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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守则一、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参加考试,入场时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及身份证,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按照疫情防控属地化管理原则,考生需根据面试考点要求,配合做好扫描场所码、出示行程码、体温测量等疫情防控检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试成绩按缺考处置。三、考生应携带必要的文具(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个人电脑等参加考试。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五、考生在监考员点名后应迅速前往下一环节地点。六、备课时,应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监考员核验。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结果和分数,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九、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扰乱考点秩序、恐吓、威胁监考员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通知其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