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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科技大学盘活国有资产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深入推进我校国有资产清查及闲置资产盘活工作,实现国有资产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资(2023)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合理配置、有效利用、盘活增效”为目标,全面开展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及闲置资产盘活工作,通过整合优化、调剂共享、合作共建等举措,最大限度挖掘存量资产使用
2、效率,切实实现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二)基本原则1统筹资源。通过推进存量资产动态管理和调剂共享,盘活存量资产,切实提高现有资产使用效益。以存量调控增量,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解决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等问题,实现存量资产和新增投入的良性循环。2 .全面覆盖。将我校各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的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软件资产,以及对外投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和保障性住房等国有资产全面纳入盘活范围。3 .灵活创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区分不同资产类别,创新实施多种统筹盘活方式,有针对性的盘活国有资产。鼓励因地制宜探索盘活不同资产的有效路径,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全校资产盘活利
3、用。4 .程序规范。开展资产清查及盘活工作要履行必要的决策、评估、交易等程序,做到依法依规、有理有据,着力构建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二、资产盘活范围及方式(一)盘活范围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的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软件资产,以及对外投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其中,低效闲置资产标准如下(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1 .闲置超过1年的房屋、土地等;2 .连续3个月以上未使用或上一年度使用频次低于10次(或有效运行机时低于100小时)的仪器、设备等资产(消防、人防、应急等备用保障资产除外);3 .未经批准超过
4、配置标准购买或占有的资产;4 .账龄超过3年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5 .同单位建设的功能相似内容相同的荣誉室、教育室、展览厅、陈列厅等功能性资产;6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认定的其他需要处理的低效闲置资产。(二)盘活方式1优化现有资产。全面摸清现有资产使用状况,加强对资产配置和大型仪器的综合分析和可行性论证。将预算制度、采购使用制度、清查盘点制度以及报废处置制度结合起来,实现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的动态化管理。能够通过修旧、挖潜现有资产功能满足业务工作要求的,应当减少配置;到期仍有使用价值的资产要继续使用,切实做到物尽其用。2 .加强资产调剂。严格控制新增资产配置,不配置与学校履行职能无
5、关的资产。新增资产配置优先通过存量资产调剂解决。加大校内办公设备及功能相似仪器的调剂利用力度。对因技术原因需要更新、但仍有使用价值的资产,通过转变用途,调剂到技术要求相对较低的单位,最大程度激发资产效能,以实现优化资源、减少分散、有利发展的目的。3 .推进共享共用。将5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纳入学校开放共享平台并与省级共享管理平台对接,通过平台向全校全社会开放共享,释放资产服务潜能。具体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苏科大(2019)31号)执行。4 .规范出租、处置。对利用率低且难以调剂共享的资产,在保障教学、科研事业发展的情况下,按照权限批准后,可以进行市场化出租
6、、处置。出租、处置国有资产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和学校有关规定,通过有资质的产权交易机构或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取拍卖、招标投标、协议转让及其他方式进行。对清查出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履行催收主体责任,应收尽收;确实难以回收且符合处置条件的,经规定程序批准后进行处置。5 .开展合作共建。积极探索市场化改革方向整合低效、闲置资产,通过开展跨单位、跨部门、跨地区、跨政府级次等各种形式的合作共建,统筹盘活工作,盘活存量资产,提升学校资产统筹能力和资产运营收益。三、实施步骤(一)成立盘活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5月)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管负责同志具体
7、负责,资产、财务、后勤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盘活资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盘活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学校国有资产盘活工作。(二)开展资产清查(2023年6月20日前)各单位以2023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对照本单位资产台账对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系统梳理资产使用情况,形成待盘活资产清单,逐项研究并分类制定拟盘活方式或路径,填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台账(简称盘活工作台账)。无低效闲置资产的单位实行“零报告”。(三)上报盘活工作台账(2023年7月25日前)领导小组对盘活工作台账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和审核,经学校审批后上报省教育厅。(四)落实盘活工作(2023年8月-202
8、4年1月)各单位对清查出的低效闲置资产,实施动态管理,掌握盘活进度,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和盘活工作台账制定的拟盘活方式逐步推进盘活工作,每月报送盘活工作进展情况。(五)总结盘活工作(2024年2月底前)总结国有资产清查及盘活工作经验、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及存在问题,形成学校盘活工作整体情况总结并上报。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资产盘活工作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中利用不足、闲置浪费、效率不高等问题的有效途径。各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思路招法,密切协同配合,确保盘活工作全覆
9、盖、有实效、守底线。(二)规范资产盘活管理各单位切实履行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和组织实施,按照职责明确分工、细化任务,坚持分类施策,确保盘活工作取得实效。相关职能部门要严肃财经工作纪律,相关收入按照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规定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资产盘活合法合规、收入管理规范有序。(三)按时报送盘活工作材料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开展资产盘活工作,于2023年6月20日前报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台账;2023年8月-2024年1月期间,每月1日前报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工作进展情况表。上述材料模板详见附件,报送材料均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3207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苏州科技大学盘活国有资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顾菊平副组长:孙士俊肖洋成员: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校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科技产业处、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基建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后勤服务总公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图书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办公室设在资产与后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