聘用项目负责人);企业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书(A、B、C类证书)。本工程招标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和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材料。2.1.4 不允许任一单位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
10、不同的投标文件(1) 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2) 任一投标人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投标。2.1.5 投标费用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2.1.6 保密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2.2 招标文件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表所列文件和按第2.2.3款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卷号章号名 称一商务文件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和专用两部分)4协议书5投标报价书和授权委托书6工程量清单7投
11、标辅助资料8资格审查资料二技术条款1一般规定2施工导流3土方明挖4混凝土工程5砌体工程三招标图纸2.2.2 招标文件的答疑(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3天(指日历天,下同)前收到的要求答疑的问题予以书面答复。(2) 招标人的答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2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 在距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天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发书面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天内发补充通知,则应按第2.
12、4.2款的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2) 上述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2.2.4 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 3 天前同时向招标人和龙泉市招标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2.3 投标文件的编制2.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 投标报价书;
13、投标保证金; 授权委托书;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投标辅助资料;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商务标包括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投标辅助资料的单价分析表、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主要材料用量表等。(本次招标只要求投标人编制商务标)投标文件的外封面和(内封面)必须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3.2 投标报价(1) 承包方式:本合同的施工临时工程和其他费用均采用分项总价承包,施工临时工程在合同执行期内一次性包死。永久工程采用单价承包,在合同执行期内,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计算。(2) 投标人应按第6章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填报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单价和合价以
14、及投标报价汇总表,本工程审核标底价为人民币114.44万元(含备用金和业主掌握项目),投标指导价为人民币104.75万元(含备用金和业主掌握项目)即招标最高限价。(3)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含税金)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但不包括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4) 除第3章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可按第3章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3.37条的规定调价。 (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时,应同时修改各项目的报价或说明对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报价的修改办法。(6) 投标人应按第7章中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投标辅助资料。(7) 材料和施工用电的供应1) 工程建设中所需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供应。2) 施工供电的10kV输电线路终端杆由发包人负责架设,变压器、高压侧计量由发包人负责装置。施工用低压侧出线由承包人负责架设、安装。承包人应配备足够容量的自备电源。施工用电电价按0.85元/度,并考虑价格风险因素自行确定,由承包人与当地供电部门结算(包括线损等),在合同实施期内不作调整2.3.3 投标文件有效期(1) 投标文件自第2.4.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60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