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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29.200K81备案号:68877-2019NB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NB/T330022018代替NB/T330022010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Specificationfore1ectricvehic1eACchargingspot2018-12-25发布2019-05-01实施国家能源局发布前言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I4基本构成25充电桩分类26功能要求47技术要求48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IO本标准代替NB330022010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与NB/T33002201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原标准中“4总则”一章。 新
2、增“5充电桩分类”章,从不同角度对充电桩进行分类。 对原标准“8检验和试验项目”进行了修改,新增“到货验收”,并删除与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相关的内容,此部分内容放到NB“33008.2中。 “3术语和定义”做了修改,增加了“省电模式”“待机模式”和“待机功耗”3个术语. “4基本构成”做了修改,并增加了基本构成框图。 “6功能要求”,对原标准中的“人机交互功能”“计量功能”“外部通侑”进行了修改,删除了原标准中的“软件升级”:将“输入功能”改到“人机交互功能”下,并进行了修改:增加T“充电控制导引”充电连接装置”“电子锁止装置”“急停功能”“连接方式”。 “7技术要求”,对原标准中的“环境条件”
3、“电源要求”“耐环境要求”“电气绝缘性能”“电磁兼容”进行了修改,增加了“温升要求”“防护要求”“保护功能要求”“控制导引电路要求”“充电控制时序及流程”“待机功耗”“机械强度”“振动”“噪声”“机械开关特性要求”“高低温和湿热性能1 “8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对应原标准“9标识”.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能源行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C3)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继电源有限公司、
4、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网普瑞特高压输电技术有限公司、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志刚、刘永东、赵翔、李彩生、赵伟、张苴、陈卓、蒙智强、臼鸥、杨卫、沈昌国、周强、王洪军、万新航、吕晓荣、孟金岭、刘文珍、李赞、李振。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B/T330022010。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
5、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以下简称充电桩)的基本构成、分类、功能要求、技术要求、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乍交流充电桩。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2423.12008GBfT2423.22008GB/T2423.42008循环)GB/T2423.162008GB/T2423.55200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电工
6、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2部分:环境测试试验A:低温试验B:高温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实验J及导则:长霉试验Eh:锌击试验GBrr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4797.6-2013环境条件分类自然环境条件尘、沙、盐雾GBfr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fT16935.1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第】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3术语和定义GB/T18487.12015、GBfT293172012界定的以及卜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传导式充电conductivecharging利用电传导给蓄电池进行充电
7、的方式.车载充电机onboardcharger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上,将交流电能变换为直流电能,采用传导方式为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充电的专用装置。交流充电桩ACchargingspot采用传导方式为具有车载充电装置的电动汽车提供交流电源的专用供电装置。省电模式powersavingmode当车辆已连接充电桩但未处于充电状态,充电桩为降低损耗而关闭部分电路(如PWM输出信号)的状态。在省电模式下车辆S2开关闭合将无法唤醒充电功能。待机模式standbymode当无车辆充电和人员操作时,充电桩仅保留后台通信、状态指示等基本功能的状态。3.6待机功耗standbypower充电桩处于待机模式时的交流输入
