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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鄂冶司发(2015)59号关于下发鄂尔多斯冶金事业部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的通知各公司、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冶金事业部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满足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需求,特制定鄂尔多斯冶金事业部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现随文下发,请各公司、部门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鄂尔多斯电冶集团冶金事业部2015年12月1日5第次或询IFRDOS,鄂尔多斯冶金事业部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等级:C级编制及修订记录:版本号版本类型编修人生效日期失效日期编制/修订概述2.0正式版刘英杰2015/12/1编制审核冶金事业部安全制度审核小组:陈国斌、李红梅、刘瑞、王宏梅、张宝军、鲁福军、田继军、景
2、昊、温再君企管综合部:高文飞、曲教冶金事业部副总工程师:徐文高电冶集团内控审计部:孙立国会签批准薛永亮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一)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检修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督促所属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同时强化公司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结合事业部实际现状特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冶金事业部职能部门及下属分子公司和合资企业。二、引用文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2014.8.31)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2007.12.28)3 .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三、术语(一)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二)安全检查:是指重点是辨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和死角,检查生产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作业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状态,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安全规范,以及设备、系统运行状况是都符合现场规程的要求等。(三)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
4、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及时整改排除的隐患。(四)重大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部门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五)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实现,一般由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六)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车间、班组或岗位组织进行的日常检查。包括交接班检查、班中检查、特殊检查等几种形式。交接班检查是指在交接班前,岗位人员对岗位作业环境、管辖的设备及系统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交班人员向接班人员说清楚,接班人员根据自己检查的情况和交班人员的交代,
5、做好工作中可能发生问题及应急处置措施的预想。班中检查包括岗位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以及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车间班组的领导或安全监督人员对作业情况的的巡视和抽查等。特殊检查是针对设备、系统存在的异常情况,所采取的加强监视运行的措施。措施由工程技术人员制定,岗位作业人员执行。(七)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由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组织,检查内容和范围则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检查。由于节假日前后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A)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是针对某个专业(项)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
6、的单项定性或定量检查。(九)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对生产单位进行的安全检查。(十)职工代表不定期对安全生产的巡查根据工会法第二十四条及安全生产法第七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工会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职工代表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的保障情况,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等。四、职责(一)职能部门、项目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二)职能部门、项目部及分子公司是本属
7、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三)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事业部层面的各类隐患治理、安全检查工作;各职能部门、项目部及分子公司的安全综合部负责本公司的各类隐患治理、安全检查工作;各车间、工段级安全检查由车间、工段负责人组织本车间、工段相关技术人员或邀请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对本车间、工段进行安全检查工作;班组级检查由班组长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四)安全环保部、各分子公司的安全综合科是公司隐患治理、安全检查的督查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督促各部门、分子公司、车间、班组开展隐患治理及安全检查工作,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五)财务管理部应当保障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的及时到位。(六)物资公司应当保障隐患整改物
