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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03.220.20R1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14102023城市轨道交通接驳设施技术要求Technica1requirementsfortransferfaci1ityofurbanrai1transit2023-O1-13发布2023-04-1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目次前,TIHI范周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I4基本要求35步行接驳36非机动车接驳47公交系统接驳48停车换乘系统接驳59信息衔接510应急接驭6附录A(规范性附录)各类站点接娱特征及设施配置7附录B(规范性附录)城市轨道交通接驳服务测评10参与文献19本标准按照GB/T1.1-200
2、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提出并UH1本标准起草小位:长安大学、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中通地铁集团公限公司、序岛地铁集团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广州交通规划研究院,安阳匚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元庆、张佳、吴洪洋,扬城.高畅、刘洋,赵海宾、徐建芳、迟胜君、陈先龙、张鑫、张晓东、张宇、史的嘉、张金伟、薛稔蕾.刘佼.麦珊、馀咕、李瑞燕城市轨道交通接驳设施技术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接驳设施的知本要求.以及步行接驳俳机动车接驳公交系统接驳、停4换乘系统接驳、俏息衔接、应急接驳等设瓶布局组织的技术要求本
3、标准适用于城市凯道交通站点出入口外与城市轨道交通接驳的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时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用用文件,性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U期的用用文件.K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r本文件GB5768(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T5845(所行部分)城市公共交通标志GBZTI(MM)1.3标志川公共俏息图形符号第3部分:客运货运符号GB/T16903(所有部分)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GB/T18574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标志GB/T20501(所行部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索的设计原则与要求GB50098人民防空工程设i
4、H火规范GB50157地铁设计规范:CB/T50546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标准GB50647城市道路交乂门规划规他GB50688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B/T51149城市停4:规划现他GB/T51328城市琮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CJJ/T15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37城市道路程设计规疮CJJ69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城市轨道交通urbanrai1transit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客运方式.包括地铁、轻轨、单轨而轨电车、磁悬浮、自动导向轨遒,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5、B/T32852.12016.定义2.2.1.2接驳transferring交通方式之间的换乘衔接,包括设施JJ息与运行组织等方面的协调统一接驳适宜区transferringsuitab1earea城市轨道交通站点1j其他交通方式接驳的合理跖离范闱城市轨道交通站点核心区rai1stationtra1ccorearea距离城市轨道交通站点30Om500m.1j站点建筑和公共空间宜接相连的街坊或开发地块吸引范围stationcatchmentarea城市轨道交通能吸引到客流的所在区域范用机动车临时停靠点motorvehic1etemporaryparkingp1ace在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辕近步行
6、通道处设置的即停即走的件车区域机动车接驳换乘停车场park-and-ride(P&R)p1ace在城市中心区以外、进出城主要交通走廊的城市轨道交通站点旁设置的机动不停车换乘场地3.8导向标志directionsign由图形符号和(或)文字与方向符号构成的指示通往预期目的地行进方向的标忐GBZT20501.I2013.定义3.3可变信息标志variab1emessagesign用来动态显示不同交通诱导信息的电子或电器控制设备3.10枢纽站hubstation依托机场、高铁站、火车站以及多方式衔接的综合枢纽等大型对外交通设施设置,承担城市内外交通转换功能和区域级或市级商业商务股务中心连通的城市轨道
7、交通站点3.11中心站centra1station承担城市级中心或副中心功能.多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交汇的城市轨道交通站点3.12组团站groupstation承担组团级公共服务中心功能.多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交汇或城市轨道交通与城市公交枢纽换乘的城市轨道交通站点3.13特殊控制站specia1contro1station位历史街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取感区等特殊区域.应采取特殊控制要求的城市轨道交通站点3.14端头站termina1station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起、终点站,可作为城市郊X型社区的公共服务中心和公共交通换乘中心3.15一般站genera1station服分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周边乘客,
