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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容项目合作协议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合作美容项目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1 .合作模式合作各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开展合作,甲方提供场地和设备,乙方提供技术和人员,甲方将乙方美容项目按本合同合作运营规范导入甲方经营场所。2 .合作项目项目内容:请填充。3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请填充。合作期间双方均无违约行为的,合作期满互相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4 .合作项目的运营管理4.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作方按以下分工开展合作:1.1 .1.甲方负责以下事项:(1)甲方无偿提供自有经营场所请填充,提供符合双方合作运营之硬软
2、设备,提供甲方该经营场所的客源。甲方提供的以上资源仍归甲方所有,不计入合作财产,仅合作期限内供合作项目使用。(2)甲方在合作期间,须加大广告投放力度,包含地方电视台广告、电台广告、户外广告、平面广告等对此项目全方位推广。与乙方相互提供专业知识指导培训,互相协助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宣传。4.12 乙方负责以下事项:(1)乙方选派优秀运营团队,负责提供正规的请填充资质人员,于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进驻甲方自有经营场所,并指派一位专责人负责双方协调及沟通,务必使双方合作紧密结合,除团队外,乙方须保持定额J立支持人员,随时机动支援甲方现场执行业务。(2)乙方为甲方的销售人员提供合作项目的课程培训。乙方有
3、义务就甲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3)乙方无偿向甲方提供合作项目的全套宣传资料与相关说明,提供合作项目的相关资料与技术操作。与甲方相互提供专业知识指导培训,互相协助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宣传。42财务管理4.2.1.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资金账户和账目管理。422.合作项目的销售由甲方统一收费,与合作项目相关的资金收支均应通过甲方账户。1.1.3. 客户退款:本合同各合作项目收款后未能完成服务时,甲、乙双方应扣除客户已消费服务费用与产品费用后,按本合作项目所得营业额,遵循利润分配比例拆分退款给客户。客户退款应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否则任一方自行退款的,退款由该方自行负
4、担。4.3. 销售价格政策431.合作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销售(任何渠道)乙方产品不得低于附件成本与价格目录中的销售价,也不得高于该销售价的1.5倍。4.3.1. 双方协商一致可调整成本与价格目录中的销售价格,达成一致的新目录应经双方签字盖章。4.4. 执行合作事宜的收益归全体合作方,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作方承担。4.5. 执行监督4.5.1. 合作方对其他合作方负责的合作事宜享有监督的权利,并有权要求其他合作方汇报执行情况。452.合作方对其他合作方对合作事宜的处理提出异议的,暂停办理该事宜。5 .利润分配、终止结算和亏损分担办法5.1. 利润分配5.1. 1利润核算利润=合
5、作项目营业额-成本核算周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自然月为个核算周期。最末次核算周期为上次核算周期的次日至合作终止日。核算:核算周期后3个工作日内由请填充向其他合作方提交核算报告,其他合作方收到核算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确认,各方对核算报告均无异议的,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由请填充从合作项目财产中向各方分配利润。5.2. 2.利润分配比例各方同意,除最末次核算周期外,其余各核算周期的利润中(百分之)留存用于后续经营,其余(百分之)由全体合作方依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方享有(百分之)、乙方享有(百分之)。5.2. 合作终止的结算合作终止后,合作项目财产在支付因终止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清偿债务后有剩余
6、的,在各方之间按照前述“利润分配”约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5.3. 亏损分担合作项目的债务应先由合作项目财产进行清偿。合作项目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方承担(百分之),由乙方承担(百分之)。各方清偿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比例的部分,有权向其他应承担责任的合作方追偿。6 .陈述与保证6.1. 本合同各方于本合同签订日向其他方做出如下陈述与保证。各方确认,各方系建立在对本条项下的陈述与保证充分信赖的基础上方达成本合同。62每一项陈述与保证应被视为单独陈述与保证(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的相反规定),而且前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不应因参照或援引任何其他陈述与保证条款或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条款而受
7、到限制或制约。6.3. 如有与下列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符的情况,做出陈述与保证的一方已于本合同签订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他方披露。6.4. 各方承诺,如果其知悉在本合同签订后发生任何情形,使该方作出的任何陈述与保证在任何方面变为不真实、不准确或具误导性,将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余方。6.5. 合同各方通用陈述与保证合同各方均承诺:6.5.1. 该方系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实体(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65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该方拥有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必需的所有合法权力、权利,已取得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必需的所有内部和外部的批准、授权和许可。6.5.3.
8、 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和有效的,并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6.5.4. 该方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任何义务不会:(1)违反该方的公司章程或任何组织性文件的规定;(2)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3)违反对该方有法律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合同、文件、该方对任何第三方做出的承诺或保证(无论是书面的或是口头的)、该方对任何第三方所负担的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6.5.5. 该方负责向合作项目投入的资源均是该方合法自有财产。7 .违约责任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本合同中未约定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7.2. 本合同中
9、约定的违约金或违约责任不足以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7.3. 守约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8 .合同送达方式8.1. 为更好的履行本协议,各方提供如下通知方式:(1)甲方接收通知方式联系人:_地址:_手机:,(2)乙方接收通知方式联系人:_地址:_手机:_8.2. 各方应以书面快递方式向对方上述地址发送相关通知。接收通知方拒收、无人接收或未查阅的,不影响通知送达的有效性。8.3. 上述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8.4.
10、一方变更接收通知方式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确认变更,否则视为未变更。9 .其他约定9.1. 不可抗力9.1.1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9.1.2. 不可抗力的后果:(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
11、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92部分无效处理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9.3.合同解释9.3.1. 本合同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与编号,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不作为解释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权利义务的依据
12、。9.3.2. 本合同中,“以上”、“以下”、“以内”包含本数,“超过”、“不满”、“以外”不包含本数,某期日的“前/以前”、“后/以后”或类似表述包含该期口当日。9.3.3. 本合同中对金额或数量使用大小写时,如大小写不一致,应以大写为准。9.3.4. 如果本合同正文和附件的意思发生冲突,则应按正文或附件中以何者为准的明确约定处理。如无明确约定,则各方应尽力将整个合同(包括正文与附件)作为一个整体来阅读理解,最为明确具体的实现合同目的的条款应优先考虑。10.法律适用本合同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I1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2.附则12.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2. 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签署时间:年月日甲方(签名):乙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