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立精工内燃机气缸套搬迁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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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永立精工内燃机气缸套搬迁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莱阳市永立精工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永立精工内燃机气缸套搬迁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111-370682-07-02-20995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莱阳市团旺镇大郭路2197号地理坐标(12()度45分10秒,36度57分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91黑色金属铸造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中其他类三十三、汽车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

2、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莱阳市发展计划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111-370682-07-02-209952总投资(万元)4000环保投资(万元)420环保投资占比(%)10.5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用地(用海)面积(m2)859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莱阳市团旺镇总体规划(2010-2030)审批机关:莱阳市人民政府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莱政字201913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名称:莱阳市团旺镇工业聚集区规

3、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机关: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关于莱阳市团旺镇工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莱环发20233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莱阳市团旺镇人民政府于2011年11月编制完成了莱阳市团旺镇总体规划(2010-2030),规划近期2010-2015年,规划远期2016-2030年。镇区相关规划内容如下:镇区规划范围为北环路以南、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东环路以西围合的区域,用地总面积约3.43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101.5公顷,规划区内规划的主导产业为农副产品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和机械制

4、造等产业;2023年8月12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以“莱环发202332号”对莱阳市团旺镇工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出具了审查意见,见附件2。本项目为普通铸造搬迁改造项目,属于机械制造产业,搬迁新址位于莱阳市团旺镇规划工业用地内,符合莱阳市团旺镇规划用地及产业要求,团旺镇区域用地规划位置见附图2。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莱阳市团旺镇工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生产工艺为树脂砂铸造工艺和消失模铸造工艺,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项目

5、,属于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与铸造企业规范条件(T/CFA0310021-2019)的符合情况见下表1-1;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9号)的符合情况见表1-2o表铸造企业规范条用符合性对比表类别准入条件项目情况符合性建设条件与布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地方政府装备制造业和铸造行业的总体规戈限企业生产场所应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符合土地使用项目选址位于莱阳市团旺镇大郭路2197号,用地属于团旺镇规划工业用地,拥有土地使用证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符合局性质。环保重点区域新建或改造升级铸造

6、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法律法规,项目搬迁后,不存在铸造产能增加的情况。生产工艺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工艺。企业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不应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O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本项目选择树脂砂铸造工艺和消失模铸造工艺;不采用黏土砂干型/芯、油芯制芯、七O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符合=生产装备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和精炼设备,如冲天炉、中频感应电炉、电弧炉、精炼炉(AOD、VOD、IF炉等)、

7、电阻炉、燃气炉等。炉前应配置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装备,并配有相应有效的通风除尘、除烟设备与系统。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备。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旧砂处理设备。各种旧砂的回用率应达到:酯硬化水玻璃砂(再生)280%,吠喃树脂自硬砂(再生)90%,碱酚醛树脂白硬砂(再生)280%,粘土砂N95%o企业或所在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应具备与其产能和质量保证相匹配的试验室和必要的检测设备。现有铸造企业冲天炉的烙化率不应小于5吨1小时,不得采用无芯工频感应电炉、0.25吨及以上无磁扼的铝壳中频感应电炉、铸造用燃油加热炉。本项目为迁建改造项目,配备了与生产能

8、力相匹配的中频感应电炉,炉前配置了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装备,并配有相应有效的通风除尘、除烟设备与系统;配备了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备,I日砂再生率达99%以上。符合四企业规模现有企业及新(改、扩)建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表1的规定要求。本项目年产铸钢件20475t,大于表1所列:铸钢件产量8000ta要求限制。符合五产品质企业应按照GBT19001(或IATFI6949、GJB9001B等标准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企业建立了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设有独立质量管理及监测符合量认证并持续有效运行,设有独立质量管理及监测部门,配有专职质量监测人员,有健全的质量

9、管理制度。铸件的外观质量(尺寸精度、表面粗糙度等)、内在质量(化学成分、金相组织等)及力学性能应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部门,配有专职质量监测人员,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力争对产品外观质量及内在质量严格控制把关七环境保护企业应遵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并按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应配置完善的环保处理装置,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等排放与处置措施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企业可按照GB/T24001标准要求建立环境管理体系、通过认证并持续有效运行。项目废气均配备了收集及净化装置,废气排放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团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固体废物按照

10、相关要求处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建设单位根据GB/T24001标准,建立了环境管理系统。符合如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铸造企业规范条件,该项目已经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备案号为2111-370682-07-02-209952,拟建项目备案证明见附件3。表12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9号)的符合性对比表要求项目情况*、1.明确“两高”行业范围。“两高”行业主要包括炼化、焦化、煤制液体燃料、基础化学原料、化肥、轮胎、水泥、石灰、沥青防水

11、材料、平板玻璃、陶瓷、钢铁、铁合金、有色、铸造、煤电等16个行业。本项目为金属制品业33,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中其他类,属于“两高”行业。如上表所示,本项目属于“两高”行业,项目搬迁后的产能不变,企业已进行产能申报,等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行批复(产能证明文件见附件8)o表13与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255号)的符合性分析。要求项目情况实施搬迁入园或单纯异地搬迁未增加产本项目为搬迁入园项目,没有出现产能、能耗、煤耗、碳排放增加的情况,无需进行等量或减量替代,污染物排放需要按照莱阳市的规定进行减量替代,能的项目,不用制定五个减量替代方案,但项目增加能

12、耗、煤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的,需进行等量或减量替代,制定替代方案。如上表所示,本项目为搬迁入园项目,没有出现产能、能耗、煤耗、碳排放增加的情况,无需进行等量或减量替代,污染物排放需要按照莱阳市的规定进行减量替代,相关证明文件见附件8;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255号)原文见附件9。2、土地利用符合性分析由莱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3年)可知,拟建项目所在地的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不属于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2012.5.23)中的“禁批”和“限批”项目。因此,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用地

13、规划,莱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见附图3。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2023年),莱阳市范围内共涉及3个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别是烟台莱阳五龙河沐浴水库湿地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烟台莱阳东南部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和烟台莱阳老寨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项目距离上述3个生态保护红线区均在20km以上,详见附图4。(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3)7号)中对环境质量的规划,要稳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

14、%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区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国家、省、市考核要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63.6%;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7.6%。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根据烟台市发布的空气环境质量简报,2023年烟台市城区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浓度分别为61微克/立方米、42微克/立方米、12微克/立方米、22微克/立方米、1800毫克/立方米、14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

15、B3095-2012)二级标准0.2倍,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浓度和臭氧均达标。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项目周边水域为五龙河流域,根据2023年烟台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3年五龙河整体水质轻度污染。与上年比较,水质无明显变化。14个断面中,I类1个,占7.1%,II类1个,占7.1%,HI类4个,占28.6%,IV类6个,占42.9%,V类2个,占14.2%,IIII类水质比例为42.9%,五龙河水质为轻度污染。根据2023年烟台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莱阳市地下水监测点位共设置5个,分别为自来水二水厂、西关、西至泊、南关和郝格庄,各监测点位的地下水水质均为IH类,水质状况稳定。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适用区;项目区域主要地表水为五龙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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