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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支持储能产业发展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创新资源优势,加快构建具有区域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储能产业体系,提升新型储能与源网荷协调互动能力,构建电力系统灵活性调节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在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机构。第三条优先发展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对于2023年12月31日前并网运行且设计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以及装机容量2兆瓦时及以上的储能设施,按照储能设施建设规模给予投资主体0.3元/Wh的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对于2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运行且设计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800小时以及装机容量4兆瓦时及以上的储能设施,按储能建设规模给予投资主体0.2元/Wh的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兀O解释用户侧储能主要补贴方式有两种,一是按循环电量补贴,例如苏州、南京、温州,方式一有利于提高已建成储能设备利用率,但是投资回报期较长,不利于项目项目建设落地。二是按建设规模(装机容量)补贴,方式二有利于加快储能项目落地,方式二中投资方取得政策补贴的周期较方式一更短,有利于激励投资方迅速做大产业规模。其他地区政策苏州工业园区2.分布式燃机以及储能项目。针对在园区备案实施、且已并网投运的分布
3、式燃机项目、绿色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4月29日储能项目,自项目投运后按发电量(放电量)补贴3年,每千瓦时补贴业主单位0.3元。南京市2023年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办2.充电设施运营补贴。(3)给予具备“光储充放”功能,储能电量达到500千瓦时(及以上)且光伏装机容量达到100千瓦(及以上)的社会公共充电设施运营补贴0.2元/千瓦法2023年6月16日时。温州市制造业千企节能改造行动方案(2023-2023)2023年IO月25日3.鼓励储能项目市场化运行。推动社会资本开展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将分布式储能系统通过协调控制策略进行汇聚,为配电网提供有效支撑,逐步探索形成储能项目
4、作为可调节负荷参与需求侧响应的机制。对于实际投运的分布式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运营主体0.8元/千瓦时的补贴,鼓励各地加大对集中式储能项目的支持。成都市能源结构调整十条政策9.支持储能规模发展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示范推进电源、电网、用户侧配建储能设措施2023年8月15日施,对年利用小时数达到一定标准给予补助(200kw)o关于开展2023年铜梁区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3年8月9日(二)项目在2023年8月31日前已立项(备案),储能装机规模应大于2MWh且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储能系统采用的电池组件、逆变器等设备应通过国家规定的认证认可机构的检测证明,符合相
5、关接入电网的技术要求。补贴标准:按照储能设施规模给予1.3元/Wh的一次性补贴,如果在建设储能设施的同时新建光伏设备,对于新建的光伏设备按照2.9元/W进行一次性补贴。新建光伏设备的补贴不超过储能设施补贴的1.5倍,单个项目的所有补贴不超过IOOo万元。第四条鼓励分布式光伏和储能联合发展。如果企业已存在建成光伏设施,对于2024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储能项目按照储能建设规模在已有补贴基础上额外给予投资主体0.1元/Wh补贴,最高额外补贴不超过50万元。解释借鉴铜梁区“储能+光伏”政策,侧重针对支持“光伏+储能项目建设。其他地区政策铜梁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八条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2023年8
6、月9日如果企业在建设储能设施的同时新建光伏设施,按照光伏设备每年实际发电量,连续3年给予项目运营主体0.5元/千瓦时的补贴,每年新建光伏设施补贴不得超过储能设施补贴。第五条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对于2024年12月31日前并网的新型储能项目并取得市级新型储能方向揭榜挂帅任务的项目,按市级榜单金额的20%给予配套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获得市级研发准备补助企业的项目,在申报国家、市级专项中予以优先推荐。解释借鉴长沙市、江津区相关政策,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力度。其他地区政策长沙市“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对每个“揭榜挂帅”项目给予最高800万元的资金
7、支持。财政支持资金采用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于任务书签订当年给予20%,次年及第三年中期评估通过后各给予30%,任务书执行期到期验收合格后再给予20%。鼓励项目所在区县或园区对本区域内的“揭榜挂帅项目予以一定配套资金支持。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财政资金对单个项目的配套资金支持不超过揭榜协议(合同)金额的50%(包括市级补助资金),总金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任务书签订后,事前财政资金拨付不超过30%的补助资金,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补助资金。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工业
