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成品油一体化监管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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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成品油一体化监管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弓|的通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监测预测预警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3)133号),为推动贵州省成品油流通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政府对成品油行业实现规范化、信息化监管服务,更好地建设运行贵州省成品油一体化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品油行业相关服务商(包括但不限于省平台建设方、各地州税控数据流量平台服务商、前端数据采集厂商、行业相关监管平台技术方等)、涉及成品油行业监管的省、市(州)、县(区)级职能单位、成品油行业相关企业。第三

2、条成品油监管服务平台由贵州省商务厅统筹建立,由省平台建设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以全省各级商务部门、具有成品油行业监管职能的政府部门(商务、税务、交通、市监、公安、应急等)以及成品油行业相关企业共同参与建设、使用和管理。第四条平台以“监管出效益、服务促发展”为目标,打造政府治理服务成品油市场的基础设施和支点工具。平台涵盖税务治理,规范生产,政策服务、分级分类预警等功能,推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为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监管提供支撑,切实维护全省成品油经营秩序。第五条省平台监管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以及谁主管、谁答复、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做到“有呼必应、有诉必理、有理必里”O第二

3、章管理和运营第六条省商务厅为省级成品油一体化监管服务平台主管部门,负责省平台的统筹规划设计、协调成品油行业相关省级监管单位通过平台进行协同监管、协调成品油相关流通企业按照规范接入省平台。成品油监管相关省级单位可提出省平台功能升级需求,由省平台开发单位负责组织研发以保证升级应用。第七条省平台运营公司加强平台数据分析,实现数据实时可视化,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省平台运营公司定期通过工作简报、专报和个性化数据展现等形式(包括数据监测情况、原因分析、存在问题等多维度相关信息)报送平台省级相关使用部门,为科学决策、精准施政提供依据。第八条为保证相关人员熟练使用平台,省商务厅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省平台培训,

4、省平台运营公司积极配合实施培训并提供培训材料。第三章省平台相关方职责第九条根据省平台管理要求,对成品油流通企业相关服务商、涉及成品油行业监管的省、市(州)、县(区)级职能单位、成品油行业相关企业的职责进行明确。第十条成品油行业省级主管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一)省商务厅指导各市(州)、区(县)商务单位通过省级平台开展加油站日常监督和管理使用工作,督促企业定期填报信息、审核企业信息,保障企业信息的真实性。(二)其他省级监管单位负责相关行业数据与省平台的互联互通,保障省平台汇聚省内成品油行业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三)其他省级监管单位督促各市(州)级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商务部门就平台预警信息做好

5、协办监管工作。第十一条各市(州)相关监管部门应履行以下职(一)督促县(区)单位相关监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平台预警信息,针对长期预警未处理的县(区)单位进行调度通报。(二)组织协调市(州)税控流量平台服务商按照省级平台技术规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对接;同时,当税控流量平台服务商与省平台数据传输发生异常时,督促调度服务商进行整改。第十二条各县(区)相关监管部门通过平台开展加油站日常监督和管理使用工作,根据省平台提供的预警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督办企业整改,并通过省平台追踪企业整改效果,确保预警信息和执法动作形成闭环。第十三条省平台建设公司负责省平台的开发、行业相关数据的接入及治理、平台日常运行

6、维护及故障处置、跟踪省平台监管闭环情况、做好数据安全管理等工作,保障平台符合安全等级要求,确保省平台安全稳定运行。第四章省平台监督机制第十四条省平台围绕“预警提醒”和“整改督办”两大核心,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通过物联网大数据、AI智能比对预警推送等手段,做到隐患问题早识别早预防、突发事件早发现早处理,实现成品油行业监管治理从“处置问题”向“发现问题”、从“事后执法”向“事前判断”、从“应急处置”向“常态治理”的转变。第十五条省平台根据行政区域划分,建立三层立体预警关系:县(区)级、市(州)级、省级预警。(一)预警消息优先推送至预警主体所在县(区)级商务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预警主体整改不达标,预

7、警消息升级为市(州)级预警。(二)市(州)级商务单位收到预警消息后,应于2个工作日督促预警主体进行整改,整改仍不达标,预警消息升级为省级预警,推送至省级商务单位。(S)省级商务单位收到预警消息后,对各级单位进行督促、调度、通报。第十六条省级平台按照业务实际,根据预警情况不同,进行分类预警。其中,属于商务单位职责的,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办结;不属于商务单位职责或热线受理范围的,应当自收到事项24小时内向县(区)级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流转,并在平台说明流转的理由和依据,交办至协办单位,由协办单位督促辖区预警主体完成整改。第十七条各级成品油行业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成品油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并将

8、检查的数据信息同步至省平台,推动省平台更好地服务各职能部门。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八条鼓励企业使用省平台开展监管、经营、销售,定期组织开展表彰、奖励和宣传活动;对于企业恶意逃避税收行为(如篡改数据、双系统经营、恶意断网断电、消极对接),移交相关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置。第十九条鼓励成品油行业相关服务商积极研发先进技术,提升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完整性,保障省平台数据、预警信息精准度。由商务厅联合省平台运营公司设立资金池,对区域内符合认定要求的成品油相关技术服务商进行运维服务费的奖励;对于成品油行业相关服务商恶意行为,由省商务厅对责任主体实施失信惩戒。第二十条省级单位对预警响应不及时的各级单位进行考核、公示、通报。第二十一条省平台及时对各方奖励、通报、处罚等记录进行归集、共享,经省商务厅审批后进行公示。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省商务厅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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