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户外活动管理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幼儿园户外活动管理实施细则.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幼儿园户外活动管理实施细则1、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2、积极开展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1小时。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3、户外活动前带班教师和配班教师要认真清点人数,仔细检查幼儿穿戴,如鞋带是否系好,裤子是否提好等,及时给予整理。有不适于此项活动的幼儿(身体不适或无兴趣),可灵活处理。4、在活动前带班教师要向幼儿交代活动内容及要求,教幼儿正确使用玩具(器械)、爱护玩具(器械)、会收放玩具(器械),教育幼儿注意安全,对可能预见的危险因素要提醒幼儿注意,然后有组织有
2、秩序地带入活动场地。组织幼儿在指定的场地内游戏,并遵守游戏规则。5、户外活动时,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器械使用的安全,避免砸伤、摔伤等事故发生。6、所有幼儿的活动均应在教师视线范围内,对于玩攀爬等大型玩具的幼儿,带班教师距幼儿不得超过2米,对特别调皮好动的幼儿,教师要格外关注,及时干预其具有潜在危险的举动。7、户外活动以有组织的集体游戏为主,注意动静交替,教师既要参与其中又要关注全体,时刻观察幼儿的活动情况,避免幼儿之间冲突及其它意外发生。8、带班教师要教会幼儿各类玩具的正确玩法,避免因玩法不当造成意外事故。9、户外活动时间,严禁教师聚众聊天或因各种原因远离幼儿,任幼儿自由玩耍。10、活动结束后,带班教师要认真清点人数,总结活动情况,组织幼儿整理好玩具(器械),稳定幼儿情绪,有秩序地带幼儿回活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