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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承包项目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XXX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目录1范围22 .规范性引用文件23 .术语与定义23.1 风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24 .职责24.1 公司总工程师24.2分管副总工程师24.3彳也田JZE1币.24.3工程管理部34.4评审中心345tj*IJ34.6总承包项目部35.实施与管理35.1风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识别35.2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35.3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45.4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评审45.5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交底65.6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现场监管6总承包项目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1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
2、公司总承包项目履约阶段质量与安全风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文件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文件的条文。在文件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文件的各方应尽可能采用下列文件的最新版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023年版)(中电建股(2023)33号)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安全生产管理规程(中电建股12019)13号)3 .术语
3、与定义3.1 风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本管理办法中“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包括以下三类:1)符合地方及国家危险性较大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中附录B、附录D)2)特殊作业及危险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中附录C)3)经工程管理部及公司分管总工研判具有较大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4 .职责4.1 公司总工程师1)负责公司级风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体系的建设与管理,有关风险较大方案的批准。4.2分管副总工程师1)负责有关风险较大方案的审核和批准4.3其他副总工程师1)负责提供评审技术支撑,包括裁决技术问题,批准评审意见等。4. 3工程管理部D
4、归口管理本办法,指导、监督、考核本办法的执行;2)负责制定公司在建项目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评审、监督以及旁站计划;3)负责依据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和环保等工作进行公司级监督检查。4.4评审中心D负责组织和实施专项方案评审工作;2)负责汇总评审专家意见编制评审会议纪要;3)负责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和维护。4.5总承包履约部门1)指导、管理、监督所辖总承包项目技术管理工作;2)审核各总承包项目部提交的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3)依据审核后的施工方案,对施工现场的总体规划、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和环保等工作进行部门级监督检查。4. 6总承
5、包项目部1)识别风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并进行管理策划;2)组织项目风险较大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3)负责对经过评审后专项方案的现场实施进行监督管理。5.实施与管理5.1 风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识别1.1 .1项目总工在工程开工前应组织项目部相关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开展风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识别工作。相关工作除满足总承包项目过程控制程序、大型总承包项目过程控制程序等制度规定的策划文件编制要求外,还应同步完成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辨识清单(详见附录2),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报总承包履约部门。1.2 .2总承包履约部门分管技术领导应对项目部上报的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辨识清单进行审批,必要时可
6、提请工管部及总工室参与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确认工作。5. 2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5.2.1总承包项目部应结合项目实际在项目施工计划中明确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相关要求,包括方窠的编制、管理、监督考核以及旁站监督。5.2.2根据国家及集团相关要求,公司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依照其风险大小及其影响性按以下层级要求进行管控,具体管控分级情况详见附录2。D方案备案,施工分包单位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其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后在总包项目部备案;2)项目部审批,施工分包单位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按照其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后提交总包项目部经依次由总承包项目部总工程师、安全总监、项目经理审核;
7、3)按国家危大工程或超危大工程要求执行的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有关要求执行。5.2.3总承包履约部门应建立在建项目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情况清单(详见附录1),并制定部门级监管计划,于每月26日前提交工程管理部。5. 2.4工程管理部应根据总承包履约部门上报的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情况清单,制定公司级评审和监督检查计划。5 .3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应参照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求,方案中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4)工程概况: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5)编制依据
8、: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6)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7)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8)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9)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10)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11)应急处置措施;12)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6 .4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评审5.4.1评审原则5.4.1.1公司评审旨在为公司总包技术管理把关,原则上不承担超危大工程专家论证责任
9、。针对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在公司评审后项目部应另行组织。5.4.1.2依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要求,当业主方以及项目部,想依托公司评审组织专家论证时,应在方案评审申请表中注明专家论证的需求。5.4.2评审范围D符合本办法中3.1条款要求,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方案评审申请表并依次经部门分管技术领导、评审中心审批的方案;2)以施工资质承接的危大、超危大施工方案。5.4.3评审组组成5.4.3.1评审组一般由公司分管总工、工管部负责人、外部专家组成。评审组组长由公司分管总工或工管部负责人担任。5.4.3.2外部专家原则上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0、、以及15年以上的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对于配合情况、专业情况较好,但在技术职称与专业经验方面有所欠缺的外部专家,在征得公司分管总工同意后可破格聘用。5.4.3.3评审组外部专家一般由评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专家库中选取不少于2名符合专业要求的专家参加。5.4.3.4因业主或项目部要求组织多方联合方案评审时,我公司专家库内专家数量应不少于5.4.3.3要求,且占比不低于40%。5.4.3.5当因项目实际提出由公司组织开展超危大方案论证时,评审中心应提请公司分管副总工批准后,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有关要求组织。5.4.4评审方式5.4.4.1评审应根
11、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线上或线下的会议形式进行方案评审,评审会议由评审组组长主持。5.4.4.2评审会议应由公司分管总工、总承包项目部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专业分包单位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总承包履约部门相关负责人、外部专家参加,必要时也可邀请相关部门人员。5.4.5评审流程5.4.5.1专项施工方案应首先由专业分包单位按照其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审核,经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依次由总承包项目部总工程师、安全总监、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由总承包项目部填写方案评审申请表(213.15-2018),并牵头准备评审资料,提交总承包履约部门。5.4.5.2总承包履约部门分管技术领导对专项施
12、工方案审核通过后提交评审中心,评审中心确认评审资料的完备性后组织开展评审工作。5.4.5.3评审会由评审组组长主持,项目部总工或项目经理应对项目概况及专业分包情况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应至少包括:工程概况、方案实施特点和难点、材料与设备进场计划、工人进场计划、专业分包相关工程施工经验、专业分包与本院历年合作情况等。随后应由专业分包方案编制人员对方案进行汇报。5.4.5.4评审后结论为“通过”的,总承包项目部应参考专家意见自行修改完善;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总承包项目部应组织专业分包单位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修改情况应及时告知专家;结论为“不通过”
13、的,总承包项目部应组织专业分包对方案修改后按照本规定重新组织评审。5. 5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交底5.5. 1专项方案实施前,专业分包单位方案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将专项方案逐级交底到现场一线工人,并由交底双方及专业分包单位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保留交底记录。总承包项目部应对交底过程进行监督。5.5.2专项方案交底的内容应针对作业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明确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和作业程序要求。内容一般包括: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概况、作业过程的危险部位和环节及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针对危险因素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作业中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人员发现事故
14、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险和救援措施。5. 6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现场监管5.1.1 总承包项目部应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方案。工程施工期间,项目部应指定专人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保留监督记录。5.1.2 因现场实际情况对于非超危大专项施工方案有修改的,项目部应书面通知总承包履约部门,由总承包履约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必要时可提请评审中心组织评审。对于超危大专项施工方案有修改的,应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要求重新组织审核及论证。5.1.3 总承包履约部门应建立部门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情况清单(详见附录1),每月对各总承包项目部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制定部门级监管计划,于每月26日前提交工程管理部。5.6.4工程管理部应对各总承包履约部门上报的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情况清单进行梳理,对总承包履约部门监管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在建项目风险较大工程安排专人跟踪方案落实情况,在必要时组织公司级检查和旁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