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尽职调查的操作要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尽职调查的操作要点.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法律尽职调查的操作要点一、法律视野下目标企业关注重点的趋同与总结尽管存在不同的分类,但从法律关注事项角度分析,作为法律尽职调查对象的目标公司,核心法律事项还是趋同的。这点在证监会监管体系下的上市公司、新三板企业的并购重组法律意见书内容要求上即可看出。总体来说,对目标企业的法律尽职调查围绕五条主线展开:1、企业的主体资格与内部治理(1)主体资格核查依法设立与经营必备的相关证照,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外资企业批准证书、社保登记证等。基本事项,也是核心事项,任何缺失均可能构成实质障碍。需注意分公司、子公司主体资格核查。(2)内部治理通过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文
2、件,核查三会一层设置情况与职权范围、三会会议记录、职能部门与内部管理制度、机构独立情况(是否存在各部门之间的人员与职能混同)。治理机制健全是首发上市、新三板挂牌审核的核心内容之一,目的在于并保证企业的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该审核关注的目的与并购关注的目的一致。但实践中该部分往往需要规范。执行董事企业的特殊情况,家族企业,企业不同阶段的标准不同,投资者进入后的适当调整,企业文化的改造过程。此外,注意章程的特殊约定,是否对并购构成实质性障碍,如股东会一致通过设置、董事更换的限制性规定、黄金降落伞安排等等。2、企业的股权状况主要核查内容包括:一静一动两方面的调查,静股权的设置(基本情况、质押、查封
3、等权利限制情况,股权代持、股权激励计划与员工持股等)、动历次增资与股权转让等。重点关注:股权变动的程序、价格、是否实际支付、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抽逃)、非货币资产出资(评估情况)、国有企业股权变动的特殊程序要求(审批、评估、进场交易、国有资产登记等)。3、企业的业务主要核查内容包括:主营业务情况、业务变化情况、业务资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重大债权债务等。重点问题:业务的稳定性、业务资质的取得情况、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重大债权债务对并购重组的影响及限制性规定(如银行贷款合同的限制条款)。4、企业的资产核查公司资产是否权属清晰、证件齐备,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权属争议纠纷或其他权
4、属不明的情形。主要核查内容包括:不动产、重要动产、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专有技术等)、权利取得与限制情况(尤其关注对价支付情况)、对外投资情况。重要登记资产,以在登记机关调取的权利登记情况为准,权利证书作为参考。5、合法合规与诉讼仲裁(1)公司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包括工商、税务、环保、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人事、海关、外汇等),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诉讼、仲裁与行政处罚。(2)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合规情况,包括主体资格适格性(公务员等特殊身份、公司法规定的任职条件)、是否存在竞业限制情形、个人资信情况等;刑事与行政处罚情况、未了结的诉讼仲裁等。二、法律尽职调查的基本
5、方法合理与成熟的尽调方法,既能够促使法律尽调标准化,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尽调质量,合理规避执业风险。就此,本文总结了几种常用的尽调方法(不包括目标企业提供基础资料),并对其适用范围,优劣等予以比较。其中,16项在并购项目中都会涉及,7-8项不常用。序号方法一般适用范围优点缺点相关部门调档历史沿革、不动产、知识产权、企业信用信息等具有公信力,证明力强可能存在与实际不符的情况2相关部门证明刑事、行政处罚、诉讼、仲裁情况、合法性证明等同上通常情况下,仍无法免除中介机构的核查义务3访谈调查客户、供应商,董监高访谈,向主管部门了解情况等保障真实性与全面性,可全面提问与观察;对某些无法出具书面证明(或书面
6、证明存疑)的部门,可安排访谈对被访谈对象的配合程度及对访谈内容的熟悉情况要求较高。4现场核查目标企业主要经营场所、销售端等有效考察业务的真实性5声明与承诺无法获得资料支持或者需要予以承诺的情况(未来事项、董监高承诺等)对于某些客观上已无法调查的情况,当事人的书面声明可作为证据保留;对于已发生及或有风险事项,可由相关方出具免责或承担责任的无法免除中介机构的核查义务,需充分披露风险承诺;加强或补充手段6网络检索工商信息、诉讼、知识产权、行政处罚及其他处罚措施(如证券市场禁入)、了解网络相关舆情可作为有效的尽调补充手段,某些政府网站的检索结果可直接作为尽调依据,可发现一些潜在风险一般网络信息的真实性无法判断,仅可作为线索,仍需进一步核查7窗口电话咨询某些无具体规范依据、相关政府部门无法提供证明或接受访谈的情况穷尽一切方法后的无奈之举,主要是为了对目标企业陈述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不可作为法律意见书的依据,但特殊情况下,可在说明原因后作为尽调方法客观陈述8公证及第三方证明律师能力范围外的调查事项或特别要求事项,如境有边界的调查才可能成为尽职的调查对于重大事项,仍需亲自调外调查、需公证事查或补充项、财会专业事项法律相关等调查注:1、各方法的具体与综合运用;2、对尽调方法进行记录的方法,以及工作底稿保留。如开展尽调前编制查验计划,做好笔录,录音录像,截图,保存尽调机票、车票等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