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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武功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分H序号中央文件明确的重点任务拟出台的文件、采取的措施或形成的可检验成果形式通过改革实现的效果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一、综合设置基层审批服务机构1统筹优化和综合设置镇办党政机构、事业单位,强化镇办党(工)委领导作用,构建更好服务群众、简约精干的基层组织架构。整合镇办内部决策、管理、监督职责及力量,为审批服务等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8)11号)、咸阳市关于县市区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咸办字(2019)2号),按照“精简、效能、便民”的原则和综合化、扁平化方向,整合相近职能,统筹推进镇办机构改革,
2、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明确镇办功能定位,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和职能,推进镇办扩权赋能。按照“六办三站一中心”的基本框架,镇办一般设置:党政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人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站)、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民政工作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维护稳定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宣传教科文卫办公室(文化综合服务站)、应急管理站、生态环境和村镇建设管理站(自然资源所)、便民审批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鉴于镇办财政所管理体制调整为县财政局派出机构,可在国家重点镇、省级文化旅游名镇(武功镇)设立综合执法队,其他镇办探索设立综合执法队,由县委编委会研究,按程序报市上审批。应
3、急管理站、生态环境和村镇建设管理站(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队、便民审批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隶属镇办管理;所需编制从镇办事业编制总额内解决,各核定站长(主任、队长)1名。司法所管理体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咸办字(2019)70号文件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所管理体制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等5部门关于市县两级综合执法机构整合和人员划转以及乡镇(街道)执法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陕编办发(2019)172号)文件执行。财政所管理体制按照省委编办、省财政厅陕编办发(2019)191号文件执行。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县级有关部门及各镇办2023年4月底前完成镇办
4、机构改革任务序号中央文件明确的重点任务拟出台的文件、采取的措施或形成的可检验成果形式通过改革实现的效果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2在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镇办党政综合(便民)服务机构与服务平台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加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区)办理,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逐步扩大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范围。全县统一规划,出台具体措施,整合利用现有各类公共场所,在镇办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在村(社区)建立便民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
5、,作为县级实体政务大厅的延伸窗口。选取一批网络基础、办公场所等条件较为成熟的镇办和村(社区)作为试点,推进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县级政务大厅窗口向下延伸。针对企业和群众办理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细化统一办理标准,依托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专递系统,打破地域和层级界限,探索建立跨地域和跨层级的全县通办服务。持续优化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各级平台端口对接工作,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办理融合互通。凡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均应在镇办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直接受理反馈,在试点地区实现群众办事基本不出镇办,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
6、、县发改局、县信息办、县级有关部门及各镇办2023年4月底前实现镇办、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全覆盖序号中央文件明确的重点任务拟出台的文件、采取的措施或形成的可检验成果形式通过改革实现的效果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3紧扣城乡基层治理,聚焦基层党的建设、乡村振兴、精准脱贫、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乡村建设、危(旧)房改造、古村(屋)修缮、改水改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二整合12345热线、短信、信箱、微博、微信、手机APP、舆情通、自助服务一体机等渠道,打通
7、“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的入口服务及电子监察数据,建成“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信息化大数据服务平台。建立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将审批服务延伸到镇办、村(社区)等,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县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本级实体大厅率不低于70%,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需由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县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或“最多跑一次”。县行政审批局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县信息办、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
8、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医保局、县扶贫开发局及各镇办2023年4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序中央文件明确的拟出台的文件、采取的措施通过改革实现的效果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号重点任务或形成的可检验成果形式4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作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积极引入培育孵化社会组织、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托育等社会领域服务建设积极性、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等。鼓励支持普惠性幼儿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区域整体教育质量。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推进
9、分级诊疗,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构建镇办多元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确保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民、兜住底线、均等享有。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及各镇办2023年4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5承接审批服务职责较多、任务较重的经济发达镇和重点镇,在整合现有机构和人员的基础上,可探索设立专门的审批服务机构,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将武功镇和经济发达镇纳入“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范围,组建专门的审批服务机构。探索镇办审批服务整合模式,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提高行政效能,破解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形成经验后在全县推广。县政
10、府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信息办、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及各镇办2023年3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序中央文件明确的拟出台的文件、采取的措施或形成通过改革实现的效果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号重点任务的可检验成果形式时限二、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6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镇办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现有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办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结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
11、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在国家重点镇、省级文化旅游名镇(武功镇)和有条件的镇办开展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整合现有的站、所力量和资源组建综合执法队伍,由镇办统一管理并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依法承接县级委托的行政处罚类事项。在国家重点镇、省级文化旅游名镇(武功镇)和有条件的镇办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基层综合执法模式,向镇办赋予相应的执法权,组建一支综合性强、反应迅速、高效快捷的执法队伍,形成经验并在全县推广。县级有关部门参照省政府第219号令关于公布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管理事项目录的决定,结合实际,确定具体下放的行政处罚权事项。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及各镇办2023年3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7
12、加强对镇办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规范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追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依据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过程公开。指导在国家重点镇、省级文化旅游名镇(武功镇)和有条件的镇办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V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13号)。加强对武功镇和有条件的镇办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在国家重点镇、省级文化旅游名镇(武功镇)和有条件的镇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3、、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大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使镇办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及各镇办2023年4效序号中央文件明确的重点任务拟出台的文件、采取的措施或形成的可检验成果形式通过改革实现的效果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8严格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建立健全镇办与县直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根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依规依法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促进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高效。进一步完善镇办行政执法责
14、任追究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形成监督程序严密、监督措施有力、监督结果共享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与司法、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及各镇办根据省市要求持续推进9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制外,县直部门设在镇办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强化镇办管理和服务职能,健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镇办行政管理体制。除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财政所外,其他具有管理职能驻镇办的自然资源所、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农
15、业综合服务站、民政工作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等单位,人、财、物统一由镇办管理,县级归口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管。法庭、公安、司法、市场监督、财政等按区划设置以条管理为主的派驻机构,县级职能部门要充分授权,下放管理审批权限,在镇办便民审批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办公。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级有关部门及各镇办2023年4月底前完成序号中央文件明确的重点任务拟出台的文件、采取的措施或形成的可检验成果形式通过改革实现的效果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10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要建立健全纳入镇办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要听取所在镇办党(工)委意见。对县级部门派驻镇办的站所,改进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考察方式,考核、考察过程中听取所在镇办党(工)委意见,确保镇办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条件成事。通过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进一步增强镇办的统筹协调、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级有关部门及各镇办2023年4月底前完成三、整合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11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