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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承包项目保修期管理办法XXX项目EPe总承包项目部总承包项目保修期管理办法1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承包项目的保修期内的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文件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文件的条文。在文件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文件的各方应尽可能采用下列文件的最新版本。GB/T50358-2017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3职责与权限3.1 工程管理部负责监督履约责任部门的保修期内的管理工作。3.2 营销主体负责保修期内项目的顾客沟通、协商和反馈工作。3.3 履约责任部门指导、监督部门项目保修期内的工作。3.4 总承包项目部项目收尾的主要执行责任者,负责保
2、修阶段的各项具体工作。4工作内容4.1保修计划项目部完成竣工移交进入保修期前,应结合工程质量保修书及合同中质量保修条款规定的保修项目,编制保修计划。项目部应要求各分包单位编制各责任范围内的分项保修计划,项目部根据各分项保修计划编制项目保修计划。项目保修计划由施工经理编制,项目总工审核,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批准。项目部保修计划由项目部报备至履约责任部门,并由履约责任部门汇总后报备工程管理部。保修计划中应明确保修期限内发现的各类施工质量问题保修及服务工作的服务方式,主要包括牵头人(一般由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担任)、各类问题对应保修单位、备选单位(第三方)、相应负责人联系方式、反应时限、和应对措施等
3、。4.2质保期的界定4.2.1建设工程保修期遵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总包合同规定: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是指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并由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文本的日期)。422属于公司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保修期自项目约定竣工之日起计算。4.2.3对于前期遗留的因施工、设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管理失误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造成较大质量缺陷或问题(较大指:问题具有普遍性或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的生产与生活)的工程项目,自问题处理完毕移交后该项开始计保修期限。1.1 3保修程序项目部收到建设单位的保修通知后,应立
4、即开展保修程序,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负有保修责任的单位在保修计划规定的限期内进场保修,与工程试验单位(或生产运行单位)、建设单位和保修单位共同协商并制定保修方案。保修方案中应明确保修工作的责任人、保修措施和完成期限等。保修完成后项目部组织工程试验单位(或生产运行单位)、建设单位和保修单位对保修结果签字验收。如保修计划中约定的保修单位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责任,应启用备选单位履行保修程序,告知原保修单位后相应费用从其质保金中扣除。费用核算流程参考214.42-2018总承包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在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内发生较大质量问题或需要界定质量责任的,牵头人应第一时间汇报履约部门负责人,并通知建
5、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保修单位到现场确定质量责任。非我方责任或责任不明确的保修工作,由履约部门和营销主体协商确定保修程序的开展及费用补偿事项。4.4 保修回访对于重点项目、重要顾客,保修期届满前一个月,项目经理应会同营销主体对顾客进行回访,针对保修期内的保修效果获取顾客反馈。4.5 保修期内质保金的管理与使用4.5.1 承包工程保修期限内出现较大质量缺陷,保修方履行保修义务,维修验收合格后,工程质保期及质保金应当顺延(双方另有约定除外)。4.5.2 承包工程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分包方未履行保修义务,履约责任部门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因分包方出现质量缺陷而产生的维修费用、赔
6、偿类、处罚类、连带类等相关费用由财务部及时从质保金中扣除。4.5.3 分包方负责的承包工程属于一个建设项目的主要工程,可以按照承包工程的整体质量情况并结合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确定的工程质保金及最低保修期限。由履约责任部门牵头组织项目、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并出具意见,由履约部门报请公司安排拨付计划。4.6保修期满质保金的结算程序461质保期满申请在承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一个月前,分包方应书面申请质量保证金结算。如出现下列问题暂不拨付质保金直至处理完毕或达成一致意见。46.1在保修期内分包方未按照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全面、及时履行维修责任与义务,仍有问题未处理;1.1.1 2在保修期内分
7、包方未按照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履行维修责任与义务,而对总包部代为履行维修责任及相关费用又不予认可和承担的;1.1.3 施工质量存在明显瑕疵,影响业主生产及生活;1.1.4 出现业主因分包方工程引起的严重投诉或群发性事件;1.1.5 保修期间发生应有分包方承担而递延的相关责任类、赔偿类、处罚类、连带类等问题未处理完毕或分包方不认同。4.7 承包工程的组织验收4.7.1 验收的一般程序(1)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由履约责任部门和业主按照规定组织进行现场验收;(2)验收合格的业主出具保修合格证明;(3)验收不合格,分包方可选择自行维修或委托维修,自行维修完成后,再组织验收,直至合格;4.7.2 建筑单项工程(1)单项工程的期限以分部分项中明确的最长保修期为准,其他由合同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2)总承包部参与对各主要分部分项(如土建工程、保温、防水防渗、电气、线路、风机安装工程)进行施工及技术专业检查并出具意见;(3)从观感及使用的角度进行验收。对建筑进行现场检查出具意见;对于投运设备进行现场外观及性能检查;4.8 保修期内项目部管理工作成效应计入项目部绩效追加考评。管理工作成效主要包括反应速度、处理成效和顾客评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