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docx(4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2023年行动计划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加强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制定本行动计划。一、工作目标对标最高标准、最优水平、最佳实践,深入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清理一批妨碍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推出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包,打造一批集约化审批、智慧化服务的特色品牌,培育一批创新性引领性的示范标杆,推动改革由专项突破向系统集成升级,实现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力争营商环境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全面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二、主
2、要任务(-)开办企业领域1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优化升级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9月底前,实现开办企业全流程(名称申报、企业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银行预约开户、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公积金登记)1环节、0成本、0.5日办结。(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2 .创新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模式。5月底前,选取部分县区试点探索市场主体住所标准化登记。9月底前,指导试点县区建立标准化住所(经营场所)数据库,优化升级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住所登记功能。12月底前,修订
3、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扩大“一照多址”适用范围,建立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3 .提升银行开户效率。6月底前,探索企业账户账号在线推送模式,银行收到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发送的企业开户预约信息、完成账户开立后,根据企业授权,在线反馈企业账户账号。鼓励商业银行完善账户服务分类分级管理,对风险较低的企业推行简易开户。鼓励商业银行对市场主体取消或降低票据业务、账户服务、转账汇款等手续费用。(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
4、场监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4 .深入探索电子营业执照融合应用。6月底前,扩展电子营业执照承载功能,将电子印章、电子档案、涉企电子许可证等信息关联到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中,实现“电子营业执照+N”融合创新应用。9月底前,实现涉企信息归集“一企一档”、共享共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5 .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6月底前,推动各部门单位自建高频涉企服务系统支持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办理业务。9月底前,在行政审批、社保、医保、公积金、税务、银行开户等涉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
5、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6 .探索实行股权继承简易办。5月底前,明确股权继承简易办适用情形、业务流程和申请材料,提升股权继承变更登记便利度。12月底前,总结评估股权继承简易办改革实施效果。(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7 .完善代位注销模式。将代位注销适用范围拓展至自然人出资设立的市场主体。6月底前,明确代位注销适用情形、程序、申请材料,拓展特殊市场主体退出路径。(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8 .探索开展市场主体除名和强制退出制度。
6、5月底前,选取部分县区试点探索市场主体除名和强制退出,明确市场主体除名和强制退出适用范围、业务流程以及救济途径等内容。12月底前,总结推广市场主体除名和强制退出改革成果,加大对“失联”和“僵尸”市场主体清理力度。(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9 .探索制定新业态新模式准入准营标准。9月底前,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无人售货商店等自动化、无人化新业态制定准入准营标准,为经营者发放经营许可或办理食品经营备案。(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10 .探索实施“一证多址”改革。6月底前,选择部分高频办理的经营许可证,探索允许企
7、业在一定区域内开设经营项目相同的分支机构时,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承诺后,免于再次办理相关许可证,相关部门加强事后核查和监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11 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8月底前,大型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办理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信息变更,实现集中统一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12 .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将企业全生命周期关联性强的高频事项进行系统集成,实现“进入一个平台、办企业所有事”。6月底前,制定出台标准化服务指南;8月底前,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
8、门单位)13 .健全清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长效机制。根据省里部署要求,6月底前,深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完善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9月底前,清理取消对企业注册及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限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1实施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地块供应前应开展地质灾害、地震安全、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防洪、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评估,并对地块进行文物、历史建筑保护对象、古树名木、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等现状普查,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9月底前,建立“用地清单制”
9、工作机制,按规定将涉及土地储备工作的相关评估和调查费用纳入土地储备成本。(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防办、市地震台、市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2 .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12月底前,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提升工程审批系统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功能,及时共享相关成果,告知企业建设与评估要求。(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3 .深入推进区域评估。根据区域功能定位和需要,科学确定需要评估的事项,12月底前
10、,各类开发区、新区、产业聚集区基本完成区域评估。(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 .深化区域评估结果运用。强化区域评估成果共享应用,相应区域评估成果要关联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相关地块,纳入“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管理,获得地块的使用权人自动获取成果,不得要求用地主体承担评估费用或重复评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台、市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5 .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7月底前,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开发项目策划生成功能。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通过系统发起本行业领域的项目策
11、划,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研究出具意见,意见一致通过的项目,推送至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的排放、能耗、水资源、资金等要素进行统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大数据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6 .完善土地供应前基础配套设施。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完善地块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信、有线电视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涉及储备土地的,将项目必需的水、电等市政公用管线接至地块红线边界,明确接入点位,11月底前,实现供应土地具备完善的基础配套设施。(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
12、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国网供电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市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7 .推广线上云踏勘、云评审模式。拓宽云踏勘、云评审以及专家函审事项范围,推动更多事项实现一次申请、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5月底前,修改完善踏勘评审工作制度,对事项简单、外地专家参与评审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审核论证,选取部分事项纳入线上云踏勘、云评审范围。(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8 .对带方案出让工业项目全面实行“拿地即开工:9月底前,实现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
13、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可同步申办获得不动产权证。(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9 .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升市、县(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专窗事项覆盖面,5月底前,将社会投资、政府投资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市政公用服务纳入综合受理窗口标准化管理,实现“只登一扇门”“只对一扇窗”“只见一部门:6月底前,建立市级工程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推行市、区项目审批全流程一体化在线办理,搭建咨询反馈平台,建立纵向横向联动协调机制,实现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
14、: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10 .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效能。6月底前,实现工程审批系统和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等业务系统互联互通;进一步优化工程审批系统功能,增加企业电子签章应用场景,加大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应用力度,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全流程、全覆盖。(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I1实行全过程“一套图纸”在线运用。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从勘察、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9月底前,实现
15、“一套图纸”全程使用、“一个系统”全程监管,并按照电子档案要求实时归集、动态维护、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人防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12 .实施分类联合竣工验收。根据项目周边情况、技术难度等项目客观因素,科学合理划分风险等级,6月底前,细化不同风险等级项目联合竣工验收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参与部门及参与方式,完善各类工程分类验收标准,优化完善验收工作流程。(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防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13 .探索开展“验登合一”改革
16、。9月底前,制定“验登合一”实施方案,选取有条件的县区先试先行,引导建设单位同步申请联合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人防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14 .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质量。加强工程审批系统监测分析,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9月底前,编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技术审查、现场勘查等特殊程序清单。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中介超市应用,规范中介服务管理。9月底前,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帮办服务规范。(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15 .推进水电气暖信有线电视等“一站式”服务。全面推广水电气暖信有线电视等联合营业厅制度,推动联合营业厅内的设施、人力等各类资源共享,9月底前,实现水电气暖信有线电视“一次办多事”。(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