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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XX年版)项目编号:20XXC0036项目名称: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单位: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集采机构: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XX年5月17日使用说明一、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XX年版(试行)适用于永川区行政区域内按规定公开招标的服务类采购项目。二、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XX年版(试行)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采购人选择使用;以下划线标示的部分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采购人)选择或填写内容
2、,采购人应按照重庆市永川区公管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管理的通知要求,并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无需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XX年版(试行)有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及时反馈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或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办公室,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和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调整。总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4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6第三部分 服务方案、指标和参数要求14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16第五部分 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9第一
3、部分 投标邀请函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为采购单位申请采购的 机关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招标项目内容序号名 称采购预算(元)投标保证金(元)备注1 机关物业管理服务 342000.00 6000.002.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3.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3.1合格投标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本条第3.2款规定的资格条件。3.2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需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第3.4项“资格证明文件”的
4、规定。3.3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资料不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供应商须对所造成不良后果负法律责任。4.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愿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请于20XX年5月18日至6月6日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cqgp.gov.)、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yczyjy.)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开标有关说明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5.1.1递交开始时间:20XX年6月7日上午9:00。5.1.2递交截止时间:20XX年6月7日上午9:30。5.1.3递交的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7号”窗口。5.2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资料费的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
5、开始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一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5.2.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00元(刷银联卡)。5.2.2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300.00元/分包(刷银联卡)。5.2.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资料费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3号”窗口处POS机上刷卡缴纳(刷卡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本人银联卡),招标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非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当日内不计息退还;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且无质疑后不计息退还;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
6、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5.4开标的时间及地点5.4.1开标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5.4.2开标的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便民服务中心3楼)。6.投标有关规定6.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均以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显示的时间为准。6.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资料费的投标供应商,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为无效投标。7.联系方式采购人: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15
7、922612088 传 真: / 集采机构: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管先生 电 话:(023)49581107传 真:(023)49581107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便民服务中心3楼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1.总则1.1申明1.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服务采购。1.1.2投标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1.1.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1.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服务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1.2定义1.2.1“集采机构”系指本招标
8、文件所指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机构,即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1.2.2“投标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关费用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2.3“服务”系指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测绘、保洁、物业管理、维护等服务以及其他必要的类似服务。1.2.4“日”为日历日。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1.3.2投标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1.3.3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1.3.4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3.4.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修改或撤回投标文
9、件的;1.3.4.2投标供应商取得中标资格后,放弃成交资格或不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间、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商务条件和价格等签订合同的;1.3.4.3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1.3.4.4提供虚假资料或弄虚作假参与投标的;1.3.4.5刷卡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或持他人银联卡刷卡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投标保证金的;1.3.4.6严重违反开标现场纪律,扰乱招投标秩序的。1.4投标供应商1.4.1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按规定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投标保证金、完全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资格,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能力的供应
10、商。1.4.2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1.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日内。2.招标文件说明2.1招标文件的构成2.1.1招标文件系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要求、招标投标程序、评标定标方法和合同条款等为主要内容的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2.1.2招标文件由下述各部分组成:2.1.2.1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2.1.2.2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2.1.2.3
11、第三部分:服务方案、指标和参数要求2.1.2.4第四部分:合同格式;2.1.2.5第五部分: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1.3招标文件除上述内容外,交易中心按相关规定所发出的答疑、补遗、澄清文件等,均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2.1.4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为无效投标。2.1.5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服务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1.6
12、无论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是否认真阅读,未在本项目质疑期限内提出异疑的,均认为对招标文件已不存在异疑并充分理解,其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到本招标项目所存在的各种风险。2.2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澄清2.2.1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含)前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yczyjy.)指定位置提出质疑,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质疑;未按要求提出的,将不予受理。交易中心对所质疑事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含)前,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yczyjy.)指定位置统一进行答疑,投标供应商自行进行下载。投标供应商未及时上网下载相关资料或采信其他资料而
13、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2.2.2交易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补遗和澄清的,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日(含)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cqgp.gov.)、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yczyjy.)指定位置统一发布,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遗、澄清文件为准。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法律约束力。2.3招标文件的延期交易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cqgp.gov.)、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yc
14、zyjy.)指定位置统一发布延期公告。3.投标文件的编制3.1投标文件的要求3.1.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客观、真实、有效。3.1.2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方案,投多个方案或多个投标价格的将作为无效投标。3.1.3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由“手持部分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四部分组成。3.2投标文件格式招标文件提供有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若招标文件没有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编制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3.3手持部分证明文件3.3.1手持部分证明文件内容包括:3.3.1.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第五部分)和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第五部分)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五部分)、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授权代理人20XX年07月至20XX年12月期间(含)在投标单位每月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由注册所在地区县级社保部门加盖公章、业务专用章鲜章或套有社保部门印章)。3.3.1.2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的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