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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学院教材管理办法教材是体现教学理念、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教材的质量直接影响教学的质量,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材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优质教材进课堂,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管理机构和职能第一条 学校成立教材审定领导小组。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为小组负责人,教务处分管领导和教学院系分管教学的领导为小组成员。教材审定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教材(含自编教材或讲义等)的审定、使用与咨询。第二条教务处教材科是教材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教材的日常管理工作。教材科的职
2、责是:负责组织教材的、征订、发放、结算等工作。第三条各教学院系成立教材管理领导小组,由院系主任任组长,各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等为成员。院系教材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审定院系开设课程使用的主选教材和备选教材,组织任课教师对所选教材进行分析评价,并设专职秘书负责具体工作。第二章教材的与征订第四条 全日制学生教材由教材科统订购,同时确保任课教师所用学生教材的供应。对不属学生教材范畴的教师用书等教辅资料,可报图书馆统订购或院系列支经费由教材科代购。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私订教材或教辅资料。第五条明确课程教材,建立院校两级的教材报审制度。在制/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各教研室、
3、课程组等要在教学大纲中明确课程的主选教材和备选教材,经本单位教材管理领导小组统审定、公示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教材审定领导小组,学校教材审定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与人才培养方案一并公布所有课程的教材目录。各院系专职秘书及教材科负责监督各课程严格公布的教材;教材更换须由院系教材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学校教材审定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不得随意更换教材。原则上应在第8周前完成下学期教材的审/修定。第六条加强教材管理。1、各教学单位一般不得订购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目录以外的教材。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必须统使用由中宣部、教育部的教材;人文社科类有关课程统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
4、材;其他课程优先级规划教材、级精品教材、省部级规划和优秀教材。确保专业教材选优率不低于90%。3、原则上每门课程只允许订购一种教材。新生只征订第一学期的教材。特殊情况需加订辅助教材或补充讲义,须按院校两级报审制度执行。4、自编教材的(1)积极我校教师编写的有地方特色或有本专业自身优势的自编教材。严格控制使用低水平的自编教材。(2)正式出版的自编教材,由本人提出申请,院校两级审定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方可使用。由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编教师与教务处签订用书协议。未获省部级奖励或未列入规划的同种版本的自编教材原则上最多连续使用三届。(3)为了规范自编教材的定价和减轻学生的负担,采用正式出版的自编教材定
5、价原则上不得高于每印张2.5元,总定价不能超过40元。与学生结算书款时,自编教材的折扣不高于8折。(4)未正式出版的教材,如自编讲义、讲稿等,由本人提出申请,院校两级审定后根据学校安排做出处理。第七条教材征订按春、秋两季进行,原则上应在第10周前提交教材征订单,第15周前确保教材到校,第16周前发放到位。具体以教材科通知为准。第八条院系专职秘书负责按学校公布的课程教材目录填写教材征订单一式两份(一份院系留存、一份交教材科),经院系教材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统报送教材科办理审查、征订手续。要求做到不漏订、不重订、不错订。教材征订一经报出,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否则由此造成
6、的损失及后果由相关人员负责。第三章教材的采购、入库与发放第九条教材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公开招标由学校采购中心统组织实施。教材中标方须保质保量按时组织采购,不得采购盗版、侵权等违法违规教材。第十条教材入库须严格办理入库手续。教材中标方采购教材到货后,凭购书清单,经教材保管员清点、验收、签字后方可入库。如数目不符、品种不对或印刷质量有问题,教材保管员有权拒绝入库。第十一条教师教材发放1、任课教师可领用执教课程学生教材一册(套),教师连续讲授同一门课程,并且使用同一版本的教材,从领用期起至少使用两年或两届学生。2、各院系秘书根据任课教师教学安排及以往领用教材情况,在教材征订单中填写下学期教师教材数,教
7、务处教材科审核后确定领书教师名单。3、经教材科审核确认的教师用书,可在教材到货后由院系统领取。未经教材科确认领用资格的教师,原则上不得领用教材,确因教学需要领用教材的,必须持有各院系出具的XXXX学院任课教师领用教材申请单,申请单由各院系主管教学院长(主任)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4、教学用书一经领出,开课中因故更换教师不再另发教材,由开课院(系)内部调剂。临时代课教师(授课课时不足三分之一的)不得领用教材,所需用的教材由被代课教师调剂解决或由开课院(系)资料室借用。第十二条学生教材发放1、以教学班为单位,凭辅导员签名的领书学生名册(按学号排序,注明领书人数、班级教材联络员及电话)发放教材。具
8、体领书安排以教材科通知为准。2、领取教材时,应对教材的品种、数量进行当面核对。教材一经发出,除因印刷质量问题可以退换外,其它问题一般不予退换。数量出入可在三个工作日后到教材仓库盘点,根据盘点情况多退少补。教材保管员在教材发放时,应认真仔细、做到不多发、不少发、不错发。3、教材科应严格按各院系的征订计划发放。凡属计划内教材,任何个人或班级不得以任何理由拒领。4、在满足计划用书后,多余教材可以零售。者根据教材科报价到学校计财处交款,持收据到教材科开单、领书。第十三条 每学期教材进出库工作结束后,教材保管员须对照教材进出库平衡表进行盘库,填写盘点增减情况表报教材科,教材科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增减处理
9、。年盘点增减幅度不得超过0.5%o第四章过期、失用教材的处理第十四条过期教材是指库存三年以上,或已改版或修订而不宜继续使用的教材;失用教材是指由于缺页或破损及其它原因等不能使用的教材。第十五条过期教材由教材科列具清单,教务处签署意见,报请分管教学校领导批准后转入图书馆作为资料收藏。失用教材由教材科列具清单、填写报损表,经教务处审核,校教材审定领导小组批准后报废。失用教材年报损率一般不得超过0. 5%o第五章教材经费管理第十六条学生教材费属代收代支费用,由学校实行单列管理,统结算。为学生代购教材产生的折扣收益,应让利于学生。第十七条为确保教材经费的正常运转,教材科应在每学年结束前依据学生教材费发
10、生情况制定秋季开学教材收费标准,并通知各教学单位,由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到各班。各班辅导员要督促学生按规定足额缴费。第十八条 学生教材费结算必须向学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结算期限,结算折扣,结算金额等。如有疑问,可安排学生代表到教材科查询原始账单。第十九条学生因毕业、退学或其它原因离校,其教材费用由教材科按实际发生额(折价后)核算,多退少补。教材费用结算完毕,经教材科签字盖章后方可办理教务处离校手续。第二十条教材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教材合理损耗、邮寄费、差旅费、劳务费、人员工资等必要支出,由学校予以保证。第六章其他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通过之日施行,学校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施行期间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解释权在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