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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司考物权法真题一、单项选择1、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CA、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讯达公司赔偿B、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讯达公司赔偿C、李某有权请求周某赔偿,因周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D、李某有权请求周某和讯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周某和讯达公司是共同侵权人2、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
2、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手续。同升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关于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下列哪一排列是正确的?DA、甲乙丙丁B、乙丙丁甲C、丙丁甲乙D、丁乙丙甲3、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到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为物权请求权。关于物权请求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DA、是独立于物权的一种行为请求权B、可以适用债权的有关规定C、不能与物权分离而单独存在D、须依诉讼的方式进行4、潘某与刘某相约出游,潘某在长江边拾得一块奇石,爱不释手,拟带回家。刘某说,物
3、权法规定河流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行为可能属于侵占国家财产。关于潘某能否取得奇石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正确的?DA、不能,因为石头是河流的成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从河流中分离后仍然属于国家财产B、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经有关部门许可即可以取得其所有权C、不能,因为即使石头是独立物,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也属于国家财产D、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无主物,依先占的习惯可以取得其所有权二、多项选择1、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
4、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BDA、5月10日前,吴某是房屋所有权人B、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C、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D、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2、关于共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BCDA、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B、按份共有人对共有
5、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C、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权利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D、对共有物的分割,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3、丁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方某,方某将该房屋转租给唐某。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CA、丁某在租期内基于房屋所有权可以对方某主张返还请求权,方某可以基于其与丁某的合法的租赁关系主张抗辩权B、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并已实际交付给唐某租用,则丁某无权请求唐某返还房
6、屋有权C、如丁某与方某的租赁合同约定,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丁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则在合同解除后,其有权请求唐某返还房屋D、如丁某与方某的租赁合同约定,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丁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则在合同解除后,在丁某向唐某请求返还房屋时,唐某可以基于与方某的租赁关系进行有效的抗辩错4、下列甲与乙签订的哪些合同有效?ACDA、甲与乙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待办理公证后合同生效。双方未办理合同公证,甲交付商铺后,乙支付了第1个月的租金B、甲与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将其对丙公司享有的90%股权转让给乙,乙支付1亿元股权受让款。但此前甲已将该股权转让给丁无权处分,效力待定C、甲与乙签订
7、相机买卖合同,相机尚未交付,也未付款。后甲又就出卖该相机与丙签订买卖合同D、甲将商铺出租给丙后,将该商铺出卖给乙,但未通知丙5、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张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有一女丙。张某在2010年死亡,生前拥有个人房产一套,遗嘱将该房产处分给李某。关于该房产的继承,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CA、李某可以通过张某的遗遏继承该房产B、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C、继承人自张某生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D、继承人自该房产变更登记后取得所有权6、南岳公司委托江北造船公司建造船舶一艘。船舶交付使用时南岳公司尚欠江北公司费用200万元。南岳公司以该船舶抵押向银行贷款50
8、0万元。后该船舶不慎触礁,需修理费50万元,有多名船员受伤,需医药费等40万元。如以该船舶的价值清偿上述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BA、修船厂的留置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B、船员的赔偿请求权优先于修船厂的留置权C、造船公司的造船费用请求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D、银行的抵押权优先于修船厂的留置权三、不定项选择题(一)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顿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丙公司不付款时,乙公司有权就出卖该汽车
9、的价款清偿自己的债权。”李某为这笔货款出具担保函:“在丙公司不付款时,由李某承担保证责任”o丙公司收到药材后未依约向乙公司支付120万元,乙公司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同时要求李某承担责任。张某见状,便将其汽车赠与刘某。刘某将该汽车作为出资,与钱某设立丁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完出资手续。丁公司员工方某驾驶该车接送酒店客人时,为躲避一辆逆行摩托车,将行人赵某撞伤。方某自行决定以丁公司名义将该车放在戊公司维修,为获得维修费的八折优惠,方某以其名义在与戊公司相关的庚公司为该车购买一套全新座垫。汽车修好后,方某将车取走交丁公司投入运营。戊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维修费,否则对汽车行驶留置权,丁公司回函请宽限
