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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方案1编制依据及目的1.1 编制依据1. 1.1建设工程项目劳务管理规范GB/T50326-20172. 1.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3.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2编制目的(1)为了积极稳妥的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符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保证现场施工平稳进行。(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项目部对重大突发事故的管理,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2.工程概况XXX3.民工工资保障措施3.1 建立健全制度(1)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
2、第423号)及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工程款资金的分劈,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细化财务部人员的职责,建立相关台帐,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进行整体控制。(2)认真策划部署工资发放工作。项目部所有农民工工资都要在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到施工现场发放。在发放过程中,不允许工资代领,切实保证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3)成立监察小组,加强整体监控。根据工资发放制度,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检查小组,每月监督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工作。定期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台帐进行检查。整体监控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工作。3.2 2分包分供选择(1)选择在公司内有长期合作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并有良好的施工业
3、绩,未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的劳务队伍。(2)劳务队伍必须有稳定的施工人员,人员素质良好,能满足施工需要。(3)合同签订前由劳务管理小组组长(项目部经理)主持、劳务队伍管理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就劳务队伍合同条款、劳务单价、安全、质量、工期进行评定并签订合同,并将评审意见备案(3)对进场的劳务队伍实行严格的全过程控制,对严重影响工期、质量、安全的劳务队伍要坚决解除合同,更换承包负责人。3.3 3劳务结算与支付(1)对劳务队伍的结算要做到及时、准确,杜绝拖欠劳务工资的现象发生。(2)劳务结算与支付应符合劳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工作流程,由劳务管理小组办公室和各部门严格把关,项目部经理批准后支付。(3)劳务费用
4、由财务部根据结算支付单进行支付,并监管或代发劳务工人工资。(4)为了防止劳务队伍拖欠劳务工工资,保障劳务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在结算时由项目部暂扣劳务费的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劳务队所承担的施工任务完成后,劳务人员退场前,经项目部对劳务队伍合同的履约情况考核后予以退还。3.4 严格执行民工就业的准入制度(1)建立民工的花名册和暂住证办理情况的台帐。仔细审阅身份证的有效性,对童工、未成年人、无效证件者拒绝吸纳为职工,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由公安部门下派二名协管员下驻项目部,专门到现场为民工办理暂住证,确保每一位民工的进场时间和出场时间都能反映在台帐中。(2)对新增民工采取“一条龙”
5、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由劳务公司负责人带领新增民工在24小时内到项目安全部报到,安全部门对民工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再到财务部办理工资卡(农行卡);后到保安、协管员处办理暂住证;最后由安全部门开具可以上岗的通知单,民工凭此通知单到本队进行相应工种的上岗。3.5 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1)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D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施工单位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2)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
6、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3)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2)民工工资保证措施。D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2)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
7、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3)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公司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4)公司设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预存工资款,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建立专用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5)保证按月发放工资,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准时发放民工工资。6)开设专门帐户,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7)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让施工单位制订出民工工资支付计划表。8)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9)严格按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足额发放农民
8、工工资如果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无条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处罚。3.6民工工资管理制度3 .6.1目的为了维护全公司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从而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4 .6.2实施方法(1)准则为规范务工人员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或扣克务工人员工资问题,有效维护广大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7号)和各级政府与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9、本制度。(2)劳动合同的签订项目部在招用民工时,可通过劳务公司的途径,依法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支付时间等内容。(3)加强对民工工资支付的监控D项目部应制定内部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应根据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项目部应建立民工记工考勤卡,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如实记录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用工天数、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
10、付数额等情况,并保存二年以上备查。项目部可采用银行存折发放工资,或派专人到工地监督每个月民工工资的发放。一旦出现拖欠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避免事态扩大。2)各项目部要落实专人负责处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工作,成立民工工资应急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让事态从源头上进行遏制。(4)施工现场设置民工工资维权告知牌项目部必须于开工前将民工工资维权告知牌设置在“八牌二图”处,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5)拖欠民工工资投诉的处理1)项目部应高度重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对有拖欠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必须采取措施,及时给予解决,避免民工到有关部门投诉。2)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
11、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民工被拖欠的民工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3)项目经理把民工工资发放给班组长等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由项目部负责解决所拖欠的民工工资。4)若有民工投诉拖欠工资问题,项目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应立即派项目部处理拖欠民工工资的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到指定地点处理。已结清工账的,当场确定清欠期限、清欠方式等;未结清工账的,当场确定结清工账的期限、清欠期限、清欠方式等。5 .劳资纠纷应急措施本工程劳资纠纷可能来源于分包商对工人工资的拖欠,事件发生的时间可能集中在春节前夕、春耕时期
12、、秋收时期,为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总包方会随时关注分包方支付工人工资情况,一旦发现有拖欠个案发生,总包方会尽快督促分包方付清工人工资,同时敦促所有分包方自查劳资状况,对个别分包方恶意拖欠工人工资行为,将予以举报。劳资纠纷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应遵循的原则及措施:(1)项目经理部在获悉事件发生后,10分钟内必须在向公司总部高管层领导和业主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的单位、人数、性质、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社会反映及其他已掌握的情况。(2)处理劳资纠纷事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公正处理、妥善解决工人提出的实际问题和合理要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疏导
13、工人返回工作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社会政治稳定。(3)当事件协商解决不成,有可能诱发暴力破坏活动时,应及时报告公安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和扩大。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的人员,应报告公安部门依法处理。事后总结(1)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各级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通报。(2)各级领导小组在事件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领导小组提交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政治影响评估等。(3)有关成员
14、单位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解决欠薪问题应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4)各级领导小组应根据需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和职责,并对本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5)项目部应建立欠薪应急保障资金,用于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6 .应急机制6.1 成立应急机制小组为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重大事件对工程正常施工秩序的影响,本项目从工程开工之日起建立项目和公司两个层次的应急工作组。项目部应急工作组为第一级应急小组,直接对接现场,由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总工程师、机电经理、商务经理、安全
15、总监等。这也是事件发生第一反应小组,也是事件的控制中心。公司应急工作组为第二级应急小组,间接对接现场,由公司总部高层领导成员组成,它支持、服务于第一级应急小组工作,为第一级应急小组提供财政支持,社会关系求助,对第一应急小组工作提供建议和决策参考。5.2应急救援队伍根据事件发生对象,组成事件相应救援队伍。一级救援队伍来源于项目经理部各主要部门,有项目经理部的安全部、工程部、机电部、技术部、物资部、商务部、质量部、行政部等部门,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和劳务队伍的主要管理人员都应该参加,发生紧急情况后及时进行处理;二级救援队伍来源于公司总部各主要部门;两级之间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由一级救援队伍处理事件的
16、发生初始阶段;由二级救援队伍解决事件的调节、安抚、后期调查、上报政府部门、补偿等工作。抢险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安全主任、质量总监、工程部、技术部、分包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安全保卫组:组长由项目安全总监担任,成员由项目安全部、质量部、机电部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善后处理组:组长由项目书记担任,成员由项目领导班子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其它善后事宜。事故调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