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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CECSXXX-202X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建筑电气系统能效评价标准Assessmentstandardforenergyefficiencyofe1ectrica1systeminbui1dings1 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43 .1一般规定44 .2评价与等级划分44 设计能效64.1 1变电所64.2 配电系统84.3 照明系统134.4 建筑电气能效管理系统155 运行维护能效205.1 1变电所205.2 配电系统205.3 照明系统225.4 建筑电气能效管理系统255.5 全生命周期运维286 提高与创新31附录A用最小能量矩法计算负荷中心33附录B各类建筑年耗电
2、量的计算方法35附录C建筑用电分项计量的结构和定义37本标准用词说明41引用标准名录42Contents1 Genera1Provisions12 Terms23 Genera1Requirements43.1 Genera1Regu1ations43.2 AssessmentandRating44 EnergyEfficiencyinDesignStage61 .1Substations62 .2PowerDistributionSystem84 .31ightingSystem135 .4EnergyEfficiencyManagementSystemofBui1dings155 Ener
3、gyEfficiencyinOperationandMaintenanceStage205 .1Substations206 .2PowerDistributionSystem205.31ightingSystem225.4EnergyEfficiencyManagementSystemofBui1dings255.5OperationandMaintenanceThroughout1ifeCyc1e286PromotionandInnovation31Appendix A Ca1cu1aitionof1oadCenterusingMinimumEnergyMomentMethod.33App
4、endix B Ca1cu1ationofAnnua1E1ectrica1ConsumptionofBui1dings35Appendix C ThestructureanddefinationofEnergyMesuremcntandMonitoring37Exp1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411istofQuotedStandards42i.o.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资源的基本国策,引导行业采用先进节能的建筑电气系统设计、运维技术,规范建筑电气系统能效的分级,编制本标准。【条文说明】1.0.1电气系统是建筑用能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解建筑中电能使用效率的情况并
5、做出评价,对具体业主和建筑行业都有着积极意义。目前.,我国现行相关标准基本局限在用电设备的能效等级分类和不同类型建筑能耗限值的研究与制定上,尚未对电气系统能效做出全生命周期框架下的评价和分级。为了能够更加科学、全面地评价建筑电气系统的能效,有必要从工程设计阶段开始直至运行维护阶段,从电能的供、配、用、测、控、调等多个方面对建筑电气系统的能效做评价,并进行分级。本标准通过对参评建筑的电气系统能效的评价和分级,希望达到引导行业采用更加先进、节能的建筑电气系统设计和运维技术的目的。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以及既有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的电气系统能效评价。【条文说明】1.
6、0.2本标准可用于对新建或既有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的电气系统能效进行评价;对于改建和扩建类项目,可分别对改造前后的建筑电气系统能效进行分级评价,通过比较改造前后电气系统能效水平的变化来评判电气系统节能改造的效果。1.0.3建筑电气系统能效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条文说明】1.0.3建筑电气系统能效分级评价涉及多种节能技术、节能指标、评价方法等,因此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0.1建筑电气系统e1ectrica1systeminbui1dings建筑中与用电相关的相互关联的元件及设备的有机整体,包含供配电设施、配电线路和用电设备等。
7、2.0.2电气系统能效energyefficiencyofe1ectrica1system反映建筑电气系统的电能利用效率的指标,电气系统能效体现在电气系统设计、电气设备自身能效、电气系统的运维管理等多个维度。2.0.3电气系统能效评价assessmentofenergyefficiencyofe1ectrica1system对参评建筑采用本标准中的评价指标对其电气系统的能效进行考核,并根据评价总得分对参评建筑划定其电气能效等级。2.0.4柔性用电demandf1exibi1ity根据电力交互需求进行实时用电功率调节的能力,分为设备用电柔性和建筑整体用电柔性。【条文说明】2.0.4柔性用电即用电
