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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学院会议管理办法为规范会议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会议质量和会议效率,特制订本办法。一会议原则1、会议召开应确有必要,做到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开小会的不开大会,能合并召开的会不单独召开,能通过电话、书面通知的不再开会。2、严格控制会期和规模,讲求质量和效率,切实解决问题。3、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二 会议分类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委会、书记办公会、校长办公会、全校性工作会议和部门专题工作会。(一)委会1、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遇重要情况或突发情况可随时召开。2、委会由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委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一名副书记召集并主持。3、委委员为委会的固定组成人员。政办公室主任
2、为列席人员,其他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需要确定,列席人员无表决权。委会可召开扩大会议,扩大的范围由主持人根据会议议题确定。(二)书记办公会1、书记办公会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委书记或受委书记委托的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2、书记办公会的出席人员为委书记、副书记。根据会议内容,可请学校其他政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三)校长办公会校长办公会是校长为处理教学、科研、后勤等日常行政工作而召开的会议,参加人员由会议主持人决定。校长办公会由召集会议的校长或校长委托的副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可不定期召开,由会议主持人决定。(四)全校性工作会议全校性工作会议主要是指教职工代表大会、干部大会、员大会
3、和学生大会等。会议内容主要是传达上级精神,总结和部署学校工作,通报学校大事,组织讨论有关事项。参加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全校性工作会议必须经过校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召开,尽量减少开会次数,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和参会人数,保证会议质量。各部门召开全校性工作会议,应提前一周将会议申请表送政办公室,由政办公室提请校领导研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召开。(五)部门专题工作会议部门专题工作会议是指委行政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会议内容主要是交流工作情况,总结前期工作,部署近期工作。参加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部门专题工作会议要尽量减少会议次数和人数,会议议题要精简。会议召集单位应提前一周将会议申请表送政办公室,经主管
4、领导批准后方可召开。三 会议的组织 落实1、委会、书记办公会、校长办公会,除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外,一般由政办公室统筹安排,并负责会务工作。全校性工作会议和部门专题工作会议会务工作由会议承办部门负责,政办公室负责协调。2、委会、书记办公会、校长办公会由政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与会人员,收集准备会议议题、日程和有关材料。3、委会、书记办公会、校长办公会的议题,由政办公室汇总,经主持会议的领导同意后上会。会前,相关单位应就议题进行论证与会商,确保议题基本成熟后再提请会议研究。4、委会、书记办公会、校长办公会建立候会制,除出席会议成员和全程列席人员外,其他与会人员按政办公室通知候会,在讨论有关问题时方可与
5、会,讨论完毕即退场。5、委会、书记办公会、校长办公会一般不得临时安排议题,会议发言应紧扣主题,简明扼要,态度鲜明,不议无关问题,提高会议效率。6、委会、书记办公会、校长办公会由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决定事项编发相关会议纪要,纪要由主持人审签。若需制作正式文件,由工作承担部门及办公室按照公文处理办法办理。7、会后相关单位要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执行会议决定、决议。政办公室要做好各种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8、会议记录、会议材料和经会议讨论形成的规章制度、文件等,由政办公室负责归档、存档。四 会议纪律1、与会人员应按照要求做好准备,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及时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说明情况,并告知政办公室。2、与会人员对委会、书记办公会、校长办公会作出的决定或决议允许有保留意见或反对意见,但会后不能发表与会议决定(决议)相悖的个人意见。3、对于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除按规定履行职能及授权传达外,其他与会人员不得擅自泄露会议内容及讨论情况。4、会上分发的密级文件或者不宜公开的材料,会后由政办公室统收回。5、会议内容凡是涉及与会者自身或直系亲属关系、近姻近亲关系利益的,应当主动请求回避。五、 本办法由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六、 本办法经校委会研究通过,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学校过去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