10、一周。庚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座垫费,丁公司拒绝。请回答第8691题86、关于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CA、效力待定B、为甲公司设定义务的约定无效C、有效D、无效87、关于乙公司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BDA、乙公司不得向丙公司和李某一并提起诉讼B、李某对乙公司享有先诉抗辩权C、乙公司应先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D、乙公司可以选择向张基主张实现抵押权或者向李某主张保证责任88、在刘某办理出资手续后,关于汽车所有权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DA、乙公司B、张某C、刘某D、丁公司89、关于对赵某的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DA、方某B、钱某和刘某C、丁公
11、司D、摩托车主90、关于汽车维修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BA、方某构成无因管理B、方某构成无权代理C、方某构成无权处分D、方某构成表见代理91、关于座垫费和维修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CA、方某应向庚公司支付座垫费B、丁公司应向庚公司支付座垫费C、丁公司应向戊公司支付维修费D、戊公司有权将汽车留置四、案例分析案情:甲公司从某银行贷款1200万元,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经书面协议,乙公司以其价值200万元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甲公司的贷款设定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公司届期无力清偿贷款,某银行欲行使抵押权。法院拟拍卖甲公司的房产。甲公司为了留住房
12、产,与丙公司达成备忘录,约定:“由丙公司参与竞买,价款由甲公司支付,房产产权归甲公司。”丙公司依法参加竞买,以IOoO万元竞买成功。甲公司将从子公司筹得的IOOO万元交给丙公司,丙公司将这IOOo万元交给了法院。法院依据竞拍结果制作民事裁定书,甲公司据此将房产过户给丙公司。法院裁定书下达次日,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约:“甲公司把房产出卖给丁公司,丁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400万元。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丁公司应先付给甲公司400万元,尾款待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之后支付。甲公司如果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之内不能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则丁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700万元,甲公司和丙公
13、司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在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的次日,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丙公司以150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卖给戊公司,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丁公司见状,拒绝履行支付400万元首付款的义务,并请求甲公司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甲公司则要求丁公司按约定支付400万元房产购置首付款。鉴于各方僵持不下,半年后,丙公司索性把房产过户给戊公司,并拒绝向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经查,在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签订合同后,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不大。问题:1、乙公司以其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为甲公司的货款设立的抵押是否成立?为什么?2、某银行是否必须先实
14、现甲公司的房产的抵押权,后实现乙公司的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的抵押权?为什么?3、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的备忘录效力如何?为什么?4、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5、丁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履行支付400万元的义务?为什么?6、丁公司是否有权请求甲公司在自己未支付400万首付款的情况下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为什么?7、丁公司能否解除房产买卖合同?为什么?8、丙公司能否以自己不是合同的真正当事人为由拒绝向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9、甲公司可否请求法院减少违约金数额?为什么?参考答案:1 .成立。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乙公司可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
15、成品、产品设定抵押,无须以登记为设立要件。(因为是动产抵押)2 .不是。因为甲公司房产抵押与乙公司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的抵押没有明确约定抵押份额,属于连带抵押。抵押权人(即银行)可以选择就任一财产实现抵押权。3 .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在法院依据竞买结果制作裁决书后,甲公司将房产过户给了丙公司,丙公司是房产所有人。当事人对房产权属作的特别约定,不具有物权效力。但是该备忘录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具有债权效力,丙公司对甲公司负有合同义务,即依约履行将房产过户给甲公司的义务。4 .有效。因为丙公司是房产所有权人,有权对房产进行处分,且就同一房产签订多份买卖合同,合同效力既不会仅因为房产没有过户而受影响,也不会仅因为是一物多卖而受影响。5 .有权。因为丁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虽然在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中约定,丁公司应先交首付,甲公司后办理房产过户。但是,房产产权人丙公司在签约次日就和戊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该行为已经明确表明,甲公司有无法履行交房义务的可能。作为先交首付款义务的丁方,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6 .无权。因为甲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甲公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义务在后。丁公司享有不安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