8、功率的实时调节能力,这种调节是根据电力交互的需要而做出的。例如,当城市电网的供电能力紧张时,建筑若具备用电柔性,那么就可以根据城市电网指令,降低用电功率,继续保持与供电的平衡。反之,当城市电网的供电能力充裕时,建筑可以根据电网的指令,提高用电功率。根据其位置不同,分为建筑整体用电柔性和设备用电柔性,分别用来描述建筑与城市电网公共连接点,以及用电设备与配电系统连接点的柔性。对于用电设备来说,其用电柔性是自身的用电功率调节能力,称之为设备用电柔性。对于建筑来说,其用电柔性由建筑储能和设备用电柔性协同实现,其特征包括可调节能力和持续时长。2.0.5网格mesh在设计阶段,以提高电气系统能效为目的,所
9、划分的一个或一组电气回路,并据此进行电气系统的能效管理。【条文说明】2.O.5网格的概念取自Ed2.01ow-vo1tagee1ectrica1insta11ation-Part8-1:Functiona1aspects-EnergyefficiencyIEC60364-8-1,与常见的电能计量和管理方法(如分项计量)相比的不同之处主要是:1网格不是简单地按用电设备性质做分类和做计量,划分“网格”的目的是指导电能管理,提升整个电气系统的能效。2划分网格的准则是根据节能的条件而产生的,因此网格的划分准则具有更加宽泛和灵活的特点。例如,将所有靠窗的灯具划分到一个网格,它的节能条件是自然光照;将所有
10、开水器划分到一个网格,它的节能条件是运行时间;将一条生产线上的设备或者需要同时运行的设备划分到一个网格,它的节能条件是运行工况。当某个节能条件达成,就可以通过能效管理系统做相应的操作,调节、中断或开启相应网格的供电。2. 0.6甩负荷1oadshedding在某一时间段内切断某些用电负荷的供电,从而达到负荷调配、错峰用电的目的。【条文说明】2.0.6甩掉某个负荷的前提是该负荷事先被约定为可甩的,且不能牺牲必要的服务或生产能力,且必须保证信息、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用户可以出于节能、运行等目的主动甩负荷,也可以根据供电部门的指令被动甩负荷。例如,用户将开水器划为一个可甩负荷,在夜间切断该开水器的供电
11、,即视为完成了一个甩负荷操作;又例如,在我国某些地区,当地供电局要求掌握用电单位的电气系统中的某些三级负荷供电电源的开关权力和调节手段,当电网处于用电高峰期时,供电局通过与用户协商后切除该部分三级负荷的供电,以缓解电网的负担,保障电网的可靠运行。2.0.7建筑电气能效管理系统e1ectrica1energymanagementsystem对建筑电气系统的电耗及能效进行监视、运行、控制和管理的平台。3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 建筑电气系统能效的评价应涵盖设计和运行维护两个阶段。【条文说明】3.1.2 建筑电气系统能效的而低在电气设计阶段就打下了基础,体现在变电所选址、电能质量治理措施、
12、用电设备本身的能效水平等;在运行维护阶段,可以通过科学的运维制度、精细的用能调控等方法维持或提升电气系统能效水平。因此本标准对电气系统能效的的评价涵盖了设计和运行维护两个阶段。3.1.3 建筑电气系统能效的评价应以单体建筑或建筑群为对象。3.1.4 3建筑电气系统能效的评价应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行一年后进行。3.1.5 进行建筑电气系统能效评价的建筑应准备下列资料:1建筑电气设计文件:2建筑竣工验收报告;3检测报告、能源审计报告、运营管理制度文件、运营维护资料等相关的资料;4建筑电气系统能效自评价文件;5其他必要的文件。3. 2评价与等级划分3.1.1 建筑电气系统能效的评价体系由设计能
13、效、运行维护能效和提高与创新三类指标组成,各评价指标中包含相应的评分项。3.1.2 所有评价指标及其相应的评分项对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均适用。3.1.3 2.3建筑电气系统能效评价分值应符合表3.2.4的规定:表3.2.3建筑电气系统能效评价分值建筑类型评价内容设计能效运行维护能效提高与创新公共建筑504010工业建筑5040103.2.4 参评建筑最终得分值按评分项实际得分值除以适用于该建筑的评分项总分值,再乘以满分IOO计算。【条文说明】3.2.5 参评建筑的最终得分为计算结果的四舍五入值。例如,某参评建筑中无密集母线槽,则适用于该建筑的总分应不包含本标准中密集母线槽相关评分项的分值,即为9
14、7分。若该建筑的评价实际得分为59分,则它的最终得分应为5910097=61分。3.2.6 建筑电气系统能效评价按总得分确定能效等级,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的评级遵循统一标准,并按照表3.2.5的规定划分为3个能效等级:表3.2.5建筑电气系统能效等级划分评价总得分PtS能效等级60Pts7070Pts8585Pts1004设计能效4.1 变电所4.1.1 建筑中的变电所应设在其供电范围的负荷中心,变电所的评价指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并按照表4.1.1的规则评分:EEsi=(4.1.1-1)式中:EEsi第i个变电所位置的能效指标;为一一笫i个变电所实际位置与第i个变电所对应的负荷中心的直线距离(m
15、);bi第i个变电所对应的负荷中心与第i个变电所供电的最远端负荷的直线距离(m)oEEs=华鸿乃皿(4.1.1-2)式中:EEs建筑所有变电所位置的综合能效指标;n建筑中变电所的数量;Esi第i个变电所供电负荷的年用电量(kWh);EaC建筑的年总用电量(kWh)。表4.1.1变电所选址能效评分规则EEs工业建筑分值公共建筑分值0.16EE30.3210.07EES0.1642EE30.0753【条文说明】4.1.2 变电所的位置越靠近负荷中心,建筑电气系统中的线路损耗越低,同时也节约材料资源。负荷中心位置可采用最小能量矩法进行计算,本标准附录A中给出了用最小能量矩法计算负荷中心的具体步骤。在实际工程中,建筑设计需要整体考虑,变电所设置位置也是电气设计与各专业全面协商的结果。本条考察实际的变电所位置与计算出的理论负荷中心的差异,差异越小意味着变电所越靠近电气系统的负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