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GB 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docx(4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for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ofgroundingconnectione1ectricequipmentinsta11ationengineering2006-07-20发布2006-11-01实施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for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ofgroundingconnectione1ectricequipmentinsta
2、11ationengineeringGB50169-2006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H期:2006年11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婪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主编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H地北里甲I1号国宏大厦C座4层)(邮政编码JOoo38电话:6390643363906381)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世界知识印刷厂印刷850X1168瑞米1/321.75印张40千字2GO6年10月第版2006年10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30100册统一书号:1580058798
3、定价:1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67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692006,自2006年11月1日实施。其中,第3.1.3(1、3)、3.1.4、3.2.4、3.2.5、3.2.9、3.3.1、3.3.3.3.3.4,3.3.5.3.3.11、3.3.12、3.3.13、3.3.14、3.3.15、3.3.16、3.3.19、34.1、3.4.2、3.4.3、3.4.8、3.5.1、3.5.2、3.5.3.3.5.5、3.6.1、3.6.2.3.7.10.37.11、
4、38.3、3.8.8、3.8.9、3.8.10、3.8.113.9.1、3.9.4、3.10.2,3.10.3,3.11.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六年七月二十日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C)C)一二C)C)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山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的基础上修订的。本规范共分4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
5、定义;电气装置的接地;工程交接验收。与原规范相比较,本规范增加了如下内容:1术语和定义;2 .输电线路杆塔的接地;3 .调度楼、通信站和微波站二次系统的接地;4 .电力电缆终端金属护层的接地;5 .配电电气装置的接地;6 .建筑物电气装置的接地。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33号,电话:010-63424285)。本规范主
6、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叁编单位:广东电力试验研究所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二工程公司湖北电力建设一公司北京电力建设公司甘肃送变电工程公司上海电力建设一公司广州供电分公司乐清市华厦防雷器材厂武汉岱嘉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金煜瑞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安能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欧地安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陈发宇李谦孙关福孙克彬余祥穆德龙雷宗灿朱有山马庆林章国林汪海涛屈国庆宋美云佟建勋1总则(1)2术语和定义(2)3电气装置的接地(4)3.1 一般规定(4)3.2 接地装置的选择(5)3.3 接地奘置的敷设(9)3.4 接地体(线)的连接(12)3.5 避雷针(线、带
7、、网)的接地(14)3.6 携带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接地(15)3.7 输电线路杆塔的接地(16)3.8 调度楼、通信站和微波站二次系统的接地(17)3.9 电力电缆终端金属护层的接地(19)3.10 配电电气装置的接地(19)3.11 建筑物电气装置的接地(20)4工程交接验收(22)本规范用词说明(23)附:条文说明(25).o.为保证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接地装置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1.0.3接地装置的安装应由工程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设计要求施工,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有专人负责监督
8、。1.0.4接地装置施工采用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1.0.5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1.0.6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隐蔽部分必须在覆盖前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中间检查及验收记录。1.0.7各种电气装置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必须可靠,接地装置的焊接质量应符合本规也第3.4.2条的规定,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规定,扩建接地网与原接地网间应为多点连接。1.0.8接地装置验收测试应在土建完工后尽快安排进行I对高士壤电阻率地区的接地装置,在接地电阻难以满足要求时,应由设计确定采取相应措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人运行。1.0.9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
9、,除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术语和定义2.0.1接地体(极)groundingconductor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体(极)。接地体分为水平接地体和垂宜接地体。2.0.2自然接地体natura1earthinge1ectrode可利用作为接地用的直接与大地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钢筋混凝土建筑的基础、金属管道和设备等,称为自然接地体。2.0.3接地线groundingconductor电气设备、杆塔的接地端子与接地体或零线连接用的在正常情况下不载流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线。2.0.4接地装置groundingconnectio
10、n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称为接地装置。2.0.5接地grounded将电力系统或建筑物电气装置、设施过电压保护装置用接地线与接地体连接,称为接地。2,0.6接地电阻groundresistance接地体或自然接地体的对地电阻和接地线电阻的总和,称为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接地电阻的数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接地体流入地中电流的比值。注:本规色中接地电阻系指工强接地电阻.2.0.7工频接地电阻powerfrequencygroundresistance按通过接地体流入地中工频电流求得的电阻,称为工频接地电阻。2.0.8零线nu111ine与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接地的中性点连接的中性线或直流回路中的
11、接地中性线,称为零线。2.0.9保护接零(保护接地)protectiveground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外壳与保护零线连接称为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2.0.10集中接地装置concentratedgroundingconnection为加强对雷电流的散流作用、降低对地电位而敷设的附加接地装置,如在避雷针附近装设的垂直接地体。2.0.11大型接地装置IargeSCaIegrOUndingCOnneCtiOnIIo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所的接地装置,装机容最在200MW以上的火电厂和水电厂的接地装置,或者等效平面面积在5000r2以上的接地装置。2.0.12安全接地safegr
12、ounding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配电装置的构架和线路杆塔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防止其危及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而设的接地。2,0.13接地网groundinggrid由垂直和水平接地体组成的具有泄流和均压作用的网状接地装置。2.0.14热剂焊(放热焊接)exothermicwe1ding热剂焊(放热焊接)也称之火泥熔接,它是利用金属辄化物与铝粉的化学反应热作为热源,通过化学反应还原出来的高温熔融金属,直接或间接加热工件,达到熔接的目的。3电气装置的接地3.1 一般规定3.1.1 电气装置的下列金H部分,均应接地或接等:1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2电气设
13、备的传动装;3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鑫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4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框架和底座;5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胪胀器的金属外壳和可触及的电缜金属护层和穿线的钢管。穿线的钢管之间或钢管和电器设备之间有金属软管过渡的,应保证金属软管段接地畅通;6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7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8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9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不接地、消瓦线圈接地和雷电阻接地系统中无避雷线的架空电力线路的金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10承载电气设备的构架和金属外36;11发电机中性点柜外壳、发电机出线柜、封用母线的外壳及其他
14、裸露的金属部分;12气体绝缰全封闭组合电粉(GIS)的外壳接地端子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13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14铠装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15互感器的二次发组。3.1.2 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可不接地或不接零:1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面的干燥房间内,交流额定电压为400V及以下或直流额定电压为44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的外壳;但当有可能同时触及上述电气设备外壳和已接地的其他物体时,则仍应接地;2在干燥场所,交流额定电压为127V及以下或直流额定电压为I1O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的外壳;3安装在配电屏、控制屏和配电装置上的电气测量仪表、继电器和其他低压电器等的外壳,以及当发生绝缘损坏时,在支持
15、物上不会引起危险电压的绝缘子的金属底座等;4安装在已接地金属构架上的设备,如穿墙套管等;5额定电压为220V及以下的蓄电池室内的金属支架;6由发电厂、变电所和工业、企业区域内引出的铁路轨道;7与已接地的机床、机座之间有可靠电气接触的电动机和电器的外壳。3.1.3 需要接地的直流系统的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能与地构成闭合回路且经常流过电流的接地线应沿绝缘垫板敷设,不得与金属管道、建筑物和设备的构件有金属的连接;2在土壤中含有在电解时能产生腐蚀性物质的地方,不宜敷设接地装置,必要时可采取外引式接地装置或改良土壤的措施;3直流电力回路专用的中性线和直流两线制正极的接地体、接地线不得与自然接地体有金连接;当无绝缘隔离妾置时,相互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4三线制直流回路的中性线宜直接接地。3.1.4 接地线不应作其他用途。3.2 接地装置的选择3.2.1 各种接地装置应利用直接埋入地中或水中的自然接地体。交流电气设备的接地,可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