8、实现内外客流转换功能ft不具备抠趾站、中心站、组站、特殊控制站和端头站空间特性的城市轨道交通站点4基本要求4.1 接驳设施规划、建设时间轨道交通规划设计阶段宜同步规划轨道交通接驳设施接驳设施宜1j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同步建设、同期投人使用;同步实施条件不乂备的站点可分期实施4.2 站点分类城市轨道交通站点接驳设施根据城市空间结构、功能与密度分X和相应的交通供需特性.分为枢纽站(A类)、中心站(B类)却团站(C类)、特殊控制站(D类)、端头站(E类八一般站(F类)六类4.3 站点接驳设施配置4.3.1 城市轨道交通接驳设施应按照步行接驳书机动不接驳、公交系统接驳、停不换乘系统接取的优先顺序布设接驳设
9、施4.3.2 城市轨道交通应根据站点类型及其周边城市空间结构、用地件质。强度特点,分析交通接驳客流特征、乘客出行供需特性.按附录A在接驳适宜区内配置适宜的接驳设施4.3.3 城市轨道交通接驳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后各项服务指标应达到D级以上服务水平测评方法及服务水平等级的规定见附就B4.3.4 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出入【I和换乘通道内宜有大客流紧急管制状态限制出入客流的设备5步行接驳5.1 接驳适宜区位于市中心城市轨道交通站点核心区、城市边缘区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吸引范用内的大型居住、办公、商业设施的出入11到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出入11之间的距肉为步行接驳适宜区5.2 一般规定5.2.1 城巾轨道交通站点
10、出人口应设置客流集散广场,面积不宜小广30”5.2.2 城市轨道交通站点核心区内步行系统设计应与换乘设施/边建筑一体设计,步彳亍系统与城市轨道交通站点的衔接应便掂.减少行人绕行5.2.3 步行系统应设置无障碍设施,符介CB50763的规定5.3 平面过街接驳平面过街接驳设施布设应考虑布局连续性和断面致性人行过街设施的布设应符合CB50647和GB50688的规定;行人过街处标志标级应符合GB5768的规定5.4 立体过街接驳5.4.1 兼作城市地卜通道且夜间必须开放的出人口,其站厅非付费区应设置客流控制设施和侵间独立的隔离设施5.4.2 应采用动扶梯或垂在电梯上下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6非机动车接
11、驳6.1 接驳适宜区距离城市轨道交通站点Ikm25km能附为非机动不接驳适宜区6.2 非机动车道6.2.1 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应设置非机动车道,车道宽度不宜小于3.5In6.2.2 作机动4:道宜设置机作隔肉栏杆、柱、绿化分隔带6.3 非机动车停放6.3.1 祚机动乍停4:场出入口距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的步行距离宜小于50m6.3.2 非机动车停车场应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和停车需求分散布设6.3.3 非机动车停车场出入11应避开交叉H和主干道,井1J站前广场和机动车停车场适当隔离6.3.4 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附近路侧的人行道绿化带、快慢乍流分隔带、人流稀少的街柱.可在保证行人安全
12、、停放功能不影响动态交通的用地上设置午机动乍停乍场,并区分私有小机动不、公共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停放区域6.3.5 服务城市轨道交通站点的非机动乍停车设施可。周边建筑结合布设7公交系统接驳7.1 接驳适宜区距离城市轨道交通站点5km范阳为公交系统接驳适宜区7.2 站点衔接7.2.1 公交小站距离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不宜大于I(X)IU.旦均匀分布公交乍站的布设应满足与周边交通的安全视距要求7.2.2 位于交叉口处的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可设计成两例分离式或两恻时齐式公交停停站7.2.3 公交系统接驳需求较大的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宜设置公交枢并符合(R/T15的规定7.2.4 公交车站宜设置港湾式停毒站
13、换乘后较大的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应提供3个4个公交车位或有公交超乍车道的港沟式停靠设施7.2.5 城市轨道交通站点与公交不站在同一地点的,两者名称宜保持一致;两并名称不能一致时.应在公交站牌、公交线路图上标注对应的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名称7.2.6 公交系统首末班车时间宜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到站时间衔接.与城市轨道交.通服务同步投运、同步调整7.2.7 城市轨道交通出入口道路处的公交系统接驳停靠位置应符合C50546和CH/T51328的要求。7.3 线网衔接7.3.1 城市轨道交通建成运营行,为轨道运能可以承担时,宜通过改线或撤线减少超过公交系统接驳适宜区长度的同走廊竟争性公交线路;商整后卜j城市轨道
14、交通线路重合长度超过6km的公交线路,不宜超过一条7.3.2 公交系统接驳适宜区到达不便的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宜博加公交系统接驳线路,在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开通时同步完成公交车站的建设、车辆配置、线路开通8停车换乘系统接驳8.1 接驳适宜区距南城市轨道交通站点5kn7km的用为机动车换乘接驳适宜区8.2 机动车临时停靠点8.2.1 机动军临时停靠点的机动车临时净靠点的交通流线设计应尽Q避免采用不同方向交通合、分流交织方案,必须采用的从两个方向合流前、后乍道夹角角区间距U.6m-3.6m的交织段区间应介于50n6m之间,降低机动车交通相比干扰及对换乘顺畅性,安全性影响8.2.2 交通流线设计应预留便捷
15、的行人通道,并与来车方向通视良好8.2.3 机动车临时停靠点宜设置港湾式停靠站停靠站出人I1与交叉【I距离应符合CJJ37的裳求8.2.4 停靠乍位数后应根据客流预测结果与停乍泊位周转率确定8.2.5 出租汽车停靠点不应F扰公交系统运行,宜在距公交停靠站的卜游不少于50m分开设我.可与机动车停糕点合设.8.3 机动车接驳换乘停车场8.3.1 宜在通往郊X线路的终端或城乡接合部适合接驳处设性机动不接收换乘停乍场8.3.2 城市中心区站点不应设置机动4:接驳换乘停4:场8.3.3 机动车接收换乘停不场规模应根据轨道交通预测结果,客流到达的方向、方式及发展趋势确定.8.3.4 机动乍接驳换乘停小场出入口与城市轨道交通站点间的距离宜大广小机动不接驳和公交系统接驳的步行距离8.3.5 机动车接驳换乘件乍场应与沿线上地联合开发建设位于建筑内部时.通过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站点连接人行天桥或地卜通道的设置应符合CJJ69的规定8.3.6 机动4接驳换乘停4场应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