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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医保局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市医保局档案工作,根据档案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档案的种类(一)文书档案文书档案包括纸质和电子两种,由局办公室文件管理人员在相关工作完毕后及时整理立卷,并编制档案保管清册,于次年3月底前移交局档案室。1、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及底稿Q2、上级机关的发文或领导对市医保局的重要批示、批文、批转和意见。3、平行部门来文的请示、函等文件。4、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二)财务档案财务档案由局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管科财务人员负责整理立卷,并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按照财务规定时间移交局档案室。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帐凭证等
2、Q2、会计帐簿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账,总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及外事的会计账簿等。3、财务报表和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银行对账单及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专业资料等。(三)业务档案业务档案由相应业务经办部门负责整理立卷,并编制档案保管清册,按照规定时间移交局档案室。二、归档要求1、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反映各项工作的原始真实性,内容完整、准确。2、归档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含原始材料复印件,采用复印材料应在案卷备考表中说明),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特殊要求的文件材料可以增加份数。3、归档文件、材料必须禁止用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纯蓝墨水、彩色笔等不耐久
3、的字迹书写。4、归档文件、材料必须按归档要求进行规范的整理装订、统一分类编码、标识保存期限。5、文件材料不完整、不准确的,档案室不得接收。三、档案的管理1、档案室应建立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借阅制度等。2、档案管理必须坚持全宗管理的原则。在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为一个全宗,同一个全宗的档案不得拆散,不同全宗的档案不得混在一起,并应建立全宗卷。3、档案室应做到库房、办公室分开。库房内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4、库房要安全适用,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虫鼠、防磁化等措施。5、档案库房应建立检查和清点制度,定期做到账、物相符,库藏档案发生变化时应记录说明,对破损和变质的
4、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和做其他技术处理。6、库房应保持卫生清洁。定期检查库房设备运转情况,及时排查隐患。四、档案的鉴定1、对已无保存价值的应进行审核,需继续保存的应重新划定保管期限。2、保管期限已满且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经局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销毁清册须永久保存。档案销毁必须实行两人以上监销。五、档案的利用1、调阅档案资料,需填写调阅档案登记表经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方可调阅。2、归档资料原则上一律不复制、不外借;如确因需要,必须办理复制、外借审批手续。3、借出人对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得剪辑、涂改、污损、伪造。六、附则1、局机关各科室的档案管理由各部门指定专人整理和归档。2、局属事业单位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3、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