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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钢筋笼起重吊装)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项目介绍描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等)二、监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x3、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195、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7、强制性条文8、其它相关行政法规、法令、标准、规范、规定、办法等9、依法成立的监理合同10、依法成立的施工合同11、业主认可的监理规划三、安全监理目标及
2、监理要点3.1安全监理目标1、死亡及以上事故为零;2、年事故负伤率控制在0.5%以内,年重伤率控制在0.3%以内;3、杜绝火灾、设备、管线等重大事故;4、没有相关方和员工的重大事故;5、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达到JGJ59合格以上标准;6、粉尘、污水、噪声达到城市管理要求;7、创建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3.2安全监理要点(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复核进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设备必须按规定获得生产许可证或通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有法定检测单位的“检验合格报告”、“安全验收合格证”和“年度检
3、验合格证”,对未通过检验合格的设备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汽车起重机验收完成后,要及时到质检站办理备案手续,备案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3)督促施工单位编制钢筋笼吊装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钢筋笼吊装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需要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再报监理审核;监理根据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4)督促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钢筋笼吊装方案进行吊装;(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殊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7)严禁
4、使用的淘汰的起重设备;(8)进行大型设备(构件)吊装的危险作业,应当确定专人进行现场施工的统一指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监理对吊装作业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9)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10)审查特殊工种上岗证,起重吊装的司索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11)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吊装作业;(12)吊装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
5、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13)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14)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15)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确保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16)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当采用绳卡固接时,应按规范要求进行;(17)起重设备作业时,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出厂规定。当无资料
6、可查时,不得超过78度;(18)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档位;起重机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3.3钢筋笼吊装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根据专项吊装方案检查钢筋笼吊点位置,检查吊点焊接质量及钢筋笼焊接质量,检查钢筋笼内有无活动物,核查起重设备、钢丝绳、安全装置、操作人员持证情况、索具使用,吊装前的安全技术交底等,对钢筋笼吊装全过程旁站,起吊过程中监督指挥信号、专人指挥、警戒区域等,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吊装过程的安全。四、钢筋笼吊装作业监理工作的方法及安全措施41吊装前的监理工作(1)检查是否已进行吊装前的施工交底;(2)在钢筋笼起吊前,督促检查
7、施工单位对是否已对钢筋笼上各个吊点的焊接状况及钢筋笼整体进行完好性检查;(3)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三检”制的落实情况:班组自检、互检、专职人员专检;(4)严格执行吊装令制度;(5)施工情况是否符合吊装规范的要求。包括风力大于6级不得吊装作业等。42吊装施工中的监理工作(1)严格控制吊车回转半径,避免触及周围建筑物,严禁向人行道路方向回转,穿越其上空,以免坠物伤人;(2)巡视检查专人指挥的情况。如由起重指挥穿好钢丝绳和卡环,挂上25t汽车吊主吊钩和副吊钩,同时起吊,钢筋笼吊至离地面0.3m-0.5m后,主吊慢慢起钩,副钩配合,保持钢筋笼距地面距离,改变其角度使之垂直。五、钢筋笼起重吊装危险源识别与
8、对策5.1钢筋笼起重吊装危险源辨识钢筋笼起重吊装是钻孔灌注桩施工中的重要工序,也是人机交错、高风险事故发生的重点部位。吊装设备、吊运索具的损坏和不规范使用都会引起质量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主要风险分析如下:(1)未按照经审批同意后的施工方案施工。(2)作业前未向参与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司机、指挥和起重人员未经过培训上岗。(4)吊机未取得安全准用证或已过检测合格期,擅自使用。(5)对设备的检查缺乏规范的制度。(6)发生变速箱齿轮碎裂,造成起重中钢筋笼突然坠落。(7)起重的制动装置不能正常抱刹,造成钢筋笼坠落。(8)起重运行系统滑轮片等不能正常运行造成滑轮倾斜,钢丝绳滑槽断裂。(9)起
9、重中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标准未能及时更换。(10)对吊装区域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环境未进行检查或未采取保护措施,盲目吊运。(11)在已吊起的钢筋笼下停留或穿行。(12)吊起的钢筋笼长时间在空中停留。(13)起重作业人员在吊装过程中未选择安全位置,随意站立。(U)起重指挥人员多人指手划脚。5.2安全对策及监控措施(1)吊机必需具备安全准用证及有效的年检合格证,现场组装、调试完成并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2)司机、起重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有效证件上岗,人证相符。(3)严格执行日常的检测、保养制度,严格操作程序。(4)了解、熟悉吊装区域的不安全因素(如大风)和不安全环境(如高压线)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5)作业前,督促施工单位向参与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得进行吊装作业。(6)做好吊装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如检查起重用具、制动器可靠性,起吊物回转半径等。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起吊。(7)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8)不在起吊的钢筋笼下停留或穿行。(9)起重作业必须专人指挥且起重指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准确、及时地传递信号。司机对指挥发出地信号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操作。(10)及时更换有隐患的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