8、资的按计划标准及时、采购与供应。五、工作程序(一)隐患治理、安全检查的类型事故隐患检查、定期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交接班检查、班中检查、特殊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前后隐患排查、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职工代表不定期对安全生产的巡查、重大活动及周边企业、事故类比隐患排查。(二)隐患治理、安全检查的原则和要求1安全检查人员可由事业部总经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子公司负责人、安全主管、安全工程师、车间负责人、工段负责人、设备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2.安全检查要求检查人员深入现场,依据冶金事业部安全绩效考评细则和安全检查表进行反复勘察、询问、查阅资料、综合分析
9、,得出明确的结论。在查出不安全因素时,提出整改意见。(三)隐患排查、安全检查的工作流程1 .方案制定:组织单位确定排查对象,明确排查目的和任务,根据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预测可能发生的危险危害情况,编制排查计划、方案和步骤并将检查内容表格化,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器、具,根据排查目的和任务选择参与检查的人员组成并进行培训。2 .排查方式:通过与岗位人员交谈、查阅相关文件和记录、现场检查、仪器检测等方式获得信息。3 .分析评估:根据排查结果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分析评估,制定整改方案,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建立隐患治理、安全检查管理台账。4 .闭合管理:根据隐患整改方案督促各部门实施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和评
10、估,实行闭环管理。(四)隐患排查、安全检查的周期及参与人员规定:1 .定期检查(1)事业部安全环保部每月对分子公司进行一次联合大检查,人员由安全环保部人员、专业人员或者分子公司人员组成。(2)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等组织每周对所管辖的范围进行一次联合大检查,人员为相关部长、安全员、车间主任、设备员等。职能部门、分子公司的负责人每月必须参加一次检查。(3)各分子公司车间、炉台、工段每周对所属设备、人员进行一次联合大检查,人员由主任、炉长、段长、班长、工团小组长等人员组成。(4)各分子公司班组长每班对所属工作场所及设备进行检查,人员由班组长、班组安全员、班组员工组成。2 .季节性检查检查形式是各职能
11、部门、分子公司内部进行自查,事业部安全环保部根据不同季节特点组织各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1)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电、防建筑物倒塌、防大风、防火等为重点;(2)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风、防汛、防静电、防食物中毒等为重点;(3)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尘、防冻、保温、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等为重点;(4)冬季安全大检查:防火、防爆、防冻、防凝、防滑、防大雾等为重点。3 .节假日安全大检查检查形式是节假日前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内部进行自查,事业部安全环保部牵头组织各相关专业人员开展以防火防爆、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劳动纪律、治安消防、主辅设备运行情况、后勤、节假期间的安全工作部署、
12、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等为重点的检查。4 .专业性安全大检查(1)事业部安全环保部安全技术人员、设备工程部的设备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工程管理以及技术中心工艺技术工程师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每季度应根据各自职责和专业特点组织完成专业性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至少包含以下方面的内容:防火防爆、用火管理、消防设施及文明生产、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设施、除尘、防噪声、通风设施、工艺操作(有无跑、冒、滴、漏)的检查。电气设备防爆、防触电、防雷、防静电接地、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及特殊用具、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附件情况的检查。(2)分子公司安全综合科、生产科相关的安全、设备、电气、工艺、技术等人
13、员每季度组织一次专业性安全大检查工作。5 .日常安全检查(1)各分子公司班组长和岗位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特别要对危险点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如一时无法处理的必须做好警告标识并向班组、工段、分子公司领导汇报。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可直接向分子公司或安全环保部报告并立即停止作业。(2)各环节干部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6 .不定期检查(1)对新、改、扩建装置安装、试运转、投产验收期间由设备工程部和安全环保部组织不定期安全检查。(2)设备工程部负责对设备开、停前及检修期间的安全检查。(
14、3)对临停检修或生产工艺流程出现问题时,设备工程部必须组织安全检查。必要时可会同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技术中心进行联合安全检查。(五)事故隐患、安全检查的整改要求:1 .检查结果应以表格化的形式予以记录,隐患排查表内容主要包括:检查项目、检查标准、存在问题、整改建议、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检查人、验收情况、复查人、检查日期等,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进行分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见附件1。2 .组织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见附件2),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3 .各级检查组织和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制订整改方案,做到“三定”(
15、定方案、定责任人、定完成期限),“四不推”(个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推给冶金集团),“五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限期整改完成。4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立即整改。5 .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改技措、安全措施或检修计划中,限期整改。(六)重大事故隐患治理1 .各部门、分子公司一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和解决的,应立即向安全环保部上报。事故隐患报告主要内容有:报告部门、事故隐患的危害、事故隐患的现状、现采取的防范监控措施及应急方案、有关隐患的检查检测材料、消除隐患的办法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现阶段隐患监控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2.重大事故隐患应由安委会牵头组织评估,明确隐患等级、影响程度、范围,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资金、目标和方案,无法确定方案的,应立即向安全环保部、设备工程部、生产管理部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