8、软件方向第二批)的通知榜单金额:600万元。区县按照自愿联动竞争原则组织项目申报实施,揭榜项目扶持资金由市区(县)两级经信主管部门按照1:1比例共同承担。(目前,能取得揭榜挂帅任务的企业均为一企一策企业,企业均承诺区县可不再1:1配套,为支持储能产业发展,建议给予配套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第六条加强储能全产业链建设。加强区内储能行业供需对接,促成一批产业上下游合作,大力推广储能应用,重点培育科学谷新型储能产业基地,提高新型储能产业整体质量和效益。对购买注册、生产在园区企业的硬件设备、解决方案或软件技术进行储能节能改造对于2023年12月31日前并网的新型储能项目且金额占项目投资额
9、比例超过70%,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10%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10万兀O解释参考苏州地区政策。对区内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在同质同价的情况下,鼓励优先采购区内企业(关联企业除外)生产的储能产品。其他地区政策苏州工业园区绿色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节能改造项目:以拟补贴项目每单位投资产生的节能量为依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10%的补助。购买注册在园区企业的硬件设备、解决方案或软件技术进行改造,且金额占项目投资额比例超过70%,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15%的补助。能源管理平台项目。项目单位实施能源管理平台建设,按照一个数据采集点4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购买注册在园区企业的硬件设备、解决方案或软件
10、技术开展能源管理平台建设,且金额占项目投资额比例超过70%,按照一个数据采集点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单位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第七条鼓励光伏及储能项目参与调峰。对已建成投运用户侧光伏及储能项目的企业,在用电高峰期间自愿参与电网需求响应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电力公司核定的需求响应负荷及次数*10元/千瓦/次,补贴负荷不超过光伏及储能项目装机容量。对配置用户侧光伏及储能项目的企业,根据装机规模及实际利用情况,在负荷管理中予以“靠后实施,解释为抓好全市需求侧响应工作,为提高企业参与需求侧响应积极性,重庆出台了全国标准最高的补贴政策,工业用户每次每千瓦可获得20元补贴,在此基础上高新区再给
11、予10元/千瓦/次补贴。其他地区政策重庆两江新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专项政策支持新型储能“削峰填谷”。对在新区备案的用户侧储能项目,根据项目实施前后用户企业用电尖峰负荷实际削减量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尖峰负荷削减量X1O元/千瓦/次X重庆市全年电力需求侧响应次数,尖峰负荷削减量最大不超过储能装机容量。提高新型储能功能性收益。对新区配置储能的用户企业,根据储能装机规模及利用情况,在有序用电中可予以“免于实施或靠后实施第八条鼓励新型储能项目加大投资。对新引进的电网侧集中式新型储能项目,自约定开工之日起两年内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的,经认定,按照该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15%给予补贴。对单个
12、项目的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享受过同类区级配套补贴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解释鼓励新型储能项目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其他地区政策重庆两江新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专项政策第四条鼓励新型储能项目加大投资。对新引进的重点新型储能产业项目,自约定开工之日起两年内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的,经认定,按照该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15%给予支持。对单个项目的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第九条强化要素支持。支持社会各类主体参与新型储能项目投资,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建设储能相关设施,鼓励国有企业先行先试。强化土地、能耗、资金等要素保障,对试点项目建设用地、用能指标给予支持。解释为不断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发展
13、,营造良好的投资建设环境,鼓励试点项目建设和要素支持。其他地区政策重庆两江新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专项政策开放新型储能应用场景.支持社会主体在新区具备条件的产业园区、数据中心、交通枢纽场站、公路服务区等区域建设储能相关设施,鼓励国有企业先行先试。第十条本办法与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其他政策内容重复或类同的,可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注册地、税收关系在西永微电园的企业,由西永微电园公司根据企业享受产业扶持政策的情况可参照执行,具体事宜由西永微电园公司负责实施。第H-条本办法自2023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市有关政策调整的,根据新政策做相应调整。本办法由重庆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