8、有功功率。4基本构成充电桩的基本构成包括桩体和交流充电连接装置。桩体包含但不限于主电源回路、控制单元、人机交互单元,计量计费单元(可选)等,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参见图I.注:QF具备漏电保护功能的空气断路器,或同类装置;WH交流电能表;KM控制交流充电桩输出的接触器或同类笠B1图1充电桩基本构成框图5充电桩分类5.1 按使用环境条件5.1.1 正常使用环境户内型充电桩;户外型充电桩5.1.2 特殊使用环境可根据GB/T18487.1-2015中14.2规定的特殊使用条件进行分类。5.2 按使用对象充电桩按照使用对象进行分类:公用型充电桩:对普通公众开放,使用运营商的支付方式进行充电;专用型充电桩
9、,只对特定车主提供充电服务,不对普通公众开放.5.3按安装方式充电桩按照安装方式进行分类:落地式充电桩,见图2;壁挂式充电桩,见图3。5.4按充电接口数量充电桩按照输出充电接口数量进行分类:桩一充式充电桩,见图4(以落地式为例其桩多充式充电桩,见图5(以落地式、双充电口为例)。5.5按输出电压等级充电桩按照输出电压等级进行分类:单相交流充电桩;三相交流充电桩.6功能要求6.1 充电控制导引充电桩应具备符合GB/T18487.12015中附录A要求的充电控制导引功能。6.2 通信功能充电桩宜具备与上级监控管理系统通信的功能。6.3 充电连接芸置充电桩的充电连接装置应符合GB/T20234.1和G
10、B20234.2的规定.6.4 电子锁止装置采用GB/T18487.1-2015中3.1规定的连接方式A或连接方式B的充电桩,当充电桩额定电流大于16A时,供电插座应安装电子锁止装宜当电子锁止装置未可靠锁止时,充电桩应停止充电或不用动充电。6.5 人机交互功能6.5.1 显示功能充电桩应显示下列状态: 充电桩的运行状态指示:待机、充电、故障。充电桩宜显示下列信息: 输出电压、输出电流; 已充时间、已充电量、已充金额。6.5.2 输入功能充电桩宜具有实现手动输入和控制的功能。6.6 计量功能公用型充电班应具干;对充电电能量进行计量的功能,计量功能应符合GB628569的要求。6.7 急停功能充电
11、桩可安袋急停装置C6.8 连接方式GB/T18487.12015中3.1规定的连接方式A、连接方式B、连接方式C均适用于充电桩。当充电桩额定电流大于32A时,应采用连接方式C7技术要求7.1 环境条件7.1.1 环境温度:-2(C+5OC(户外型),-5C+50C(户内型)7.1.2 相对湿度:5%95%.7.1.3 海拔:2000m7.1.4 周围环境:使用地点不得有爆炸危险介质,周围介质不含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有害气体及导电介侦.7.1.5 充电桩在特殊环境卜使用时,购买方和厂家应协商一致。7.2 电源要求7.2.1 电源电压和电流充电桩输入电压和电流要求见表1,输入电压允许波动范困为额
12、定电压的20%。1充电桩输入电压/电流要求电源输入方式输入电流额定值4A输入电压额定值V连接方式132单相/三相220/380A,B或C2。32三相380C注:连接方式定义见GWr18487.1-2015中3.1条.7.2.2 电源频率交流输入电源频率为(5O1)Hzo7.3 耐环境要求7.3.1 防护等级充电桩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GBZT4208中IP32(户内型)或IP54(户外型注:不考虑连接过程中充电接口部分的防护等级。7.3.2 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充电桩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部件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防盐雾腐蚀能力应能满足GB/T4797.62013中图7的
13、要求。7.3.3 防锈(防氯化)保护充电桩铁质外壳和暴露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用双重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7.3.4 防盗保护充电桩应具有必要的防盗措施.7.4 温升要求正常实验条件下,交流输入为额定值,充电桩在额定输出功率下长期连续运行,内部各发热元器件及各部位的温升不应超过表2中的规定。并且发热元件的温度不应影响周围元器件的正常工作且无元器件损坏裹2充电桩各部件极限温升部件或器件极限温升K熔断器外壳70母线连接处铜一副50铜搪锚一铜搪锄60铜镀银铜镀银807.5 防护要求7.5.1 允许温度充电桩的表面温度应满足GB/T18487.1-2015中11
14、.63要求。7.5.2 电击防护充电桩的电击防护应符合GB/T18487.12015中第7章的要求。7.5.3 电气间隙和祀电距离充电桩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解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充电桩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额定绝嫁电用UxV电气间隙mm爬电距离mmC603.03.06O443OO5.06.03OOC7OO8.010.0注1:当主电路与控制电路或辅助电路的额定绝缘电压不一致时,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可分别按其段定值选取。注2:具有不同额定值主电路或控制电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按最高额定绝缘电压选取.注3:小母线、汇流揖或不同级的裸露的带电导体之间,以及裸露的带电导体与未经绝缘的不带电导体之间的电气间隙不小于12mm,盘电距离不小于20mE.注4:印刷电路板的电气间隙和代电即离参考GB/T16935.1.7.5.4 接地要求充电桩的接地要求应能满足以下规定:a)充电桩金属光体应设置接地螺栓,其直径不得小于6mm,并应有接地标志;b)所有作为隔离带电导体的金属材质的外壳、隔板、电气元件的金属外壳以及金属手柄等均应有效等电位联结,接地连续性电阻不应大于0.】。;c)充电桩金属材质的门、盖板、覆板和类似部件,应采用保护导体将这些部件和充电桩接地端子连接,此保护导体的截面积不得小于2.5mm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