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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城县妇幼保健所邀请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宁城县妇幼保健所综合楼保洁服务采购采购编号:NZC20XX-F008采购中心: 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编 制 日 期: 二一三年九月目 录招标公告 3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 说 明1、适用范围 52、定义 53、项目说明 5二、投标人4、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65、进口设备66、节能产品67、环境认证产品68、自主创新产品69、扶持政策710、投标费用 7三、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说明 712、招标文件修改和澄清 713、开标时间延期 8四、投标文件说明14、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5、投标文件的组成 816、投标内容的详细说明 1017、投标文件的装订
2、1118、投标报价 111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2五、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21、投标截止时间 1322、投标文件撤回 1323、投标保证金13六、开标及评标24、开标 14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526、投标的澄清 1627、评标 1628、采购中心拒绝权力18七、公示及授予合同29、中标结果公示 1930、询问和质疑 1931、中标通知书 2132、签订合同 21第二章 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33、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 22第三章 评标办法34、评标办法42第四章 合同样本35、合同样本 44第五章 附 件36、附件 53宁城县妇幼保健所综合楼保洁服务采购邀请
3、招标公告宁城政府采购中心受宁城县妇幼保健所委托,拟在国内以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宁城县妇幼保健所综合楼保洁服务单位。一、项目编号:NZC20XX-FOO8二、项目名称: 宁城县妇幼保健所综合楼保洁服务采购三、项目概况:院内门诊综合楼1-6层6542的门诊、病房、办公室及处置室、化验室、分娩室、手术室的保洁,公共卫生间和室内厕所,洗澡间保洁,饮水间的保洁和饮水器的管理,楼道卫生、顶棚、墙壁、消防窗、楼梯、扶手的保洁,化粪池每年末彻底清理一次,污水管道的疏通与保洁,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管理、运送到院内储存点及废物处理站的交接。病房行李更换与管理。四、服务地点:宁城县妇幼保健所综合楼。五、服务时间
4、:一年。 六、预算资金及来源:17.47万元(包括税金及保洁工具及消毒品),自筹资金。七、招标人名称:宁城县妇幼保健所。八、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具备且投标时提供下列资料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赤峰地区)、税务登记证。九、报名要求: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二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十、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XX年8 月 14 日至20XX年 8月16日。受理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
5、截止日期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县委党校六楼6005室)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中心: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县委党校六楼6005室联系人:于丽玲、马波然联系电话:04764255077 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宁城县妇幼保健所二0一二年八月十三日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邀请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宁城县妇幼保健所综合楼保洁服务采购。2、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本次办公场所保洁服务采购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单位,既宁城县妇幼保健所。2.2 “集中采购机构”系指受宁城县妇幼保健所委托组织本次招标的机构,既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2
6、.3“投标人”系指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通过资格审查,具备规定的服务能力,向采购中心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3、项目说明3.1 项目基本情况:本次公开招标项目为宁城县妇幼保健所综合楼保洁服务采购项目。3.2本项目不分包。3.3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3.4服务地点:宁城县妇幼保健所综合楼。3.5付款方式:自中标人实际进驻综合楼之日起,每个季度第三个月下旬凭正式发票支取本季度保洁服务费,甲方每季度支付保洁服务费中标总额的20,其余费用在合同终止时,双方完成交接手续并确认无异议后,10日内付清。二、投标人4.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7、二十二条和邀请招标公告所公布的条件;4.2投标人必须资格通过审查;4.3必须踏勘现场且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5、投标费用: 本次招标采购中心不收取招标文件费,但是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说明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7.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8.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中心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提出澄清请求的投标人应在邀请招标文件发出之日五日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并加盖公章)通知采
8、购中心或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义,即视为默认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8.3采购中心对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通过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http:/.nczfcg. )正式对外公布。9、开标时间延期对招标文件进行重大修改后,采购中心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通过上述网站发布信息公告,请所有投标人经常浏览上列网站,以便获得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答复内容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属于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采购中心、采购人和投标人都有同等的约束力。四、 投标文件说明10、投标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10.1招标文件及投标
9、文件和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10.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公制。11、投标文件组成11.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技术、报价及商务四个部分,加“”为在制作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还应当将资格预审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的资质证明文件胶订到标书正本,否则为无效投标。11.2为了方便评标,投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必须按照下列格式要求制作。11.3资格部分: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持投标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票据等原件在开标时接受投标企业身份核实;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持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10、、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票据等原件在开标时接受投标企业身份核实。(3)营业执照;(4)税务登记证;(5)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递交0.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 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企业须以银行电汇或现金入账的形式交付,投标时需将银行入账单复印件、入账单原件交到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6009)换取收据。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前提交,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的30天期限内有效。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城分行 帐 号:0605023229521212175联 系 人: 李晶明联系电话:04
11、76-4255112(5).3投标现场不接受以存折、银行卡、银行保函、支票、现金等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5).4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公布7个工作日后,如无质疑或投诉,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政府采购中心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无息原额退还。(5).5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额退还。11.4技术部分(1)针对本项目医院保洁服务的管理思路、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自制);(2)针对本项目医院保洁服务的组织结构、人员配置(格式见附件);(3)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及内容说明(自制);(4)针对本项目医院保洁服务的管理内容、详细的规章制度(自制);(5)针对本项目的物资装备计划(自制);(6)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控制的实施方案(自制);(7)交接验收资料、巡视记录、运行档案、投诉与处理记录、其它管理与服务活动记录及档案管理方案(自制);(8)医院保洁服务项实行计算机管理方案(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