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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瑞安市卫生巾(护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每批次产品抽取8包(每包以10片计),不足10片的按80片换算成包数抽取(如有日用夜用等多种品种组合,以其中一种品种计,并在抽样单上注明)。其中5包为检验样品,3包为备用样品。2检验依据检验项目表1明示执行标准为GB8939-2018的卫生巾(护垫)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备注1吸水倍率GB/T8939-2018/2吸收速度GB/T8939-2018不适用于卫生护垫3PHGB/T8939-2018/4甲醛含量GB/T8939-2018/5
2、可迁移性荧光物GB/T8939-2018/6细菌菌落总数GB15979不予复检7大肠菌群GB15979不予复检8绿脓杆菌GB15979不予复检9金黄色葡萄球菌GB15979不予复检10溶血性链球菌GB15979不予复检11真菌菌落总数GB15979不予复检执行其他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复检时所检测的样品为备用样品。3判定规则3.1 依据标准GBfT8939-2018卫生巾(护垫)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现行有效的其他国家标准、行业
3、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 判定原则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3.3 综合结论判定经检验,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为“不合格”;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但不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企业标准,未达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且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F1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