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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开发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总则公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心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的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订本制度。印章的雕刻8.2.1由需刻印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雕刻印章的申请,经总经理批准方可雕刻。8.2.2经过批准后的雕刻申请,统一由供应部办理。印章的领取和保管8.3.1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8.3.2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8.3.3公司建立印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应在表上予以记录。8.3.4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
2、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印章的使用8.4.1公司各级人员每次需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8.4.2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通过审批后的销售订单递至财务盖章,无特殊情况一般规定五分钟内给予落实。8.4.3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8.4.4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8.4.5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8.4.6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
3、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8.4.7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8.4.8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进行整理后交财务室归档。8.4.9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借用申请单,注意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携带使用。8.4.10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印章的作废与销毁8.5.1印章的作废包括不适用作废、磨损作废、遗失作废等。8.5.2经确认作废的印章由使用部门提出销毁申请,填写印章销毁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销毁。责任8.6.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报告。8.6.2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制度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8.6.3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