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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三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当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下列服务:(一)开展学术交流,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二)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三)组织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序承接科技评估、技术标准研制、科技类公共服务等政府委托事项或者转移职能;(四)组织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加强与企业的协作,推动建立产学研融合创新联合体和协同创新共同体;(五)开展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六)组织开展其他科技创新活动。第十四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发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传播科学精神和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为提
2、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下列服务:(一)协助政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为政府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决策提供建议;(二)按照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职责分工,完善综合协调工作第十三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当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下列服务:(一)开展学术交流,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二)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三)组织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序承接科技评估、技术标准研制、科技类公共服务等政府委托事项或者转移职能;(四)组织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加强与企业的协作,推动建立产学研融合创新联合体和协同创新共同体;(五)开展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
3、学技术合作;(六)组织开展其他科技创新活动。第十四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发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传播科学精神和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下列服务:(一)协助政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为政府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决策提供建议;(二)按照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职责分工,完善综合协调工作第十三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当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下列服务:(一)开展学术交流,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二)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三)组织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序承接科技评估、技术标准研制、科技类公共服务等政府
4、委托事项或者转移职能;(四)组织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加强与企业的协作,推动建立产学研融合创新联合体和协同创新共同体;(五)开展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六)组织开展其他科技创新活动。第十四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发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传播科学精神和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下列服务:(一)协助政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为政府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决策提供建议;(二)按照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职责分工,完善综合协调工作第十三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当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下列服务:(一)开展学术交流,优化学术环境
5、,促进学科发展;(二)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三)组织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序承接科技评估、技术标准研制、科技类公共服务等政府委托事项或者转移职能;(四)组织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加强与企业的协作,推动建立产学研融合创新联合体和协同创新共同体;(五)开展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六)组织开展其他科技创新活动。第十四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发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传播科学精神和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下列服务:(一)协助政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为政府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决策提供建议;(二)按照全民科
6、学素质建设工作职责分工,完善综合协调工作第十三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当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下列服务:(一)开展学术交流,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二)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三)组织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序承接科技评估、技术标准研制、科技类公共服务等政府委托事项或者转移职能;(四)组织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加强与企业的协作,推动建立产学研融合创新联合体和协同创新共同体;(五)开展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六)组织开展其他科技创新活动。第十四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发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传播科学精神
7、和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下列服务:(一)协助政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为政府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决策提供建议;(二)按照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职责分工,完善综合协调工作第十三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当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下列服务:(一)开展学术交流,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二)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三)组织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序承接科技评估、技术标准研制、科技类公共服务等政府委托事项或者转移职能;(四)组织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加强与企业的协作,推动建立产学研融合创新联合体和协同创新共同体;(五)开展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六)组织开展其他科技创新活动。第十四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发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传播科学精神和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下列服务:(一)协助政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为政府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决策提供建议;(二)按照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职责分工,完善综合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