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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待执法机关调查案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员接待各执法机关调查案件,配合调查取证,提供与案件事实相关的证据材料,查明案件事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执法机关指广义上的有执法权的司法及行政机关,包括公安局(含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检察院、法院以及其他司法、行政机关。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章职责与准则第四条接待人员职责(一)应核实执法机关人员身份,了解对方具体要求和真实意图。(二)通过公司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后,向执法部门提供调查案件所需证据材料,协助调查。(三)跟踪后续调查情况,及时汇报案件进展。第五条接待执法机关准则(一)接待人员应是知晓案情且与
2、案件有关的具体负责人员或为纠纷案件的专门外部对接人员。(二)接待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公司业务流程。(三)接待人员在接待过程中应做到举止文明,热情周到,灵活变通,冷静沉着,坚持原则。(四)接待人员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接执法机关人员,拒绝其滥用职权、干扰或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五)执法机关以威胁、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要求获取证据材料的,接待人员应严正拒绝。(六)人员接待执法机关调查案件应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为前提,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不得损害公司经济利益,不得破坏公司名誉。(七)公司人员接待执法机关调查案件应尊重案件真实情况,不得歪曲、编造案件事实,不得伪造、变造、
3、隐匿、毁灭证据。第四章接待管理规定第六条核验身份(一) 执法机关调查案件时,执法人员应不得少于2人。(二)接待人员在执法部门调查案件时,应核验对方真实身份,应要求对方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人民警察证等,一般情况下执法人员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三)接待人员需对执法人员有效执法证件进行复印留存,并获取执法人员的有效联系方式Q第七条开始调查(一)接待人员对执法机关的具体要求及真实意图予以了解,掌握相关案情,快速评估风险。(二)经向上级负责人请示报备,可带领执法人员进入接待室。(三)尽量避免进入员工办公区域,不得干扰正常的办公秩序。第八条立案决定书(一)执法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
4、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向公司表明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决定立案侦查时,应向公司出示立案决定书原件。(二) 立案决定书应载明立案决定的法律依据、案件名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的时间,并加盖制作文书的执法机关公章。(三) 公司接待人员应将立案决定书进行复印留存。第九条拘留文书(一)执法机关向公司表明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应向公司出示拘留证原件或拘留通知书原件。(二)拘留文书应载明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等身份信息,涉嫌罪名、被羁押的看守所名称、羁押日期等,并加盖制作文书的执法机关公章。(三)公司接待人员应将拘留证或拘留通知书进
5、行复印留存Q第十条调取证据通知书(一)执法机关需要从我司查阅、复制、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资料的,应当向公司出示调取证据通知书原件。调取的证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 .融资租赁合同2 .抵押合同3 .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合同及车辆档案资料4 .客户身份信息5 .车辆GPS定位信息,车辆运行轨迹信息6 .面签合同照片7 .通话录音等影像资料8 .案件情况说明9 .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10 .与案件有关的其他证据资料(二)调取证据通知书应载明法律依据、侦办案件的名称、需要调取的证据内容及出具文书的日期并加盖制作文书的执法机关公淬。(三)调取证据通知书应当一式两份,一份由执法机关存卷,一份由证据持有人(
6、公司)保存。第十一条调取证据清单(一) 公司接待人员在接到调取证据通知书原件后,予以留存,经向上级负责人请示同意,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向执法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应当记录在执法机关加盖公章的调取证据清单中。(二)填写调取证据清单时,每一个证据填记一行,填写完毕后,在空余表格处画截止线,以示结束。(三) 公司接待人员对调取证据清单予以核对无误,经向公司申请用印手续后,在证据持有人处加盖公司公章。(四) 调取证据清单一式两份,正本由公安机关存卷,副本由持有人(公司)保存。第十二条询问笔录(一)执法机关因调查案件的需要,向公司与案件有关的人员调查收集证言时,应制作询问笔录。(二)询问笔录应如实地、完整地记载被询问人的陈述,应交给被询问人核对。(三)询问笔录有差错、遗漏的,应当允许被询问人更正或者补充,涂改部分应当由被询问人签字。被询问人要求自己亲笔书写证词的,执法机关应允许书写。第十三条在执法机关完成案件调查后,公司接待人员应持续跟进、记录、汇报案件进展,保存完整的案件相关档案资料以备查看。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十五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属法律合规部。撰写复核审阅编号生效日期主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