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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管理办法一、为加强工程项目立项的管理,避免工程项目决策失误,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学院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管理办法。二、相关规定基本定义: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进行的各个单项工程所构成的总体,也称为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作用或效益的工程,它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维修改造项目等。三、一般工程项目立项程序(一)使用部门依据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和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向学校校园建设与管理处负责部门提出工程项目申请书。工程项目申请书包括拟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使用功能、建设地点、
2、建筑面积、建设标准、预计开工建设时间等。(二)学校校园建设与管理处负责部门组织各部门对使用部门提出的工程项目申请书进行评估,并进一步估算工程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三)分管领导或校园建设与管理处组织评审小组对工程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通过后形成评审报告,并明确项目的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建设标准等。(四)校园建设与管理处与财务部门按评审报告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校园建设与管理处与财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应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必要性、建设规模、选址方案及地质条件、环境保护、建设工期安排、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评价、结论等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是
3、确定投资计划、进行初步设计的根本依据,要求技术论证严谨规范,投资估算科学合理。(五)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学校党委会审批,经批准后由校园建设与管理处与财务部门以学校文件形式上报省发改委申请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六)省发改委以工程项目建设计划批复形式批准立项。(七)校园建设与管理处与财务部门根据省发改委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编制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建设计划中项目名称、建筑面积、计划投资、建设地点、使用功能等必须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一致。四、特殊工程项目立项程序(-)特殊工程项目是指投资较小的扩建、维修改造项目和尽管投资较大,但无需到省发改委申请建设计划的扩建项目。(二)使用部门依据学校事
4、业发展总体规划向学校校园建设与管理处负责部门提出工程项目申请书。工程项目申请书包括拟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主要使用功能调整方案、建设地点、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预计开工建设时间等。(三)学校校园建设与管理处组织各部门对使用部门提出的工程项目申请书进行评估,并进一步估算工程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四)分管领导或校园建设与管理处组织评审小组对工程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通过后形成评审报告,并明确项目的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建设标准等。(五)评审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学校校园建设与管理处组织实施。五、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学校校园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六、本管理办法由*学院校园建设与管理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